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文林苑的後續追縱FB已回收

看板MenTalk (男人話題)作者 (米分糸工→甜心)時間12年前 (2013/07/09 10:12), 編輯推噓27(27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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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原po真的很不死心 po大埔案被噓 現在要扯個文林苑來救援嗎? 建商不想等了!永春都更案創首例「跳過拒遷戶」 節錄 "森業指出,他們打算將彭家以「整建」的方式處理,包括外牆拉皮及設備更新,其他皆拆 除「重建」。換言之,原本計畫蓋土地完整的大樓,未來將會「凸出一塊」,因為規劃新 房子必須往內縮4米,舊有的房子將會變得相當醒目。"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711/73160.htm 都更甚麼的不就是應該這樣嗎? 人家不想賣你就盡量談 真的不行 要嘛放棄改建 要嘛改設計圖 沒有人在還沒談攏前就賣光的 正常來說不就是 談攏以後才開始賣跟蓋嗎? 也不用說甚麼學生被王家利用或學生去利用王家 人本來就是彼此利用來利用去 就跟當初野草莓一樣 參加的學生被很多人指摘為被民進黨利用 實際上 就算真的被政黨或有心人拿去操作 又如何? 任何事都一定會出現投機份子或權謀人士 尤其是政治活動 你不可能完全避免這些人出現 法律、政策疏漏就是明擺在眼前的事實 難道就因為害怕跟政黨、利益、權謀分子扯上關係所以都不要發聲? 應該說 台灣人也太害怕跟政治沾上邊 政治的影響力無所不在,為什麼要怕它?排斥它? 民主的全民參與,也是政治的一環,台灣搞得好像參與政治的正當時機 只有投票時 其他時候你通通不要跟我談政治 談政治就是你腐敗、追名逐利、偏激、被政黨綁架 文林苑王家我從一開始就沒有特別同情他們 但我無法接受都更相關法律關於"公益"模糊不清的定義以及政府幫助有瑕疵的建商 強拆人民住宅這件事 或許 或許王家確實玩兩面手法、貪得無厭、利用學生製造悲情 造成大家道德上的反感 但這到底又有甚麼問題? 商場上談生意你不能反悔不能貪心嗎? 當這場遊戲牽扯到法律跟公權力時 就不能拿單純的道德去判斷是非 我們常常拿這個人是不是真的可憐來當作評斷事情的標準 問題是 很多事根本跟對方可憐與否無關 監獄裡的犯人很多都是咎由自取 不值得可憐 但他們的人權還是要有一定程度的保障,當監獄漠視犯人權利時 也是會有人跳出來替他們發聲,難道這些人都是被犯人利用嗎? 相關規定有疏漏、不足 難道不也是明擺在那邊的事實嗎? 沒有這一次又一次的抗爭,社會大眾怎麼會有越來越多人去了解到底我們的法律 出了甚麼問題? 不要只看一方的說法,應該多方收集各種資料 有個基本的了解以後才出來發言 這應該是常識吧? 我看到滿多人把樂生、華光、大埔跟文林苑放在一起當負面教材認為釘子戶醜惡 基本上 這種人大概看看新聞或單方資料就出來講話了 每個抗爭背後的原因不盡相同 爭執的法條也不完全一樣 這種應該個案看待的東西 怎麼能因為某一個案子讓你不滿而牽拖到全部案子? 上次在吵大埔案的時候 很多人只是出來嗆聲 嗆完就沒有了 而仔細檢視那些嗆聲 幾乎沒有一個是認真想討論的 也看得出來 這些人根本就搞不清楚事情始末 我看了真的滿傻眼也滿心痛的 難道要發言前稍微做個功課是有這麼難嗎? 我真的覺得只是因為害怕或討厭被政黨、有心人利用所以選擇沉默或反對 而不是在盡己所能吸收資料、評估是非後選邊站或保持沉默的人 很多時候你就是默默被另外一個政黨或更加有心的人利用而不自知 唉 算了 對這些人事物也不敢有甚麼期待 還是約會卡實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16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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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一個,如果找一堆藉口證明某些人不值得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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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世上值得幫助的沒有幾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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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生最後證明確實走山了,當初反對樂生的呢?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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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覺得水溝很髒,想要下去清理自己也一定會被弄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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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覺得會髒但是還是去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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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有些人覺得髒但不想下去清,還指著下去清的人說你好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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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事情的處理原本就是由雙方溝通達成協議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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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越來越多人的干涉反而會導致潛在的利益糾葛,許多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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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也是雙方始料未及的,希望事情能夠順利的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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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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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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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這篇, 一事對一事, 我也覺得王家貪得無厭, 但是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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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惡又裝可憐又如何? 建商錯在先, 先把預售屋賣光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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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迫王家把地拿出來才是這件事的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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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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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彭家以後會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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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附近八德路上的某建案當初也是拒遷戶拉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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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結果房價只有人家新蓋好的大樓的1/2 要賣也賣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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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家後悔是他們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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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16:20, , 2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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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不認同的點和你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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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拒遷戶是什麼心態 建商偷賣還沒取得的產權就是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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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貪財又怎樣 只要不違法 如果自己有筆祖產能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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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會來了會不把握嗎? 不要一因為一醜就看不到另個醜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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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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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17:52, , 31F
推!說出我的想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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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18:05, , 32F
說的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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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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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19:38, , 34F
為什麼不能強制拆除,強制拆除的規定就是為了避免少數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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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戶占著茅坑不拉屎,只要有給合理的補償,就不算剝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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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算強制性的權利交換,站在公益的角度,強拆規定有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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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存在!不然都更會被釘子戶玩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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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覺得都更真的在公益這塊可以100%站得住腳 你家蓋新房子 對該地區人民來說 有甚麼重大公益嗎? 其實產生的公益是有限的 強拆不是不可以 我也沒說要廢除強拆的相關規定 但應該用更嚴格的規範密度去檢視它 公益應該到重大公益的程度 且要符合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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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C真的很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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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22:39, , 39F
用手機無法編輯,回家再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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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ukkake0103 來自: 118.160.161.47 (07/10 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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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臺灣是土地私有制 要硬拆就改成全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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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中國一樣土地國有 想拆給你拆到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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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02:32, , 44F
請問蓋豪宅有什麼公益? 鄉民每天去繞可以得到產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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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今天是要拓寬道路或是拓寬河道就說得過去,蓋豪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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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不符合憲法說的符合公眾利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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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前半部.我也覺得都更應該如此...這種做法一來可以迴避強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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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08:35, , 48F
他人搬遷外 而且更可以懲罰到釘子.因為被切出去那塊 未來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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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其他規劃時 可能都沒啥用了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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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08:47, , 50F
為了懲罰釘子戶而浪費一塊土地...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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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又不會跑掉XD 台灣建築能活多久? 不成為古蹟要50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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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保障跟本不可能阿.之後再"都更"時 也許那塊地就回歸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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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01:38, , 53F
大推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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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02:31, , 5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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