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警告] 請hiimlive不要裝魯蛇騷擾饅頭鄉民 已回收
※ 引述《hiimlive (娘娘駕到)》之銘言:
: ※ 引述《FinalAce (王牌)》之銘言:
: : 這是PTT上常見的弔詭情況。
: : "只要無明確表示對象,就算言論具有攻擊性,也不算違規"
: : 男版的板規3.5.於他人文章下無指名謾罵,視為辱罵原PO。
: : 真的算PTT少見的清流。
: : 所以PTT的管理者在執行板規的時候,有時候是會選擇性的"裝"智能不足。
: : 明明看的出來是罵誰,就會硬凹說"看不出來指定對象"所以就不算違規。
: : 相信這邏輯你應該懂,那除了幹譙以外根本無計可施。
: : 我不反對你在男版魯,你也可以是男版鄉民,當然可以在這玩啊!
: : 這就不同意了,真的這麼難為不要幹啊!
: : 另外兩個都能辭了,是有人拿槍架著他的頭不給他辭?
: : 其實說真的,單就字面上來說,你這幾句推文是沒錯。
: : 可是當"制度本身出了問題"時,這種發言就只是冠冕堂皇而已。
: : 就像"在軍中覺得有任何不公之處,可以向上申訴"。
: : 根本就屁話嘛~
: : 真的打過1985的,誰不知道會黑掉?
: : 因為一個打,上面就搞整連,然後其他弟兄明明沒打1985卻也挨刀就不爽。
: : 然後就排擠那個打電話的。
: : 這就是制度出了問題啊!
: : 另外一個例子,幹嘛要學運?對現狀有什麼不滿,去投書各行政區首長信箱啊!
: : 問題就是沒屁用嘛~說來搞笑的嗎?
: : 體制內的表達有用的話,還需要走體制外嗎?
: : PTT上的申訴,你知道我們這個聊天小組偉大的小組長,處理我在女版的申訴案
: : 處理多久嗎?
: : 一年
: : 當版主爽爽的,想水桶就水桶,公告打出來馬上就生效。
: : 使用者申訴卻會等到一年的時間。
: : 然後你好意思說要使用者去申訴說的這麼輕鬆自然?
: : 而且申訴還不一定會過,申訴案是會駁回的。
: : 就算申訴案過了,版主連個實際懲處都沒有。
: : 例如女版之前的版主小蝦,他就不知道是擺爛還是沒時間管版。
: : 我寄信給他檢舉,硬是死都沒回。
: : 我申訴小組,真的有成功,結果小蝦有受到什麼處分你猜猜?
: : "口頭"警告一次...
: : 換句話說,根本就連正式警告都談不上。
: : 使用者犯錯,板規就發動給予實際懲處。
: : 板主犯錯,小組長就給予虛幻的"口頭"警告。
: : 你說說這種制度對版主來說是不是潮爽得?
: : 對使用者來說卻是超爛的。
: : 那你好意思要使用者申訴?
: : 你不如直接說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權好了。
: : 理論上有,實際上不可行嘛!
: : 你想想,假使一個板主,非常會做公關,討好多數版友的話...
: : 那你覺得罷免案會過?
: : 你這番言論意思就像"有意見就去申訴罷免啊!不要跟我講這麼多。"
: : 然後就直接可以無視他人建議了,是嗎?
: : 你根本避而不談SH大對你提出的質疑。
: : +1,支持偽娘在男版耍魯沒問題。
: : 來了來了,拿著"大家"當擋箭牌。
: : 跟我上面說的一樣嘛~所以只要做好公關,討好所謂的"大家"。
: : 那這塊擋箭牌就會堅若磐石,就不會被罷免,所以板主就是對的了呵呵~
: : 你這邏輯跟男版8.3板規有啥不同啊?
: : 噓文數量達到一定標準,就可以水桶人。
: : 對錯應該用投票判定的哦?
: : 哈哈我也有看過
: : 小組長坦力無限啊!就都說使用者可以去申訴,然後就丟給小組長坦就好了。
: : 反正,就算申訴也不一定會過,就算過了對版主來說也沒啥實質懲處。
: : 就連男版前板主爛成這樣,跟隔壁翻車魚一樣老在公告文中戰人。
: : 都沒有受過實質懲處耶!
: : 他被免職的原因,不是因為他管版的疏失耶!而是因為他幹譙小組長跟站長耶XD
: : 你說扯不扯?執行板務的疏失沒懲處,但是因為幹譙站長所以懲處了。
: : 反過來說,要是他不幹譙站長,那他豈不是爽爽繼續萬年版主下去?
: : 這就是制度出了問題,對版主根本沒有一個有效的約束力。
: : 我們這樣講好了,要是板主只要被申訴,小組長判決成立。
: : 三次就強制解職。
: : 你覺得版主還可以像現在這樣爽爽過嗎?想桶就桶、想判就判。
: : 板規沒寫的?沒關係~板主可以用自己的邏輯解讀板規~~
: : 如果有類似這種針對板主執行板務疏失的懲處規定,那你說不服就申訴才有說服力。
: : 問題是根本沒有嘛...
: : 按照站規規定,板主警告三次予以免職。
: : 可是站規沒規定板主怎樣就一定要給警告...
: : 所以警告三次就免職的規定根本說辛酸的。
: : 制度就出了問題,然後把是非對錯判定推給制度。
: : 那豈不是無敵了嗎?
: : 你可以看一下本板前任S板主,想要利用板規限制板友討論板務,結果被站長
: : 打回票的文。
: : 文章代碼(AID): #1KMYLzgf (BoardCourt)
: : 所以板務問題本來就可以討論啊!不然女板討論翻車魚的言行是討論辛酸的喔?
: : 不是板務就一定要到小組去解決。
: : 小組是拿來申訴,不是拿來討論的= =
: : 男板現在沒有禁止討論他板事務,所以要談你在女板板務並不違規。
: : 你可以不想談,閉口不談,只說:無可奉告,謝謝指教。
: : 這當然是你的自由。
: : 不過說"板務就到組務解決"這是非常沒說服力的。
: : 我沒看法刻由的水桶文,就不予置評了。
: : 選擇性辦案,呵呵呵呵呵...
: : 可以刻意重判、刻意輕判、刻意不判。
: : 三種口味,自由選擇。
: : 安安女板板主你好,這叫做歧視。
: : 板主職責有引導看板風氣這條。
: : 貴板板風歧視男性,你自己都承認了,引導板風是你的職責。
: : 這就是為什麼SH大完全有立場說你不是的原因。
: : 可是你一直推給小組長坦幹嘛?
: : 超級不爽,板主可以引導版面風氣啊!
: : 你怎麼會說不爽就申訴這種話呢?
: : 那你的職責是?負責順著風氣選擇性辦案嗎?
: : 所以,王道就是討好越多人越好。
: : 看風向,討好風向大的那邊。
: : 反正怎樣都有人不滿意,那就盡可能的讓越多人滿意,板主就做得越穩。
: : 是這樣嗎?
: : 申訴制度要幹嘛?就像首長信箱一樣的功能阿@@"
: : 應該要存在,但是不一定有用。
: : 有用當賺到,但其實是解決問題的爛方法。不值得期待。
: : 既然不值得期待,你一直把鄉民的意見推給不值得期待的制度幹嘛?
: : 讓小組長幫你坦?
: : 他處理小組務速度已經夠慢了,你還增加他的負擔,這樣他哪受的了?
: : 不然你以為板主權力的精髓在哪裡?
: : 就是想幹嘛就幹嘛啊!
: : 有意見?去申訴啊!
: : 這就是板主精髓阿...
: : 討論板務也是使用者權力。
: : 你從一開始的回應方式,就是一直試圖將討論板務的權力轉移到
: : 檢舉申訴的權力上,藉此迴避討論。
: : 這樣的確就是符合我說的"板主想幹嘛就幹嘛,有意見,申訴啊!"
: : 的精髓。
: : 用這種態度當板主,肯定高枕無憂。
: : 你只要記得不要嗆站長就好。
: : 基本上當到你不想當都沒問題。
: : 你這番說詞,對別人可能還有點用。
: : 對我真的完全無效。
: : 你知道我真的應徵過女板板主嗎?
: : 就是板上只有小蝦一個板主的那時期。
: : 我覺得板規瞎透了,不合理,小蝦當時根本沒在館板,放著板務不處理。
: : 我看不下去,就跑去應徵了。
: : 應徵的站內信我粗估大概打了五千字。
: : 結果實際情況怎樣你當然知道了!
: : 就是生魚片上任。
: : PTT的制度是這樣的,當看板有板主的時候,新板主可以透過原板主薦任上任。
: : 你也是這樣的上任方式,你清楚。
: : 所以當原版主只想選與自己立場相同的人上任時。
: : 那多位板主根本就沒有"不同思維"的功能。
: : 並無法相互監督,反而只是一鼻孔出氣,成了一言堂。
: : 另外我想到我以前服役時,我們連長說過的一段話。
: : 跟你有異曲同工之妙。
: : 當時我們連上有些弟兄,對於一些不合理的"傳統"反感。
: : 我們連長說法是這樣的:
: : 「想改變現狀?可以!有本事就簽下去,自己當連長,你就能改變一個連的現狀。
: : 你幹道掛星星,你就能改變更多現狀。」
: : 是不是跟你的邏輯相同?
: : 「討論、建議,都是沒意義的事情。有本事來幹板主,不然說啥都沒用啦!」
: : 你敢說這種話,你敢推薦跟你意見立場不同的人當板主嗎?
: : 如果你只願意推薦跟你意見立場相同的人當板主,那你上面這種說詞有意義嗎?
: : 不就更多板主一鼻孔出氣這樣而已?
: : 現在女板板風明顯對待男女不平等,你有沒有打算推薦一個支持男女平等的上任?
: : 還是你會選擇跟你一樣允許偏袒女性的板主上任呢?
: : 不要把責任推給制度。
: : 倘若翻車魚跟生魚片都確定請辭成功。
: : 你就是女板唯一板主。
: : 你完全有權可以推薦任何一個人上任。(此時你一個人就代表"所有板主")
: : 別跟我說投票,誰都知道投票只是裝個樣子而已。
: : (真要投票,翻車魚就不會上任了啦~
: : 45%的反對票,按照PTT規定贊成反對票的差距,這根本不會上任。
: : 會上任,還不就是因為你跟生魚片一起推薦?)
: : 當女板只有你一個板主的時候,你會推薦一個跟你立場不同(支持平等)的人上任,
: : 還是推薦一個認同板風歧視男性的人上任?
: : 讓我們拭目以待。
: 我直接貼截圖好了,因為我用手機
: http://i.imgur.com/ZgK3HG0.jpg

: 王牌講的並不正確
: 女板未來若舉辦選舉
: 完全開放大家參選
: 並非我推薦誰上任,誰就是板主
: 選上以後,大家都是板主
: 帳號的板主權限都是一樣的唷!
: 王牌講了很多對女板板務的不滿
: 若弟兄有人認同,也認為改變的時候到了
: 歡迎參選
: 不然看到王牌這樣,我心裡也難過
: 有志難伸、鬱鬱寡歡啊…
偽娘你真的要看清楚小組的新增板主規定...
二、新增/刪除板主
<新增板主>
1.若該板已有板主,需現任板主於小組事務板提出申請,並經所有板主同意。
2.若該板無板主,可由小組長辦理遴選作業,或至LifeNewboard板提出連署。
1>連署時間發起後滿三天方得於小組事務板提出申請。
2>提出申請後,小組長可視情況延長連署時間,至多十四天。(連署期滿)
3>連署理由請確實填寫,過於簡略者小組長得判定為無效連署。
4>基本連署門檻之定義為有效支持票25以上,
且有效支持票數高出有效反對票數的1/2以上。
3.新增之板主須符合登入300且發表200之限制。
4.新任板主上任後所管理看板不得超過3板(不計班板、組務板)。
有板主狀態,根本沒有"選板主"這個選項。
新板主其實是原版主同意上任的。
換言之,只要你不同意,根本不會有人上任。
但你同意,誰都可以上任。
這就是為什麼我問了你很多次"你會同意跟你理念不同的人上任嗎"
不然的話,你同意上任的,還不是跟你一樣的人...
就像山賊選山大王的例子一樣,假使一群山賊突然想到,有時應該給山大王放個假
所以要生另一個山大王出來。
於是原本山大王只派了一個親信當山大王二號,兩者都可以帶領山賊。
此時你覺得山大王會選一個"認為搶劫是不對"的人當山大王二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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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35.218.14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enTalk/M.1418535994.A.8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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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群山賊面前呼口號:搶錢搶糧搶娘們
算不算做公關?
那你身為女板板主認同"女板板規對男女兩性不平等"這種歧視狀況。
算不算做公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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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山上有群山賊,山下有個小村莊,住了群善良百姓。
百姓只要經過山道,就被山賊搶劫。
此時百姓開始討論"搶劫是不對的!為什麼那群山賊可以這樣搶劫我們呢?"
此時,山大王跑來村莊找百姓談,山大王說:
「如果你們覺得不對,就來我們山頭參選山大王啊!
我想知道除了在村莊討論外,有沒有實質可以改變的啊!
我不忍善良百姓有志難伸....」
反對搶劫的善良百姓,有可能選上山大王嗎?
那麼反對在女板被歧視的男性,有可能選上女板板主嗎?
BUT,如果有個百姓,他認為:搶劫是天經地義的,弱肉強食。
那這個百姓的確有可能選上山大王。
不過,他卻已經不是善良百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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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山賊好的政見,就是:搶錢搶糧搶娘們!
那,反對搶劫的善良老百姓要選個雕?
善良百姓只能選村長而已,怎麼選山大王?
同理
在女板高喊:板規不應該歧視男性,我們要兩性平等。
怎麼選得上女板板主...= =
現在真的是在放大絕
"對搶劫有意見來選山大王啊!
如果你說的有道理,山賊會投你的。"
一樣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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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可以不要迴避我的問題嗎?
"比較"尊重不就是不平等的意思嗎?
有人問某A跟某B誰比較高。
你說"A比較高"
然後又說"我沒講A跟B不一樣高啊!"
你是這樣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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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參考一下聯合國的歧視定義
Discrimination is an action that treats people unfairly because of their
membership in a particular social group.
因為某人屬於一個特定的社會群體,而遭受到不公平對待的「作為」 (我的翻譯)
女板板規比較尊重女性,這你說的。
女板板規對男性與女性的尊重程度不同,所以的確不公平。
套用聯合國的定義,一個男人在女板因為是男性,所以就遭到板規的不公平對待作為。
這不是符合歧視定義了嗎?
你到現在,都沒有正面回應過我的問題。
女板板規對女性比較尊重,相對而言,是不是就對男性比較不尊重?
這樣是不是不公平?
那不是歧視是什麼?
不然你解釋看看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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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先回答我,有什麼辦法可以讓一個反對搶劫的善良百姓
選上一群以搶劫維生的山賊賊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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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你說沒有歧視。
那麻煩回應一下這兩個問題,不要躲好嗎?
女板板規對女性比較尊重,相對而言,是不是就對男性比較不尊重?
這樣是不是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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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看到你一直避免談論歧視問題。
想把焦點轉移到參選板主上,然後試圖以參選結果而論
歧視是否正確。
但,有無歧視是這樣判定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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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你腦補了
我覺得女板板主不做事的時候,我寄信給小蝦應徵,他不鳥我。
我覺得難板板主爛的時候,他額外設定條件擋住我參選。
這種前提下,你好意思說我想靠別人做事?
你怎麼不乾脆等生魚片跟翻車魚辭職後。
直接推薦我上任?
水桶不用解除,照樣沒有發言權,可是我可以修歧視板規。
你反而拿選舉當擋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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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並不是因為"是老人"所以被幫助。
而是因為"弱勢"所以被幫助。
李登輝難道就不老嗎?你會不會去幫助他?
所以你根本沒弄清楚歧視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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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你的觀念就錯了阿...
老人是一個群體。
老人有弱勢的跟不弱勢的。
所以因為"弱勢與否"的個人因素,而差別對待。
這不算歧視,因為不是為了"對方屬於社會群體"所以差別對待的。
這就像如果一個台北人犯法,被抓去關。
被關的原因並不是因為他屬於"台北人"這個群體,而是因為他犯法。
這不能說是歧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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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登輝搭電車的時候,的確就是弱勢啊!
因為年紀大身體不好嘛~
所以此情境的李登輝是弱勢,那讓位給他有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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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用你搭電車的例子,怎樣叫做不弱勢?
年輕力壯身體健康不算弱勢沒錯吧?
幹嘛讓位給年輕力壯身體健康的人?
台北人犯法所以抓去關,被關的原因是因為犯法,而不是因為是台北人。
如果按照你的邏輯,豈不是所有台北人都要抓去關了?
你根本沒先分清楚特殊待遇是因為個人因素,還是因為屬於某群體的差別。
難怪你搞不懂歧視= =a
※ 編輯: FinalAce (111.235.218.147), 12/14/2014 16:4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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