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訴訟] 監護權的官司

看板Divorce (離婚)作者 (Bedlem)時間2年前 (2021/09/05 12:46), 2年前編輯推噓-2(023)
留言5則, 2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1丶法院判決小孩監護權,是以小孩利 益為判斷依據。 2丶所以不管法院怎麼判,只要你是真 心愛小孩的,又何必擔心? 引述《todaymood (看海計畫)》之銘言: : 請問,有曾經因為小孩監護權到法院開庭的前輩們嗎? : 近期已經快要開庭了,心中一直不安有點擔心,是否有人可以分享到法院開庭的過程經 : ?或是分享一下法官詢問的問題之類的? : 非常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95.11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ivorce/M.1630817192.A.99A.html

09/06 23:14, 2年前 , 1F
那你回推文認為你比前妻愛小孩,當初怎麼還怕法院把
09/06 23:14, 1F

09/06 23:15, 2年前 , 2F
小孩判給你前妻?當初有看的就知道是你媽用不必付撫養
09/06 23:15, 2F

09/06 23:16, 2年前 , 3F
費當條件要兩個小孩都歸你們,少在那邊當作沒這件事
09/06 23:16, 3F
小孩不是商品,監護撫養是責任不 是權利。所謂用撫養費讓小孩歸誰 一説,從根本上就是錯誤的概念。 我當初是建議我前妻去打監護權官 司的,只是她不要而已,我可沒有 怕法院這回事。

09/07 08:56, 2年前 , 4F
笑死,只敢在這邊說自己老媽觀念錯誤,用免付扶養費來搶
09/07 08:56, 4F

09/07 08:56, 2年前 , 5F
小孩,怎麼不敢當面跟你媽嗆?還是你是大媽寶?
09/07 08:56, 5F
是我前妻不肯付小孩撫養費,不是 我這邊用她可以不付小孩撫養費, 來所謂的「搶」小孩。 而且話説回來,如果不離婚,不就 沒有小孩跟誰住的問題?我前妻堅 持要離婚所衍生的小孩撫養問題, 她不肯面對,又關我什麼事? 民法第 1116-2 條「父母對於未成年 子女之扶養義務,不因結婚經撤銷 或離婚而受影響。」是寫假的? ※ 編輯: Bedlem (101.12.95.118 臺灣), 09/07/2021 11: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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