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前夫的女友打擾生活

看板Divorce (離婚)作者 (離婚版匿名帳號)時間5年前 (2019/10/03 21:01), 編輯推噓7(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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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前夫已離婚3年,剛離婚時是共同監護女兒 約一年後改為由我單一監護 爸爸一個月帶女兒過去過夜兩次 (五晚上接,六晚上回) 和前夫的女友(不確定兩人是否結婚)完全不認識 頂多是她有時來接女兒過去時打個照面 對方也是笑笑的,看來和善 但八月起前夫和女友逕行到幼稚園找老師 詢問一些小孩在幼稚園的狀況 後來由園長解決了此事 事件前後前夫完全沒有提前支字片語 (我們的訊息聯繫內容僅限於約定帶小孩的時間以及匯款事宜) 然後這兩天園長又聯繫我 說前夫女友前些天又打電話給老師 大意是她的行為可能是有意想搶回孩子的監護權 要我自己多加留意 我實在是有點疑惑又困擾了 朋友說既然監護權在我 他們就不應該擅自越過我 一再打擾學校和孩子的生活 應該要請他們停止 但一來我和前夫已不是有商有量的關係 再來他仍舊是孩子的爸爸 我真能制止他女友(或妻子)的此種行為嗎? (打電話到幼稚園的都是他女友,一起去到幼稚園時說話的人也都是女方) 應該怎麼提出比較好 比較站得住腳呢? 先感謝大家的意見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4.21.24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ivorce/M.1570107710.A.FB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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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訴老師 幼稚園不可以透漏資訊給對方 不管結婚沒 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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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06:32, 5年前 , 2F
法律上都沒權利 請他們說聲抱歉就可以掛電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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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06:34, 5年前 , 3F
至於搶監護權 除非妳有什疏失 證明不適合撫養 不然別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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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06:34, 5年前 , 4F
心 當然 究竟有沒有 你自己知道 我們無從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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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06:35, 5年前 , 5F
但你自己要思考 會跑去問幼稚園 問的問題是什麼 大概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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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著力點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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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06:45, 5年前 , 7F
為什麼他女友可以有老師的電話阿 = = 你跟老師說很抱歉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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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06:46, 5年前 , 8F
困擾 但是所有關於女兒的事情她按照規定只能跟監護人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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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女友來找你可能比較恰當 然後對 就可以掛電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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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15:05, 5年前 , 10F
認同tltl的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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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4:25, 5年前 , 11F
推t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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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3:31, 5年前 , 12F
推t大
10/08 13:31, 12F

10/22 08:53, 5年前 , 13F
放心~監護權以不變動為原則,除非妳現在有施暴女兒的證據
10/22 08:53, 13F

10/22 08:53, 5年前 , 14F
、或是吸毒準備要坐牢之類的,才有可能被判交出監護權
10/22 08:53, 14F
文章代碼(AID): #1TbV4--p (Divo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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