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現在對於洪仲丘案的觀感已回收

看板MenTalk (男人話題)作者 (冬天的雨)時間12年前 (2013/08/01 17:38), 編輯推噓6(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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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質疑鄉民要的「真相」是什麼? : 就我個人而言,如果這個起訴書是在命案發生一個禮拜內出來。 也許你應該去了解一下 一般刑事案件偵查程序要進行多久 依照檢察機關辦案期限及防止稽延實施要點第35點第3款 重大刑事案件期限是4個月 除了酒駕這種測一下一翻兩瞪眼的案件外 如果一星期就偵查結束 恐怕比洪的體檢報告出爐還神速 尤其是這種鬧出人命 一堆人涉案的 是不是應該仔細謹慎的偵查 雖然軍檢平均偵查期我是不知道多久 但是這種重大案件要一星期出爐就算買飲料關說也是強人所難 : 我會相信,並覺得事情就這樣落幕。 : 軍檢的動作呢?一開始用「意外」想要呼嚨過去, 我想解釋一下 法醫學的意外 和法律上的意外意義上是有落差的 法醫學的意外是指沒有人有故意過失 法律上的意外是說非故意 但可能有過失 對於洪的"死亡結果" 注意是死亡喔 目前根據媒體資料與常理判斷 看起來應該是出於過失 也就是沒有人故意想要致洪於死 所以軍檢起訴戒護士凌虐致死 (所謂致死 就是對死亡結果非故意 但有過失) 對照意外說 其實是沒有錯的 只是因為本案有法醫報告 用語的意思又和法律不一樣 所以造成這樣誤會 簡單說 軍檢的意外說只是排除故意殺人 但沒有排除其他可能 法醫的意外 就和天災差不多 是說沒有人涉嫌犯罪 : 消失的錄影畫面(別跟我說桃檢說是線路老舊造成錄影設備 : 「同時消失」以及「同時恢復」的屁話) : 軍方完全沒有過失之類的。 : 完全規避掉程序問題,體檢事實上不能過(BMI),為什麼還送進去? : 後來一而再地修改劇本,偵查不公開之類的。 : 後來法醫說話了,證明不是意外。軍檢還在為國軍護航? 這就是雙方用語 解釋上有落差 我學法醫學時 也困擾了一陣子 洪就是這樣最後變成雞同鴨講 加上媒體推波助瀾.... 其實雙方都是對的 就意外這個說法 我認為軍檢並沒有護航 : 瞎扯些543的,你是軍檢卻查不到問題,要你軍檢何用? : 在720之前都還瞎扯是一件意外致死。 : ,扯到720才發現滅不了火,到現在才願意起訴這些「棄子」。 起訴又不是說起訴就起訴 要有偵查的時間 : 我對軍檢制度失望了,原本應該對立的單位,卻互相包庇。 : 不痛不癢的逞罰,中間的黑手呢?禁閉室的錄影機誰動手腳? 問誰動手腳前? 是不是要先問是否有人動手腳? 證據會說話 就靜待桃檢的偵查結果吧 : 是否有串供之嫌,軍檢是否有包庇?軍檢制度是否需要大幅度的改革? : 申訴管道是否需要重新設立? : 甚至整個檢察的制度是否合宜都是個問題。 : 這是我對這次事件的看法以及想法,既然上位者不在意。 : 那麼大家只能上街頭讓上位者感受一下民意。 : 我想保護未來去當兵的人不要受到迫害,甚至喪失生命。 -- 終於 有人在墳上起舞 揚起的塵土 訴說著垂死的幸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2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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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篇都是硬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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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雨是國考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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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戒護士一開始也是沒殺人故意的,這說也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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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就是各種意圖虐待,最後就變成凌虐致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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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好像霸凌加害人也是說只是開玩笑,沒想到就弄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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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難道都是別人的錯!下士自己都沒有錯 U是不是活該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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