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最近的大埔案 土地徵收有感..已回收
看板MenTalk (男人話題)作者bukkake0103 (彥頁身寸x小太刀)時間13年前 (2013/07/05 03:43)推噓50(55推 5噓 133→)留言193則, 56人參與討論串2/5 (看更多)
釘子戶有什麼錯嗎?
不管他是因為想多拿一點還是捨不得老房子
甚至是他只是看其他人不爽才不同意
這不都是他的自由嗎?
沒道理因為其他多數人都希望拆掉所以他們就應該服從多數
更沒道理因為其他人都拆了所以他們也應該跟著拆吧= ="
苗栗縣政府本來說是要給群創(忘記名字了)開發啥科技園區的
現在該公司也明言不需要那些土地
原本的目的都無法達成了 繼續徵收最後得利的是誰?八成不會是農民或苗栗民眾
況且,要說政府應該依法行政 原本要蓋的科學園區破局
難道不應該整個計畫打掉重新規劃、重新徵收?
把原本徵收來做為科學園區的土地直接轉為其他用途,這種便宜行事的做法正當性在哪?
如果要說農民貪得無饜 那朱阿嬤何必喝農藥自殺?死了什麼錢也拿不到
對一些老農民來說,他們時日也無多了,錢多拿也沒意義
只是惜情想留著那塊農地而已
整個法規從根本上來說就有問題
對於這種法律 公民不服從 也是很正常的
現在早就不流行惡法亦法的說法了
總之,整個案子跟文林苑幾乎是不同的情況,怎麼會是文林苑第二呢......
說到徵收 劉縣長的老家好像是在高鐵特定區喔
http://www.hi-on.org.tw/bulletins.jsp?b_ID=130144
真正貪得無饜的人是誰,應該不用我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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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5.168.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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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還是有愛錢的 但光看自殺死亡的朱阿嬤 你就知道確實有人不要錢只要地
愛錢的不會連命都賠上去
現在那些沒死的住戶 你也不能篤定說他們就是愛錢啊
但劉縣長愛錢這件事 我想大家都沒異議吧
不要忘了 他還打算從中國進口100萬隻外來種豆蟹進實驗田裡
美其名是稻蟹共生 實際上 這些外來種會不會因為人為疏忽逃脫進入大自然
造成另外一個福壽螺浩劫 沒人敢說
進口這些螃蟹有利可圖嗎?誰知道
我只知道這100萬隻豆蟹是為了替台灣自行養殖大閘蟹做先鋒
大閘蟹有沒有利可圖呢?嘖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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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的是大埔案的釘子戶 關蓋公路、港口屁事?
這些人實在讓人心寒啊
會說出這種話 看起來法律就沒學好 本憲上課都在混吧?
如果是重大的公共利益 ,憲法上本來就可以限制人民的基本權
你說要蓋馬路還是蓋港口、高速公路、捷運 我承認那確實是很重大的公共利益
而且受益者是多數人民
(公路、捷運基本上是全民使用,受益的是全體國民、市民)
經過正當程序後 限制被徵收戶基本權而動用驅離、強拆等手段 無可厚非
但麻煩仔細注意最近幾個鬧很大的徵收案
文林苑是蓋住宅、華光社區是要蓋一個台北六本木(豪宅、精品店、百貨)
大埔案本來是要蓋科學園區(這個勉強還算是有點重大的公共利益,促進產業升級)
現在不蓋科學園區了 大概又是要蓋豪宅、精品店、百貨
請問你,豪宅、私宅、百貨公司、商業建築,哪一個跟"重大公共利益"有關?
再請問你,蓋了豪宅、私宅、百貨公司、商業建築,受益的會是全體國民、市民嗎?
全體國民受益===>強拆你家
特定私人、企業受益===>照樣強拆你家
不會吧?這麼簡單的差異還看不出來?
人家美國建商怎麼處理釘子戶?
http://ppt.cc/cvBW
台灣就是建商跟財團拿著法律當令箭要政府幫他們拆人家房子而已
本來收購房子就是要跟人家喊價的 破局也大有可能
今天蓋的可不是公路、捷運、機場、港口
是私人(建商)要跟私人(釘子戶)買房買地去蓋私人營利用的建築
為什麼套個都更、都發就可以使公權力介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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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有分公共建設跟私人建設
我認為需要公權力介入(強制徵收、驅離、強拆)的 只有公共建設
(例 鐵公路、港口、機場)
而且前提是此公共建設確實有迫切需要且經過透明化的正當程序
私人建設本來就應該是建商跟住戶自己去談
為什麼人家要蓋豪宅 政府還要幫忙出力拆房子?
鼓勵都市更新可以用經濟上補助或租稅減免的手段,沒必要給私人建商強拆的選項
至於已經被徵收的人
他們欲哭無淚很可憐,但也不能因為他們很可憐就要不想賣的人賣地吧?
他們有自由選擇接受補償被徵收 人家也有自由選擇不接受啊
你的想法也太恐怖了
因為我的鄰居都想賣地給建商蓋豪宅或百貨 所以我就一定要賣 不賣還會被拆?
賣地給建商蓋百貨或私宅本來就應該是私法交易的問題 百貨、豪宅跟公共利益關係不大
今天馬路被封起來,大家都不能用,這一定影響到公共利益
但假使今天是新光三越SOGO關門大吉 你會覺得台北市民的公共利益被影響了嗎?
不會嘛!
無關公益的事情,你居然覺得因為其他住戶接受徵收了 所以釘子戶也應該被徵收
我才覺得欲哭無淚啊....
再說稅金,那也不是藉口
依照土地徵收條例 徵收土地的使用目的有所變更時 本來就應該重新規劃
原本已經同意徵收的住戶 可以再次同意啊 錢大不了先繳回去再拿一次 有差嗎?
難道因為你、我都繳了稅 所以就可以以避免浪費納稅人的錢為名目拆人家房子?
政府個規劃不規劃好,建商沒跟住戶喬好就開始動工
事情發生了才在那邊說浪費納稅人的錢 是不是本末倒置啊?
人家不是一開始說好後來又變卦 人家是一開始就說不要耶 你明知道有人不想拆
還先給其他人拆下去 這不是想造成既定事實 靠其他住戶來給釘子戶壓力嗎?
根本就是政府跟建商在浪費納稅人的錢吧? 呵呵
※ 編輯: bukkake0103 來自: 114.45.235.53 (07/05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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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再提殷海光故居慘案了....被走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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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很難有定論
因為相關的法規跟命令確實有瑕疵 但它們畢竟是存在的
所以很多人認為應該依法行政且王家自己有讓權利睡著的嫌疑
老實說 被拆 我同意他們自己也有與有過失
但這種惡法亦法的心態我不是很喜歡
尤其是牽涉到憲法基本權的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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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128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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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懶得理你.....你開心就好了
總是會有無法理喻的狀況發生 習慣囉 抽菸去
你應該不會介意我無視你的推文 所以就降啦
※ 編輯: bukkake0103 來自: 114.45.235.53 (07/06 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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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觸甚深 每次我都很想把這些人吊死
為了全民的利益請他們犧牲小我完成大我不知道有沒有符合他們心中的多數決
※ 編輯: bukkake0103 來自: 114.45.235.53 (07/06 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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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鳥他 回你好了 XD
想解決這個問題很簡單啊 我之前就說過了 參考美國的作法 依然改建 但保留釘子戶
多數人的期盼達成 少數人也可以不用拆房子
不是沒有雙贏的可能
重點在於 比例原則 比例原則 還是 比例原則
要少數人犧牲基本權 OK 把公益拿出來檢視
這公益夠大的話 當然可以犧牲少數人的權益
為什麼土地徵收條例是惡法?因為它沒告訴我們怎樣才能算"可以犧牲少數的公益"
最後變成政府自己說了算 蓋百貨公司蓋豪宅都可以被凹成重大公益
甚至在一些條文裡連公益兩個字都沒有
自己也知道政府不當施政造成恃強凌弱是個問題 卻選擇冷眼旁觀....
當納粹來抓共產主義者的時候,
我保持沉默;
我不是共產主義者。
當他們囚禁社會民主主義者的時候,
我保持沉默;
我不是社會民主主義者。
當他們來抓工會會員的時候,
我沒有抗議;
我不是工會會員。
當他們來抓猶太人的時候,
我保持沉默;
我不是猶太人。
當他們來抓我的時候,
已經沒有人能替我說話了。
反正歷史教訓都是別人的事
我是覺得根本沒把人家回的東西看完然後一直誤解別人的意思 很無言
不然就是看了但看不懂 那我就原諒他
補充一點 被砲也不是因為選錯邊 而是腦袋.....
嗯 算了 不要打醒他的選錯邊悲劇先知夢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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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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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啊 蓋房子使房價提升對土地開發或利用來說還是有一定的公共利益存在
只是一定不會比大眾建設高而已
怎麼男板這麼多沒邏輯沒常識的人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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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覺得不出來說句話 不能凸顯自己理性中立的情操 但其實只是自感良好的冷漠而已
連大埔跟文林苑差異在哪都說不出來 對他能有甚麼期待呢?
標準八卦酸民 推文誰都會 仔細推敲他的推文就會發現他對此事可說一無所知
而且又打死不認自己根本沒做基本的了解 只能跳針提出一些模糊的問題 可悲
大概是整天只會打WOW或LOL、D3 買了一堆主機 發文全都集中在遊戲專板的那種人吧
※ 編輯: bukkake0103 來自: 114.45.235.53 (07/06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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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多同學比我還關心這些事 推理邏輯也比我強大很多 其實年輕一輩的法律人很多是
很有社會關懷情感的
※ 編輯: bukkake0103 來自: 114.45.235.53 (07/07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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