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抒發] 應將襲胸狼從政壇徹底淘汰!!!已回收

看板MenTalk (男人話題)作者 (獨上西樓)時間11年前 (2014/12/24 19:27), 11年前編輯推噓15(17294)
留言113則, 1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 引述《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之銘言: : 我並不針對個人,而是針對此一現象作發言。 : 我認為,憲法保障人民之權利,身體自主權是其中最重要的一項,性自主當然也是。 : 蓋因此項權利關乎於人類尊嚴的基本價值,假如人類漠視此一權利,將導致災難性後果。 : 特別是對於政治人物,應揚棄過去舊社會的舊思維,輕忽人類基本人權的舊思維; : 而以尊重人權、尊重所有人的身體自主權,不分性別的加以保障,才是正途。 : 今天如果讓一個襲胸狼也能當為民喉舌的民意代表或政治人物,而且讓他得逞了; : 勢必造成一種錯誤示範,亦即我國社會鼓勵襲胸狼之襲胸行為,因為此行為無嚴重後果。 : 若給了襲胸狼之類的下流人物機會,那對於受到侵害的受害者,情何以堪? : 個人在此強烈譴責這種行為,並且認為犯下該種罪行的人,『絕對』不能輕易原諒。 : 必須嚴刑峻法加以重懲,並在道德層面給予強烈批判,方能明辨是非,剖析良善價值, : 並且使保障人權的價值觀念得以彰顯出來。 先說結論 為什麼無限上綱這很可笑很stupid的行為你我都知道但卻又很常犯? 因為你我在非當事人時都會不自覺的把標準提到最高而不自知 以這次陳的案子做例子吧 他的案子可以分為兩部分 一是性騷擾 二是選立委 一.無庸置疑就是犯罪和錯誤, 這沒啥好多講 只是情節輕微, 所以緩處分+性平會 二.選立委 人民的選舉及被選舉權是不是憲法所保障? 欲剝奪人民這項權利有哪些情況? 摸胸有在此類情況中? 如果沒有, 那麼請問你這段推導是? 再者, 法律有所謂比例原則, 輕罪不用重刑 摸胸 = 絕對不能原諒+嚴刑峻法+道德面嚴厲批判? 那比摸胸嚴重的罪呢? 通通剁成肉醬丟下海裡餵魚? 我該不該替你老師把你的邏輯打個0分呀? 看到這邊你對於你自己不自覺的無限上綱舉動還有疑問嗎? 聖經說: 有人打你的右臉, 連你的左臉也轉過來讓他打 但吃太飽懶的一一打你臉 我知道反串不容易, 但也要努力點呀 董? -- 別羞恥,讓關說,勝攫諸地,文行建不農, 不視兒女兩三歲,開戶自耕,心念祖國風。 別帝家,讓妻籍,勝戰守中,文齒皆未通, 不顧龍馬皆期任,開言戮諷,心無感恩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3.15.22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enTalk/M.1419420450.A.519.html

12/24 19:27, , 1F
別吵了 來談摸奶的心得
12/24 19:27, 1F

12/24 19:29, , 2F
我現在聖人mode 跪請大大分享
12/24 19:29, 2F

12/24 19:29, , 3F
me too........下個月再分享
12/24 19:29, 3F

12/24 19:30, , 4F
法海一定是想著茶妹跟男友去開房慶祝聖誕了
12/24 19:30, 4F

12/24 19:31, , 5F
法海崩潰痛哭中
12/24 19:31, 5F

12/24 19:32, , 6F
對了 正妹茶在重要節日是約不出來的
12/24 19:32, 6F

12/24 19:32, , 7F
如果有人約得到茶 很大機率是條件不好的
12/24 19:32, 7F

12/24 20:06, , 8F
襲胸狼有法律資格可以選立委,不等於人民就要支持襲胸狼
12/24 20:06, 8F

12/24 20:06, , 9F
這是兩回事,好嗎?
12/24 20:06, 9F

12/24 20:09, , 10F
襲胸或妨害性自主的人。不要去支持侵害身體自主權的人
12/24 20:09, 10F
你原文意思到底是這種人連選舉資格都不該有或者是這種人不適任 這只有你清楚, 我從你這文感覺到的是前者, 誤會的話我道歉

12/24 20:09, , 11F
可以把wego趕出去嗎
12/24 20:09, 11F

12/24 20:10, , 12F
公眾人物本來就可受公評,這有什麼不對?
12/24 20:10, 12F

12/24 20:11, , 13F
你自己斷章取義,自己亂加別人沒說過的話再來批評,
12/24 20:11, 13F

12/24 20:11, , 14F
有刻意誤導之嫌。
12/24 20:11, 14F

12/24 20:13, , 15F
像這種亂栽贓別人說話的本事,會被你的老師打幾分呢?
12/24 20:13, 15F
: 今天如果讓一個襲胸狼也能當為民喉舌的民意代表或政治人物,而且讓他得逞了; : 勢必造成一種錯誤示範,亦即我國社會鼓勵襲胸狼之襲胸行為,因為此行為無嚴重後果 ? : 若給了襲胸狼之類的下流人物機會,那對於受到侵害的受害者,情何以堪? : 個人在此強烈譴責這種行為,並且認為犯下該種罪行的人,『絕對』不能輕易原諒。 : 必須在道德層面給予強烈批判,方能明辨是非,剖析良善價值, : 並且使保障人權的價值觀念得以彰顯出來。 : 綜上所述,本人必須強調,所有涉及妨礙身體自主權行為的加害者, : 包括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等罪行的加害者, : 都應該被政壇徹底淘汰,掃地出門,才是符合公平正義的作法。 : 這些人如果有所懺悔,想要服務社會,還可以有其他管道,例如去做志工等等。 : 但絕對不應包括政壇,不應包括享有巨大權力與資源的政治職位 : 請大家不要支持有妨害身體自主權紀錄的人,不要投票給這樣的人選。 : 總而言之,政壇絕對不容襲胸狼之類的敗類存在!!!零容忍是唯一的選擇! 隨便貼了 看看你自己的原文 先拿了一個無限上綱的標準做為基礎 中間跳了一大段要是選上 = 我國社會鼓勵襲胸行為 後面直接給了一頂帽子所有諸如此類者一律不適用 你知道你自己把摸胸一次跟強姦人一次甚至10次畫上等號嗎? 你知道這標準完全違反比例原則嗎? 同學你老師知道你這麼屌嗎? 你以為尾段放一句不要投給這樣的人就能涵括你前面的鬼扯嗎? 當然, 你要因為我的一個小誤會把整篇文都視為是斷章取義和曲解那也是你的自由 我只是要闡明 1.罪有分輕重, 無限上綱沒有意義 2.拿極高道德標準去檢驗候選人或任何人都是一件非常愚蠢的事情 以上

12/24 20:31, , 16F
O大有道理!
12/24 20:31, 16F

12/24 21:30, , 17F
沒有加上董?
12/24 21:30, 17F

12/24 21:34, , 18F
還不把屁股洗乾淨等超級我 董?
12/24 21:34, 18F

12/24 22:08, , 19F
他還覺得婚外情只要男女雙方情投意合即可...我很高興有
12/24 22:08, 19F

12/24 22:08, , 20F
人這麼支持多元成家...
12/24 22:08, 20F

12/24 22:15, , 21F
人家馬英九也是民選的 而且沒犯罪 那你憑甚麼叫他下台
12/24 22:15, 21F

12/24 22:16, , 22F
人家原po也只是說他不想選陳為廷 只有你能罵馬 我們都
12/24 22:16, 22F

12/24 22:16, , 23F
不能罵陳?
12/24 22:16, 23F
當年阿扁10幾趴被罵下台, 9.X%的馬囧被喊喊下台好像也是剛好 再說了, 你哪隻眼看到我罵馬不准你們罵陳? 該不會我講的這麼淺白了放在結論還看不懂吧? 要崩潰跳針請別在我文底下, 回你那小小的天地間吧

12/24 22:21, , 24F
樓上,原原PO是直接把陳的錯擴大N倍,大到不合理的程度
12/24 22:21, 24F

12/24 22:21, , 25F
這才是這篇O大在討論的東西。
12/24 22:21, 25F

12/24 22:22, , 26F
這就像亂丟垃圾不對,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12/24 22:22, 26F

12/24 22:22, , 27F
可是如果有人呼籲:亂丟垃圾應該判死刑。
12/24 22:22, 27F

12/24 22:22, , 28F
這不就是把亂丟垃圾的錯,擴大到不合理的地步嗎?
12/24 22:22, 28F

12/24 22:39, , 29F
清流來了,罪人陳為廷就是該死,不罵不行
12/24 22:39, 29F

12/24 22:40, , 30F
12/24 22:40, 30F

12/24 22:42, , 31F
你引用法律,就要知道法律明確性原則
12/24 22:42, 31F

12/24 22:44, , 32F
法律在規範人民權利義務時,是要符合法律明確性原則
12/24 22:44, 32F

12/24 22:44, , 33F
今天你引用我的文章,那就應該針對裡面的論點做批判
12/24 22:44, 33F

12/24 22:45, , 34F
像你後來總結的這兩點一樣,這樣就很好。
12/24 22:45, 34F

12/24 22:45, , 35F
我雖然不同意,但是會尊重你的看法,這是言論自由。
12/24 22:45, 35F

12/24 22:46, , 36F
正如伏爾泰所說:『我不贊同你的觀點,但我會誓死捍衛你
12/24 22:46, 36F
還有 37 則推文
還有 2 段內文
12/24 23:04, , 74F
就是因為極有可能不同,所以才需要表態嘛~
12/24 23:04, 74F

12/24 23:04, , 75F
你不表態,我不表態,我們怎麼知道我們同還不同?
12/24 23:04, 75F

12/24 23:05, , 76F
遵守法律,在法治原則下行事本來就是理所當然的事。
12/24 23:05, 76F

12/24 23:06, , 77F
我以為這早就是共識了,原來還需要特別表態啊?
12/24 23:06, 77F

12/24 23:06, , 78F
行為必須遵守法律,可是想法跟意見是可以天馬行空的阿!
12/24 23:06, 78F

12/24 23:06, , 79F
在PTT上都是想法意見的交流,而非行為。
12/24 23:06, 79F

12/24 23:07, , 80F
所以並沒有先排除掉"不合法的想法或意見",既然如此
12/24 23:07, 80F

12/24 23:07, , 81F
你假定的框框就不在了,不先表態誰知道你是否在框框內?
12/24 23:07, 81F

12/24 23:08, , 82F
我們就拿個近期熱門的新聞來當例子就好,如果說法就是共
12/24 23:08, 82F

12/24 23:08, , 83F
識,那多元成家其實就沒得討論了對吧?因為現行的法中跟
12/24 23:08, 83F

12/24 23:08, , 84F
本沒有規範阿@@"
12/24 23:08, 84F

12/24 23:08, , 85F
但是其實這是可以討論的,所以我才會說,想法跟意見本來
12/24 23:08, 85F

12/24 23:09, , 86F
就不局限於法的框框內。不然的話,法根本永遠沒機會改變
12/24 23:09, 86F

12/24 23:09, , 87F
不是嗎?
12/24 23:09, 87F

12/24 23:10, , 88F
把別人沒講過的話硬塞進別人嘴裡,這哪叫天馬行空?
12/24 23:10, 88F

12/24 23:10, , 89F
這我不是剛剛提過了嗎?我找一下時間
12/24 23:10, 89F

12/24 23:10, , 90F
總而言之,就事論事就好,別人沒講的話,你不要自己加
12/24 23:10, 90F

12/24 23:10, , 91F
你從22:52開始看,我那裏的推文就在講你跟O大。
12/24 23:10, 91F

12/24 23:11, , 92F
你可以說是自己的評論或解讀都OK,而不是亂加話給別人
12/24 23:11, 92F

12/24 23:11, , 93F
另外,我不是這篇原PO,你竟然把我當成原PO來使用"你"
12/24 23:11, 93F

12/24 23:11, , 94F
稱呼我,你不就也等於在把我沒說的話塞到我口中?
12/24 23:11, 94F

12/24 23:11, , 95F
這篇文又不是我發的,對吧?
12/24 23:11, 95F

12/24 23:12, , 96F
我有自己加什麼你說的東西嗎?看清楚這篇作者是誰好嘛?
12/24 23:12, 96F

12/24 23:12, , 97F
你也是在把這篇文的內容塞到我口中,當成是我說的一樣。
12/24 23:12, 97F

12/24 23:12, , 98F
其實不是我發的阿XD
12/24 23:12, 98F

12/24 23:13, , 99F
你指責O大的時候天經地義理所當然,結果你用同樣的方式
12/24 23:13, 99F

12/24 23:13, , 100F
對待我,你怎麼不自知呢?
12/24 23:13, 100F

12/24 23:19, , 101F
原原波,如果你把你的這篇文去她版發,一定會被推爆的。
12/24 23:19, 101F

12/24 23:19, , 102F
那邊會有很多跟你一樣看法的
12/24 23:19, 102F

12/24 23:21, , 103F
但是這裡是男版,很抱歉,犯骨者我雖然講不出什麼內容,
12/24 23:21, 103F

12/24 23:21, , 104F
可是你無法說服我
12/24 23:21, 104F

12/24 23:21, , 105F
靠腰,寫錯,不是犯骨,是犯賤的我
12/24 23:21, 105F

12/24 23:42, , 106F
梵谷哩?你的耳朵還在嗎?XDDDDD
12/24 23:42, 106F

12/24 23:57, , 107F
王牌你傻了嗎?
12/24 23:57, 107F

12/25 00:22, , 108F
魯叔不知道跑哪去了,只剩你可以虧了阿XD
12/25 00:22, 108F

12/25 04:16, , 109F
又來了,整天說護航,整天說在那無限上綱,沒當兵
12/25 04:16, 109F

12/25 04:17, , 110F
工作的屁孩,一堆火星語
12/25 04:17, 110F

12/25 08:34, , 111F
樓上有事嗎? 現在當過兵也不是甚麼了不起的事了好嗎
12/25 08:34, 111F

12/25 10:24, , 112F
當過兵的老屁孩也不少 這跟當兵沒關係的
12/25 10:24, 112F

12/25 23:01, , 113F
當兵也可以嘴...騙人沒當過兵..一堆米蟲
12/25 23:01, 113F
文章代碼(AID): #1KcgCYKP (MenTalk)
文章代碼(AID): #1KcgCYKP (MenTal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