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最近的大埔案 土地徵收有感..已回收

看板MenTalk (男人話題)作者 (全新的開始)時間13年前 (2013/07/05 13:00), 編輯推噓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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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徵收的情況可以分成 公共建設徵收 跟 土地重劃區段徵收 這次大埔農地案 就是所以土地重劃區段徵收 公益的範圍其實很廣,還是有程度上的差別像 公共建設的徵收所涉及公益性比較高 就是大家所說那些造橋、鋪路、蓋學校、公園的這種。 這種通常被徵收了,因為涉及公益性比較高所以大部分的人都能諒解。 而土地重劃區段徵收,涉及的就是土地使用的區域變更,農地變成住宅區用地或是工業 用地等,這種區段徵收其實並非是必要性的,目的通常都是希望增加該地區的土地價值 增加地方財源。(最常看到的就是政府把徵收來的土地,標售給財團作土地開發) 你要說政府增加土地的價值不符合公益性嗎?好像也不能這麼說,但是政府為了增加 自己的財源把原本老百姓住在該處的房屋拆除土地讓大財團標售,這樣真的對人民是好嗎 這種區段徵收的都市更新重劃本來就是一定有人說好 有人不願意 雖然本案跟文林苑的案子不同,但是精神內涵相同,就是如果這些民宅的存在 並不影響交通或安全只是影響"開發者財團的利益時",這時候政府應該選擇 尊重原屋主的所有權 還是 財團的開發利益 很可惜的 政府大都都比較考慮財團開發利益 如果這邊不徵收拆除掉 財團可以賺到的利益就減少許多 也可能影響財團的開發意願。 雖然我個人也因為政府區段徵收的原因而使得家中的土地價值飆漲(大概5倍到8倍) 但是如果真的中間像大埔農地案因為有因此犧牲掉其他人原有土地跟建物的情感跟生活 我還寧願他不開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51.22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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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佔用鄰地,鄰地地主想參加都更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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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佔用的部份可以依法請求拆屋還地而非強迫他人參加都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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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一直堅持台北市政府就原地原屋重建,然後把佔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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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了,如果拆了之後屋子倒了,那就讓王家依法申請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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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王家能接受那我想大家都不會有什麼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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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沒都更鄰地地主也可以提起訴訟 訴訟結果法院也不一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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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判要拆屋,有時候法院會判依市價賠償鄰地地主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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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case是都更喔,而且王家不是無緣無故被劃進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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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HrbBJjV (Men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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