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女性主義或性別平等跟既有文化的衝突?
※ 引述《color821 ()》之銘言:
: 看了一些前面的討論,我知道不應該把女性主義和性別平等放在一起來討論
: 我的重點是,現在有受過教育的女性很多都接受到女性主義或性別平等思潮影響
: 我也知道法律上也漸漸對女權有很多的保障。 (當然有很多進步空間)
: 但我想問的是對大部份的台灣女性,這些東西無法應用到婚姻和家庭生活上
: 例:一個有性別平等意識的人跟一個父權思考加上儒家思想(華人文化)的人溝通
: 當你對一件事情提出質疑和問題覺得可以有討論空間的時候
: 對方已經覺得你是不尊重他,不禮貌,在頂嘴,或大逆不道的時候
: 根本無法有協調的空間下去不是嗎?
: 我只是覺得在必須共處情況下,有彈性的一方是會被強迫無聲和強迫適應的
: 就像一個大鐵塊丟到水裡,水是有流動性的所以永遠是改變的一方
: 但這樣就失去了平等的意義了不是嗎? 所以再怎麼努力都是枉然?
: 一個信念在無法落實的情況下,就漸漸的被捨棄了,這是我觀察到的現象。
: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推薦哪些針對華人文化對性別這方面的探討?
http://chinju.dlearn.kmu.edu.tw/publication/1-3.pdf
林津如(2007)這篇將華人「父系家庭」的文化特殊性帶進家務分工的討論中,也許
談的跟你想問的仍有一些距離,不過可以參考看看。關於主力談華人文化及性別關係的文
章,我所知甚少,還要請版上諸位補充。
帶進台灣文化特殊性的同志研究倒是不少,或許你可以參考跨文化女性主義在這方面
的討論與應用。常見的「同志要出櫃,驕傲站出來」或「父母愛你就要接納你是同志」,
是相當美式政治的作法,直接橫向移植進台灣時,其實忽略了在地文化的特殊性;不同於
美國個人主義式的文化環境(這裡不是要普遍推論,而是相對比較),台灣群體主義式的
環境中,人的價值不單單彰顯在個人上,還包含家庭和親屬關係。當我們缺乏反思地引進
歐美同志運動的策略時,很可能塑造出一種「出櫃=積極抵抗」/「入櫃=消極逃避」的
二元對立氛圍。這種二元對立是非常危險的,它不只忽略了個人能動性受限於個人所處之
社會位置,也可能建制出一種認同政治式的「政治正確」,將那些選擇微型抵抗的人推出
運動之外。
我不太清楚你所提到的「無法有協商的空間」是指什麼狀況,也許我們需要更脈絡化
地討論。不過,我不認為「抵抗」有絕對的疆界或標準,微型抵抗的政治力道也許比不上
最大最直接最顛覆的行為,但仍然存在,不能因此被忽略,或被直接歸類成逃避。另外,
協商有時候需要仰賴兩件事:(一)要適度地避免情緒。如果一開頭就直接批判,很可能
帶出負面情緒,對方因此有了防衛機制,從而為反而反、拒絕溝通;(二)要尋找可近的
(accessible)語言。每個人的經驗不同,試著用對方有所體會、能夠理解的經驗作為說
服策略,有時比直接挪用理論工具更有效。
我手邊沒書,無從查起,不過我記得《亞當開始照鏡子》系列中,有一篇故事的作者
是在學校任教的性別運動倡議者,某次遇到一位從事原住民運動的恐同同事;從最初的衝
突,到最後作者用族群歧視作為說服策略成功說服對方,也許能作為成功協商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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