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象的平等/實質的平等
看板Feminism (女性主義)作者nominalism (コロッケを食べたい)時間18年前 (2007/07/11 17:08)推噓15(15推 0噓 9→)留言24則, 7人參與討論串1/38 (看更多)
我同意Aimable那種「只要雙姓實施,世界就男女平等」是笑話,那確實
是「以為只要做好外象的平等,實質的平等就唾手可得」,但「雙姓制」
本身是不是「只是外象的平等」仍是有待商榷的。
我想問一句:「什麼是外象的平等?」或者我問另外一句:「有什麼實質
平等是可以脫離外象的平等而存在的?」
為什麼女人的上空權是沒有意義的?根據該文的說法是,這種權利頂多就
是滿足了男人的窺視欲,讓男人的照象機和望遠鏡在街上愈來愈多罷了。
但僅僅因為如此,女人的上空權就顯得沒有意義?
首先,為什麼女人要在意男人的照象機和望遠鏡?第二,為麼女人上空會
讓男人掏出望遠鏡和照象機,而男人上空卻不會讓女人做出同樣的事?如
果說女人的上空權是滿足男人性欲,對性別平等毫無幫助的行為,那麼是
否天體營所崇尚的自然理念其實也只是男人為了滿足自己的性欲而設想出
來讓女人脫掉衣服的詭計?
有腦袋的人一想就知道,這種事根本只有白痴才不會想到。既然如此,究
竟是那些去爭取女人上空權的女權主義者都是白痴?還是其實那些爭取女
人上空權的女權主義者,事實上想到的事,比那種會把「女人上空」視為
「單純滿足男人性欲」的白痴還要更深一層?
爭取女人的上空權,是要求讓女人擁有一項「權利」,而所謂「權利」其
其實就是「自由」,我的財產權,即是讓我有自由處理我的財產,我可以
收在家裡的保險箱,我也可以拿到大街上看到人就給。我們不會因為別人
的貪財欲,而認為「爭取每個人散財的權利是一件無聊的事」,因為「爭
取散財的權利」,是爭取一個人可以自由決定自己要不要散財的權利,而
不是要大家爭相散財!
同理,爭取女人的上空權,也僅僅是在讓女人「可以自由地決定是否在大
街上遮掩自己的胸部」,而不是要每個女人都「爭相在大街上坦露自己的
胸部」,既然如此,男人會不會因而可以飽覽群胸,跟女人到底可不可以
上空走上街,根本毫無干係,就跟貪財的人會否因為人可以自由地在街上
散財而一滿貪欲,跟人究竟能不能自由地在街上散財毫無干係。重點是這
項自由是否存在,而不是實踐此自由的人會不會滿足別人的什麼鬼欲。
那麼在自由獲得之後,還是會有人質疑:如果男人的性欲就是這麼麻煩,
那麼即使擁有了這樣的自由,如原文所言,「正常」的女人依然不會願意
上空上街,那麼所謂的「平等擁有上空權」也不過是個空談。
但只有白痴才會誤以為這樣的結果足以證成「平等擁有上空權」不過是個
空談。第一,相對於原文所謂的「正常女人」而言,她們固然擁有這樣的
權利但她們永遠不會去行使它,使得這項權利對「正常女人」而言似乎是
毫無意義的;但這世界上既然有所謂的「正常女人」,就永遠不要忘記所
謂「不正常的女人」也可能存在,而這樣的「權利」,對那些根本毫不在
意男人眼光的「不正常女人」而言,就會意義深重。
更何況,如果男人的異樣眼光果真是那麼低俗下賤,甚至是違法犯忌的,
怎樣也不應該因為男人的混帳,而讓女人的行為服裝受到限制。我想這是
任何擁有正常人腦細胞量的人都可以理解的道理。就像女人完全不必因為
色狼的存在而穿著保守,更遑論統計數據顯示,色狼容易侵犯的對象往往
都是那些穿著保守的女人。
因此,或許結果反而會令人驚訝,當女人的上空權被徹底實踐之後,男人
的照象機和望遠鏡說不定反而會鎖定那些穿著保守的女人們,畢竟物或人
總是以稀為貴,這幾乎是萬古不變的法則。
講了一堆,發現我好像根本離題了,所以讓我們回到「外象的平等/實質
的平等」的討論。
任何實質平等的外顯化,都是外象的平等,我敢斷言,沒有任何實質的平
等可以不透過外象的平等來顯現;而任何外象的不平等,也都或多或少來
自於實質上的不平等。因此,如果某些平等運動的推行,僅僅只有外顯行
為的要求,而不包括背後的理由和根據,這確確實實只是一種「追求外象
平等而不在乎實質平等」的笑話。但不因此可以導出「所有追求外顯行為
的平等的訴求,都是不在乎實質平等的訴求」,因為「只要有對於實質平
等的訴求,這個訴求本身就必然包含對於外象平等的訴求」。而之所以在
論述或運動的時候,突顯出外象上的不平等,目的就是為了讓比較隱晦的
實質不平等可以被顯題化。
例如,當「男女不能平等地擁有上空權」時,「男女之間的身體與凝視的
不對等位置」這個實質上的不平等,就被顯題為一個重要的性別平等的議
題;而當「女人在外表上被要求的項目永遠比男人在外表上被要求的項目
還要詳細且繁複」時,「男女之間被社會所寄與的期待上的實質不平等」
也就被顯題化了;同理,曾經有一場學術研討會,在座的男教授名卡的稱
謂都是「教授」,而僅有一個女性教授的稱謂是「小姐」,固然僅僅只是
一個稱謂問題而已,這後面難道沒有反應出文化中長期以來習慣性地把女
性擺在私領域而非公領域的位置的問題?難道就真的只是一個用詞上的習
慣問題?難道英文世界中習慣以「man」來泛稱「person」或「people」,
就不是一種反應出實質不平等的外顯現象?
因此,我同意某些人天真地以為只要是外顯現象搞得平等了,實質的平等
就會被實現,是一種幼稚的想法;但同樣地,只要看到別人討論著外顯現
象的不平等問題,就指著人鼻子說,妳這種只求外象平等不求實質平等的
人是有問題的,也一樣幼稚。當別人在討論著稱謂的問題,討論著指稱詞
使用的問題時,妳又何曾理解過那些討論者背後的理由、根據是什麼?當
妳說「與其介意女人能不能上空,女人要不要打扮自己,不如更實際地去
討論薪資、機會、什麼什麼鬼的地位是否平等」時,妳自己有沒有想過,
「薪資的平等」難道不僅僅也只是一種外象上的平等?當勞基法修法把女
人的產假福利調高之後,公司便開始改變許多名目來阻止女人被錄取,或
阻止女人懷孕,這豈不也只是外象上的平等?
一個平等問題,不會因為它的大或小,而使它只是一個外象問題,或使它
因此成為一個實質問題。會做這種無腦分類的人,本身對外象/實質之間
的區別問題,想必也只有「外象上」地思考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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