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抒發] 台大活摘器官...已回收

看板MenTalk (男人話題)作者 (~.~)時間11年前 (2014/11/22 00:00), 編輯推噓19(19032)
留言51則, 1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16 (看更多)
※ 引述《Dialysis (Chiquitia)》之銘言: : 真的,太專業的東西,講一堆還是讓人看不懂, : 就分享一下我在醫師社群內見到的反應吧。 : 基本上,就是一片怒吼。 有一個道理簡單到不行. 若是牽涉到活摘器官, 國際期刊會讓它刊上去, 還放那麼多年嗎? 這麼多專業人士 review 的東西. 只有腦殘才會被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220.15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enTalk/M.1416585651.A.9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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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MT:也許海內外醫界都蠢得像豬一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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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在想這種明顯的騙局 到底是騙人的蠢 還是專騙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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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社會裡,懂"期刊"意義的,我不知道有沒有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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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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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對NBHD另有規定,而我們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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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魏崢會不會出來說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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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話啦 http://ppt.cc/~VS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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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柯文哲死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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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在法律上他大概會沒事,因為這已經成為高度政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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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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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急啦 才選前一週 選前三天才會爆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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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著看新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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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吧,要涉入比這個還重的罪很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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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定了?我覺得為了選舉把台灣醫學界跟等待器捐病人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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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拿來當選戰工具的才是該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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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的又不是他們 就算毀掉台灣醫療他們也毫無影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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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重國籍的一大堆 出國看醫生超簡單 錢也不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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弔詭的是,台灣第一例成功心臟移植是魏崢做的(198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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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台灣通過腦死判定可以器捐的法律是2004年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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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簡單的疑問,為何魏大夫當時可以做心臟移植,然後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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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活摘器官的疑慮呢? (心跳停止不算喔,楊志良跟魏都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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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說)...其實原因很簡單,科學常走在法律的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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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對自然人死亡的思辯討論了很久 很大原因就是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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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inyurl.com/pdsacv3 貼上證明,魏自己說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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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移植的 多半是腦死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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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inyurl.com/llffntu 腦死準則,2004年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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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則歸準則 其實法律在判斷事實時 有時會納入學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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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訂的法 很多人都討論很久變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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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之前 有些法官就已經採用學說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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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說明,魏崢的說法是在打自己的臉,畢竟第一例心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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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植就是他做的,而當時根本沒有腦死的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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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討論一下 為什他當時敢做 這麼大的事 總不能他想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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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台夠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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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年前我第一份工作是家裡投資的生技公司,跟兩個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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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我只能說鬼島什麼怪事都有人敢做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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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他是司法後台夠硬 因為殺人是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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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時看到的事情基本上很類似私底下不合法人體實驗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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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並不是質疑魏崢醫師,以前心臟手術是衛生署列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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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衛生署同意才能做,我只是說他說腦死才能器捐,根本是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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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因為那是94年以後法律出來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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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政府還很大吧 不像現在要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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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面下低調的話我覺得很多事都有人敢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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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的paper是2000年發表的,當時根本還沒有腦死的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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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用鄉民常說的台詞,你用明朝的劍來斬清朝的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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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的說法是 柯的論文是心跳停才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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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崢FB 看起來不是腦死法則 是心跳停才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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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摘器官要經過"多位"不同科的醫師判定,不是柯一人能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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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的;請勿為了一時,而毀了幾十年來,醫界對於器捐所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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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努力,以及願意捐出遺體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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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16:54, , 51F
反正把台灣醫療把台大搞得亂七八糟大家最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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