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為曹小妹默哀,聲討不負責愛偷吃男
我在其他版看到這篇文章只想過來跟你講這一句話
你如果把「婚前性行為」入罪
只會讓「小小曹」這類孩子的劣勢更嚴重
1.媽媽受罰導致家庭負擔加重
2.法定罪刑會導致異樣眼光加重
3.戶籍制度會影到其能享有基本人權,比方說受教權
(其實看不能沒有你就知道現況也是)
你的思想只可能害死更多孩子,而不會保護他們
相反的,讓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
讓單親與雙親家庭在法律上一視同仁
才是確保這些孩子基本權益的方式
如果把婚前性行為在道德上或法律上定為不可接受
更本是在增加這些孩子所受到構成的實質性岐視與迫害
如果這是你想要的請你繼續下去
※ 引述《astro1abe (浪跡天涯)》之銘言:
: 我了解你們的意思,名份制度,是一種最不合時宜的制度
: 的確我認同,因為這些傳統,讓許多單親家庭飽受異樣眼光
: 要想想這樣是否會導致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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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4.212.240
※ 編輯: asity 來自: 163.14.212.240 (04/23 10:40)
※ 編輯: asity 來自: 163.14.212.240 (04/23 10:42)
推
04/23 10:54, , 1F
04/23 10:54,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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