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外象的平等/實質的平等
※ 引述《reke (當不成孩子王)》之銘言:
: ※ 引述《aloba (aloba)》之銘言:
容我把邏輯簡單的重複一次:
若『人有決定裸露的自由』為真--> 上空跟遛鳥都應該一視同仁
-->女權運動者應該聲援有同樣理想的暴露狂
若『裸露需尊重社會風俗』為真-->上空跟遛鳥一樣,都不為『現行』
社會風俗所允許-->故立法約束之
這純粹是理念與邏輯的統一性問題,如果論述的道德與標準
可以隨意改變,那論述本身就禁不起檢驗了。
: 把習俗跟法律這樣綁定是說不通的
法律和習俗並不總是完全綁死。
但在這個議題中,立法禁止的最大原因即是『違背善良風俗』,
明顯的就是與社會習俗同調。
您舉的父母性,MP3等等,都是不相干的例子,僅會模糊焦點而已。
: 的確習俗上女性的乳房必須與下體綁定相提並論而男性的不用
: 但討論立法問題的時候應該要有更理性的思考方向
: 動不動訴諸習俗的話
: 在男女平等之前應該不要訂定任何男女平等的法條才對
暴露罪的法條是刑法234條:
意圖供人觀覽,公然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千
元以下罰金。
這條法條的編目是:妨礙『風化』罪。
討論除罪化,就不能離開法條。
法條既然連名字都寫出是『風俗文化』,那又如何能夠把這個議題
和風俗拖鉤呢?
所以我才主張,這個問題就是社會文化的接受度問題罷了,
本身沒有道德或自由上的正當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47.168
※ 編輯: aloba 來自: 61.229.147.168 (07/16 23:35)
※ 編輯: aloba 來自: 61.229.147.168 (07/16 23:39)
推
07/16 23:42, , 1F
07/16 23:42, 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Feminism 近期熱門文章
PTT兩性男女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