Re: [閒聊] 關於板聚已回收

看板MenTalk (男人話題)作者 (貢糖新衣)時間11年前 (2015/01/14 18:34), 11年前編輯推噓6(7155)
留言63則, 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6/12 (看更多)
簡化一下好了: b板務現實生活很忙,導致了以下結果 1.他不想辦板聚 2.他也沒空管理別人主辦的板聚 不冠上男板或批踢踢的名義 可能是要躲避刑法上的不作為犯吧 畢竟管板可能,我說可能喔,具有保證人地位 冠上了稱呼等於板務認可的活動 如果到時候糾團出了事情, 他可能要上地檢署甚至是法院 弄不好還搞出個刑事紀錄 到時申請不了良民證,要誰負責呢 但現在爭議點就在於: 不用男板的名義,但同樣在板面上號召, 出事情了,板務要不要負責? 其實有冠名只不過更明確責任歸屬, 沒冠名的話還可以打打模糊仗 但管板者具有管板義務,明面上的文章有號召, 出事情了,只是看檢警要不要找板務說明 所以不管有無冠名,板務都具有管理文章的義務 假如未刪除可能導致犯罪的文章,便是默認犯罪作為, 至於是否受牽連,就賭一把嚕 我個人覺得板聚是可有可無啦,我是不太會特地參與 不過板聚也未必會犯罪 假如大家真的那麼想要板聚,或許可以投個票決定, 該負責的人還是要負責,如果無法負責, 就代表他或許無法待在那個位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9.184.18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nTalk/M.1421231687.A.FFD.html

01/14 18:36, , 1F
沒女人就比較好辦啦,但還是有猛甲出沒,窺視小菊花
01/14 18:36, 1F

01/14 18:39, , 2F
按照點藏大的說法,如果是揪團違法的活動。板主才有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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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18:39, , 3F
為的問題吧?吃個飯而已為什麼板主也可能會有不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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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沒空管理和參與,導致是否會產生犯罪不知道 因此乾脆全部禁止以防萬一。 現在用男板名義辦板聚會有兩個後果 → 快樂出遊,平安回家 → 發生事情,地檢署二次板聚 因為會有後者,怕麻煩的方式就是直接把源頭都拔掉

01/14 18:40, , 4F
猛甲 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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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18:41, , 5F
所以我說啦,你們擔心的東西不存在,認為存在的找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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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18:42, , 6F
務出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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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18:42, , 7F
其實就一個抬頭個人認知不同,真的要出來也管不到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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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我開始懂你的意思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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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18:43, , 9F
因為沒啥時間去篩選類似文章,所以通通禁止一勞永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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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值得討論的點在於: 汪踢和歐兔基本上是具有聯誼性質屬性的板面 換言之,當板規有規定使用板面聯誼不得違反中華民國刑法, 板務審理文章字面也無問題,基本上就是可以交由號召者全權負責 但現在男板就傳統上不屬於聯誼性質板面,也不具有相關規範 因此不論是否有使用男板名義,其實只有要不要負責的選項 沒有使不使用名義才要負責的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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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那乾脆把板規全刪了,只留一條"本板任何人不得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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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就可以無為而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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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18:44, , 12F
以前在網路上有匿名代貼 有人去告 代貼的被傳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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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18:45, , 13F
能告的題材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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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在附近推文的人 也跟著去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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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訊不就也是到案說明而已?@@ 除非要告民事什麼都麻能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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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只是一個板聚而已 男板應該不會要到什麼告不告人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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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可怕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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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生活忙的人,經不起這樣傳喚呀 XDDD ※ 編輯: success0409 (118.169.184.181), 01/14/2015 18:4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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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啦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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欸!對吼!聯誼性質的板跟聊天板意義又不太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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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代貼被告跟這情況完全不一樣,拜託不要混為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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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18:55, , 21F
傳喚要看是哪種傳喚,非關係人要傳你只是去說明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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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18:55, , 22F
你老大不爽可以根本不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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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18:56, , 23F
PTT這十年來無數的人被告,請問到底有沒有案例是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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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上有合法活動結果後來出事,最後板主有法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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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 = 是合法的 原來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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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一句話 如果真的出事 你要負責嗎? 比如律師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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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的話 那bi版主禁止也是很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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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啊,如果在無板主背書且版上號招版聚內容皆合法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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況,最後在活動中出事,如果板主被起訴需背負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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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那就往後 所有聚會 都你全權負責 出事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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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聚會就寫 全部都由shamanlin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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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版主 你解套了 趕快開放吧 還不趕快謝謝SH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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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律師費用由我負擔,我願意無償提供頂級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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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敢啊,那所以就能開放了嗎?ocean5566你可以代表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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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了嗎? 如果不行,那你說的都是浪費我時間的屁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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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真他媽的無聊 一堆公親變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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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sh板友確定要全包的話 以後可以由你的名義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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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這樣 BI版主當然可以開放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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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趕快謝謝 shamanlin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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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全包就寫他名字就好了,板主不需要特別開放什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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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是剛好也幫板主一個大忙了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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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20:14, , 42F
我包的是板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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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20:15, , 43F
我等著看有多少人的語言能力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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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20:17, , 44F
哦 只出律師費啊。看漏了呢 以為全權負責^^" 抱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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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20:18, , 45F
他下面那篇變成任何活動都要我包,把一切但書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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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20:19, , 46F
那如果有人辦非法活動或做出犯法行為的那人也我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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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20:21, , 47F
到時候你再去浧清你不知情 那是他們私下的.說明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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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20:22, , 48F
只是以你的名義辨而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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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20:24, , 49F
自然人都搞不懂的先去提昇一下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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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20:25, , 50F
我沒料到法律相關知識缺乏的情況居然有這麼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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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20:27, , 51F
我只是好奇為啥你現在不肯,不就跟板主也是不肯一樣而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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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20:27, , 52F
不敢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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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20:27, , 53F
可以散會了 出一張嘴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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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20:28, , 54F
我都把自然人這關鍵字跟你說了,你連google一下都懶嗎
01/14 20:28, 54F

01/14 20:28, , 55F
不然讓你當板主,專管板聚這一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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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20:28, , 56F
你以為mentalk是自然人還是法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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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20:29, , 57F
請問我有要求用板主的名義去辦版聚嗎?
01/14 20:29, 57F

01/14 20:30, , 58F
連這都搞不清楚只在那邊嘴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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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20:34, , 59F
說穿了就是不敢 散會
01/14 20:34, 59F

01/14 21:23, , 60F
就算真的以前沒有不代表未來不會發生,就機率問題既然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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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21:23, , 61F
把麻煩事發生的機率降到0誰不會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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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21:55, , 62F
都有人說如果板主沒背書,號召板聚內容合法情況下出事,
01/14 21:55, 62F

01/14 21:56, , 63F
願意負責板主律師費了。結果還要被凹承包辦所有活動。
01/14 21:56, 6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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