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外象的平等/實質的平等

看板Feminism (女性主義)作者 (aloba)時間18年前 (2007/07/16 23:34),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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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eke (當不成孩子王)》之銘言: : ※ 引述《aloba (aloba)》之銘言: 容我把邏輯簡單的重複一次: 若『人有決定裸露的自由』為真--> 上空跟遛鳥都應該一視同仁 -->女權運動者應該聲援有同樣理想的暴露狂 若『裸露需尊重社會風俗』為真-->上空跟遛鳥一樣,都不為『現行』 社會風俗所允許-->故立法約束之 這純粹是理念與邏輯的統一性問題,如果論述的道德與標準 可以隨意改變,那論述本身就禁不起檢驗了。 : 把習俗跟法律這樣綁定是說不通的 法律和習俗並不總是完全綁死。 但在這個議題中,立法禁止的最大原因即是『違背善良風俗』, 明顯的就是與社會習俗同調。 您舉的父母性,MP3等等,都是不相干的例子,僅會模糊焦點而已。 : 的確習俗上女性的乳房必須與下體綁定相提並論而男性的不用 : 但討論立法問題的時候應該要有更理性的思考方向 : 動不動訴諸習俗的話 : 在男女平等之前應該不要訂定任何男女平等的法條才對 暴露罪的法條是刑法234條: 意圖供人觀覽,公然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千 元以下罰金。 這條法條的編目是:妨礙『風化』罪。 討論除罪化,就不能離開法條。 法條既然連名字都寫出是『風俗文化』,那又如何能夠把這個議題 和風俗拖鉤呢? 所以我才主張,這個問題就是社會文化的接受度問題罷了, 本身沒有道德或自由上的正當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47.168 ※ 編輯: aloba 來自: 61.229.147.168 (07/16 23:35) ※ 編輯: aloba 來自: 61.229.147.168 (07/16 23:39)

07/16 23:42, , 1F
同意
07/16 23:42, 1F
文章代碼(AID): #16cu_h25 (Femin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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