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小孩長大後的問題
看板Divorce (離婚)作者Bedlem (Bedlem)時間4年前 (2020/09/06 10:50)推噓-25(3推 28噓 100→)留言131則, 22人參與討論串10/16 (看更多)
※ 引述《willman (威爾)》之銘言:
: 起手式先發問:20萬元的鋼琴是你買的,還是你爸媽買的?
我出 10 萬,我爸媽出另外 10 萬。
如果沒有離婚,替小孩買東西這件事,是
我和我前妻各出一半。我爸媽現在只是代
我前妻出錢而已。
: 1.現在21世紀,男女都要靠自己,你用"嫁到夫家"這一句話,就代表你當初的心態也是
你
: 前妻"嫁到你家",難怪後來這些紛紛擾擾你前妻離開你,因為你的心態根本就不對
我前妻如果真的靠自己,就不要靠我爸媽
出小孩撫養費的一半,她應該自己出。
: 2.因為你是靠你爸媽,所以才有上面這種心態
: 原來如此
: ※ 引述《Bedlem (Bedlem)》之銘言:
: : 講到女兒的嫁妝,過幾天我們買的日本進
: : 口新鋼琴會送來,一台約二十萬元。雖然
: : 有點貴,但這個鋼琴,將來是要當女兒嫁
: : 妝的一部分的。
: : 我有建議我前妻,看要不要也幫女兒存點
: : 錢,將來當她的嫁妝,盡點當媽媽的心意。
: : 希望我前妻能聽進去,畢竟這事關女兒未
: : 來的終身大事。身上有足夠的嫁妝,女兒
: : 將來嫁人,在夫家才比較有底氣和地位,
: : 這是我們真正可以為女兒做的事。
: : 聘金這種事,到時就再看行情,女兒男朋
: : 友家情況,和女兒到時她自己的條件,沒
: : 有一定的。完全沒有聘金,表示女兒的男
: : 朋友家,並不想跟女方的父母家,建立任
: : 何關係,這其實代表女兒已經跟我或我前
: : 妻決裂了。如果對養育自己長大的父母,
: : 都會用這樣的態度,那娶這樣的人當老婆
: : 的男方家,也只是自己倒楣而已,看似省
: : 了聘金,其實虧的更多。
: : 我老話一句,如果女兒以後真的這樣,那
: : 表示她媽媽沒教好她(因為她媽媽在小孩
: : 小的時候就堅持離婚,沒辦法好好教小孩
: : 這些事情),而且成年以後,女兒要對自
: : 己的決定負責。
: : 最近小學開學要開班親會,兩個小孩分在
: : 兩班開,讓我有點分身乏術 (我爸媽要在
: : 家顧小孩,不便出席),我就建議我前妻
: : 也來參加班親會,她也有答應,說會參加
: : 女兒班上的班親會,這樣問題就解決了。
: : 從這點來看,我覺得在以後小孩的終身大
: : 事上,我和我前妻,應該還是有合作或討
: : 論的可能的。如果沒有,那吃虧的也只是
: : 孩子,就要怪他們自己命不好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250.23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ivorce/M.1599360616.A.7AE.html
推
09/06 10:56,
4年前
, 1F
09/06 10:56, 1F
可悲的是不肯出小孩撫養費的我前妻。
噓
09/06 11:20,
4年前
, 2F
09/06 11:20, 2F
→
09/06 11:20,
4年前
, 3F
09/06 11:20, 3F
在她看來,可能只是把小孩監護責任,
用她該付的小孩撫養費給賣掉而已,我
不認同這種做法。大家道不同,不相為
謀而已。
噓
09/06 11:31,
4年前
, 4F
09/06 11:31, 4F
→
09/06 11:31,
4年前
, 5F
09/06 11:31, 5F
是我前妻不負責任,我們為了小孩好,
先代她出錢而已。我前妻今生還不了,
來世也是要還的。你沒聽過來生債嗎?
→
09/06 11:31,
4年前
, 6F
09/06 11:31, 6F
→
09/06 11:31,
4年前
, 7F
09/06 11:31, 7F
→
09/06 11:31,
4年前
, 8F
09/06 11:31, 8F
→
09/06 11:31,
4年前
, 9F
09/06 11:31, 9F
我們家應該比多數家庭有錢。能省錢和
精打細算過日子,財富才能守的住。
※ 編輯: Bedlem (101.12.250.232 臺灣), 09/06/2020 11:50:49
噓
09/06 12:10,
4年前
, 10F
09/06 12:10, 10F
噓
09/06 12:28,
4年前
, 11F
09/06 12:28, 11F
→
09/06 12:28,
4年前
, 12F
09/06 12:28, 12F
這種事情,哪有在買賣的?
→
09/06 12:28,
4年前
, 13F
09/06 12:28, 13F
→
09/06 12:28,
4年前
, 14F
09/06 12:28, 14F
→
09/06 12:28,
4年前
, 15F
09/06 12:28, 15F
我當時是建議我前妻打離婚官司的。
噓
09/06 12:58,
4年前
, 16F
09/06 12:58, 16F
→
09/06 12:58,
4年前
, 17F
09/06 12:58, 17F
我只是在講道理。
※ 編輯: Bedlem (101.12.250.232 臺灣), 09/06/2020 13:31:29
噓
09/06 13:47,
4年前
, 18F
09/06 13:47, 18F
→
09/06 13:52,
4年前
, 19F
09/06 13:52, 19F
→
09/06 13:52,
4年前
, 20F
09/06 13:52, 20F
如果是我前妻,應該根本沒興趣讓她女兒
學鋼琴。但人生只有一次,鋼琴是童子功,
錯過就沒有了。
→
09/06 14:03,
4年前
, 21F
09/06 14:03, 21F
→
09/06 14:03,
4年前
, 22F
09/06 14:03, 22F
→
09/06 14:03,
4年前
, 23F
09/06 14:03, 23F
→
09/06 14:45,
4年前
, 24F
09/06 14:45, 24F
→
09/06 14:45,
4年前
, 25F
09/06 14:45, 25F
我是負責任的男人,小孩撫養費我有出
一半,我前妻是不負責任的女人,小孩
撫養費一毛也不想出。丟臉的是我前妻,
並不是我。
※ 編輯: Bedlem (101.12.250.232 臺灣), 09/06/2020 14:59:57
噓
09/06 15:15,
4年前
, 26F
09/06 15:15, 26F
→
09/06 15:15,
4年前
, 27F
09/06 15:15, 27F
如果小孩要去跟我前妻,她要先提出
一份附有財務來源規劃的教養照顧計
畫書,我們要進行討論,確認其可行
性與可靠性,而且對小孩的未來發展
是更好的。
而且在計劃之外,事後我也要保有定
期審計,確保事情不偏離原訂計畫的
權力才行。
※ 編輯: Bedlem (49.216.115.183 臺灣), 09/06/2020 15:41:43
噓
09/06 15:59,
4年前
, 28F
09/06 15:59, 28F
→
, , 29F
還有 65 則推文
還有 19 段內文
→
09/07 21:42,
4年前
, 95F
09/07 21:42, 95F
→
09/07 21:44,
4年前
, 96F
09/07 21:44, 96F
→
09/07 21:44,
4年前
, 97F
09/07 21:44, 97F
夫妻處不來,分開也沒什麼,但小孩
的撫養照顧責任,可不是説丟就丟的。
※ 編輯: Bedlem (118.167.110.210 臺灣), 09/07/2020 21:46:26
→
09/07 21:45,
4年前
, 98F
09/07 21:45, 98F
→
09/07 21:45,
4年前
, 99F
09/07 21:45, 99F
→
09/07 21:47,
4年前
, 100F
09/07 21:47, 100F
→
09/07 21:47,
4年前
, 101F
09/07 21:47, 101F
噓
09/07 21:53,
4年前
, 102F
09/07 21:53, 102F
噓
09/07 22:13,
4年前
, 103F
09/07 22:13, 103F
→
09/07 22:13,
4年前
, 104F
09/07 22:13, 104F
→
09/07 22:13,
4年前
, 105F
09/07 22:13, 105F
→
09/07 22:13,
4年前
, 106F
09/07 22:13, 106F
→
09/07 22:13,
4年前
, 107F
09/07 22:13, 107F
→
09/07 22:13,
4年前
, 108F
09/07 22:13, 108F
→
09/07 22:13,
4年前
, 109F
09/07 22:13, 109F
→
09/07 22:13,
4年前
, 110F
09/07 22:13, 110F
→
09/07 22:13,
4年前
, 111F
09/07 22:13, 111F
推
09/07 22:16,
4年前
, 112F
09/07 22:16, 112F
→
09/07 22:16,
4年前
, 113F
09/07 22:16, 113F
→
09/07 22:16,
4年前
, 114F
09/07 22:16, 114F
→
09/07 22:16,
4年前
, 115F
09/07 22:16, 115F
→
09/07 22:16,
4年前
, 116F
09/07 22:16, 116F
跟另一半不合,離婚也就算了,但小孩
撫養責任如果趁機丟掉,不肯付小孩撫
養費,那就是人品有問題了。
※ 編輯: Bedlem (118.167.110.210 臺灣), 09/07/2020 22:39:17
→
09/07 23:08,
4年前
, 117F
09/07 23:08, 117F
→
09/07 23:08,
4年前
, 118F
09/07 23:08, 118F
噓
09/08 00:06,
4年前
, 119F
09/08 00:06, 119F
→
09/08 00:06,
4年前
, 120F
09/08 00:06, 120F
我是有反省自己,沒有早點認清我前妻
自私和不負責任的真面目。
※ 編輯: Bedlem (49.216.205.14 臺灣), 09/08/2020 07:20:04
→
09/08 08:33,
4年前
, 121F
09/08 08:33, 121F
→
09/08 08:34,
4年前
, 122F
09/08 08:34, 122F
→
09/08 08:35,
4年前
, 123F
09/08 08:35, 123F
→
09/08 08:35,
4年前
, 124F
09/08 08:35, 124F
→
09/08 08:37,
4年前
, 125F
09/08 08:37, 125F
噓
09/13 22:57,
4年前
, 126F
09/13 22:57, 126F
噓
09/14 11:06,
4年前
, 127F
09/14 11:06, 127F
→
09/14 11:06,
4年前
, 128F
09/14 11:06, 128F
噓
09/18 11:41,
4年前
, 129F
09/18 11:41, 129F
→
09/25 10:12,
4年前
, 130F
09/25 10:12, 130F
→
09/25 10:12,
4年前
, 131F
09/25 10:12, 13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Divorce 近期熱門文章
5
11
PTT兩性男女區 即時熱門文章
12
17
9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