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前妻要求提高扶(撫)養費

看板Divorce (離婚)作者 (Bedlem)時間3年前 (2020/06/28 20:41), 3年前編輯推噓0(44104)
留言112則, 11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1、覺得有些認為你該多出錢的網友,有點 好笑。因為在我講到前妻不想分擔小孩撫養 費時,他們沒講什麼話。這大概就是所謂的 雙重標準吧。 2、如果要認真養小孩,每月一萬確實不怎麼 夠。這種事不是小孩自己認真與否的問題, 整理過的教材,講解清晰的補習班老師,都是 要耗費時間和精力的。花錢等於是在買別人的 時間。如果一切都自己來,哪有這麼多時間? 3、凡事量力而為就好。如果妳女兒將來去 申請美國長春藤名校的研究所,一年打算要花 個五萬美元以上 (這還算保守的,我有認識的人,一年生活費+學費,要六萬美元以上), 你出的 起嗎? 照你的思路,她是不是也會抱怨你? 所以 不用想太多,我想妳女兒會體諒你的。 ※ 引述《asvincent (不一定)》之銘言: : : 各位版友好,在下是單親爸爸,只有一個小孩,現在是跟媽媽住,共同監護。 : 我與前妻在女兒國一上學期快結束時協議離婚,約定我每個月付10000元的教育及生活 : ,現在女兒國中畢業等放榜,如無意外應是考上北市第一志願。 : 而我前妻說因為小孩要補習英數兩科每學期4萬及往後要搭專車上學每學期13000元,要 : 求提高每月教育生活費至15000元,我說我每個月付的1萬元應該夠支付補習費及學雜費 : 了,專車費的部分我可以幫忙出一半; : 但我前妻說我這樣的算法讓她很不爽,說我沒算到一些其他開銷(?),我說15000沒辦 : ,不然提高到每個月12000元,專車費我一樣幫出一半,但我前妻仍不接受,堅持要我 : 月付15000元,且又說我為何不願意為了小孩好,去想辦法增加收入,滿足小孩的需求b : lah blah……; : 最後前妻又說我不想多付也可以,但要我放棄共同監護,現在我一直在思考到底要怎麼 : 做?每月付15000以我現在的收入來說真的沒辦法,放棄監護權我個人是覺得沒差,反 : 小孩成年後就沒有這個問題,只是我擔心女兒會有我寧願捨棄監護權也不願為她付出更 : 多的想法(我不確定我女兒懂不懂監護權與親權的分別), : 所以想聽聽版友們的意見,或是提供各位所知道相關的諮詢管道,謝謝 : PS:請問若最後搞到上法院,我女兒會需要出庭嗎? : 是否也有可能會判我要多付呢?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1.86.21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ivorce/M.1593348088.A.316.html

06/28 23:10, 3年前 , 1F
沒有雙重標準 要說幾次 如果你要不到錢請去打官司啊…沒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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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 23:10, 3年前 , 2F
說不可以啊,是你當時就簽好的協議… 你自己認的… 如果原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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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前妻也已都簽好協議 那我們也會叫跟原p說不用付 但現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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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原po去打官司 都是站不住腳… 所以才叫他付 狀況完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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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 是你搞不清楚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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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原 po 的前妻覺得錢少了,要打官司也 是原 po 的前妻去打才對。我是沒有一定要我 前妻出錢,但她如果不出錢,最好能自動自發 的跟我父母表示感謝,情況應該不太一樣。

06/29 07:35, 3年前 , 6F
所以啊 看看你多沒人緣 都是因為你這個人的關係 害慘你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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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07:35, 3年前 , 7F
遭的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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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善之家 必有餘慶,我前妻拋棄照顧小孩的 責任,讓小孩淪為單親小孩。我父母協助照顧, 我也要多付出不少,就算是在做善事吧。 我覺得這和捐款給孤兒院,或社會弱勢族群, 有些異曲同工之妙。

06/29 07:36, 3年前 , 8F
這世界還是公平的 再怎麼說 你還有你爸媽幫忙擦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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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07:47, 3年前 , 9F
也可能你兒子女兒因為你憎恨前妻的言論留下很多陰影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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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07:47, 3年前 , 10F
本念不到什麼常春藤 很可憐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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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力而為就好 ※ 編輯: Bedlem (49.216.205.185 臺灣), 06/29/2020 18:04:42

06/29 18:50, 3年前 , 11F
…是原PO前妻先和他說要提高沒錯啊 如果原PO不付 最後原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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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18:50, 3年前 , 12F
前妻要走上法院 原PO贏面不大啊… 是原Po前妻不想撕破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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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18:50, 3年前 , 13F
直接上法院吧 所以先告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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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上法院的話,應該是用存證信函告知。

06/29 21:22, 3年前 , 14F
原來不是你的小孩啊 是在做善事啊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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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同時也是我前妻的小孩,她也有責任。 孤兒院的孤兒怎麼來的?除了父母雙亡那 種,不就是父母沒盡到養育責任嗎?捐款 給孤兒院是做善事,協助承擔沒盡到養育 責任的人養育小孩,難道不是在做善事?

06/29 21:49, 3年前 , 15F
你奇怪的論點那麼多 還怪人不站你那邊 還可以扯積善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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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21:49, 3年前 , 16F
積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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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edlem (49.216.205.185 臺灣), 06/30/2020 08:00:27 ※ 編輯: Bedlem (49.216.205.185 臺灣), 06/30/2020 08:10:02

06/30 10:44, 3年前 , 1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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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9:15, 3年前 , 18F
刪我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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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前妻已經感謝過了,你再說她沒有感謝這個梗,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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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不過去,無限輪迴到何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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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久不見,你果然又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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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讓我們溫習溫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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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妻不負責任,選擇離婚沒資格當媽媽,離婚後不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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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贍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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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我們家不缺錢,我們養孩子沒在意錢,前妻自動自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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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比較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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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為什麼我要打官司?要她拿錢就說沒辦法有前岳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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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關係,而且前妻應該自動自發啊,不過我們家要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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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錢,只是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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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前妻感恩又如何?她沒有付贍養費啊,她應該自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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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發感恩然後付贍養費,雖然我們養孩子也不是為了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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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付贍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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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因為前妻離婚才導致我爸媽辛苦跟孩子可憐,我不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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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48 則推文
還有 6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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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媽沒什麼,因為你要的是「前妻面對你感謝你然後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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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說出願意付贍養費」,那你直說好嗎,扯這麼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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愧是失格的爸爸&兒子會做出來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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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感謝我,那我也不會感謝她, 雙方就兩清而已,沒什麼好再要求 的。至於小孩撫養費的問題,她本 來就有責任要付,她用拒付來換被 人議論的因果,那也是她自己的選 擇,沒什麼好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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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告訴你,離婚協議不是在表演儀式感,你想要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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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請在婚姻關係還在的時候完成(最好的方法就是簽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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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的當下兩人正在吃大餐互相感謝啦)而不是離婚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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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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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便打臉你,你說的公平你自己都沒遵守,你說男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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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互相感謝而不是互相批評,你自己對前妻無法感謝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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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抱怨她跟批評她,打自己臉這麼徹底也真是奇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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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她拒絕互相感謝的,而且我是客觀 的在陳述事實和給她建議,沒有在批 評她,她就是那個樣子,批評她只是 在白費力氣而已。

07/01 14:10, 3年前 , 92F
說好的兌現請麻煩別再扯理由跳票了,不然枉費你這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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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背書背二十四孝,不知道跳票還找理由很失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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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14:20, 3年前 , 94F
已協議好,前妻卻希望原po多付就去打官司吧,給法院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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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14:20, 3年前 , 95F
,輸了再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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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10:24, 3年前 , 96F
送你一個推,已經覺得可憐到不忍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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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12:58, 3年前 , 97F
你照顧自己的小孩和父母叫做負責任 你去照顧別人的小孩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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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12:58, 3年前 , 98F
做善事 這兩者不同ㄟ 釐清一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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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應該要由父母一起照顧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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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應該是有自戀型人格疾患,我認真的,去看醫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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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edlem (101.12.115.72 臺灣), 07/03/2020 10:56:02

07/03 21:26, 3年前 , 100F
互相感謝?你只會說前妻不會先感謝你,你也是不會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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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她啊,雙方都不願意先感謝,就不要說對方不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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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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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才要坐下來一起吃個飯,然後相互 感謝。坐下來一起吃飯這件事,可以在 一定程度上保證相互感謝。

07/03 21:26, 3年前 , 103F
而且前妻已經肯跟你父母感恩了,這點她就比你好,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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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她沒付小孩撫養費,所以她感恩是 應該的。

07/03 21:26, 3年前 , 104F
除了上來抱怨說離婚後爸媽多辛苦,那你想辦法讓爸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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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21:26, 3年前 , 105F
輕鬆啊,一直抱怨離婚的前妻是有何意義?然後還要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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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妻種下的惡果,為什麼我要替她承 擔?

07/03 21:26, 3年前 , 106F
到版友雙重標準,你才雙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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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21:27, 3年前 , 107F
多少人說撫養費拒付可以打官司,你自己的經典名句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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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21:27, 3年前 , 108F
記了嗎?你不願意打官司,你堅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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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沒有意義。

07/03 21:27, 3年前 , 109F
你別再說自己多公平公正,也沒人想評論你前妻,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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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尾話都是你在說你在辯解(抱怨說是給建議),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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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21:27, 3年前 , 111F
評論前妻的人就是一直在說前妻如何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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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edlem (49.216.247.37 臺灣), 07/04/2020 12:13:22

07/04 23:56, 3年前 , 112F
所以你只能一直在離婚板傳情給你兒子的媽嗎~~
07/04 23:56, 112F
文章代碼(AID): #1U-8_uCM (Divorce)
文章代碼(AID): #1U-8_uCM (Divo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