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離婚完成式消失
前妻根本就是雙重標準丶自私丶媽寶和沒家教
1丶小孩坐安全座椅時哭鬧,可以不管不顧。姑且説是安全理由好了,但是前岳母和她自
己騎機車載小孩,小孩站在踏板上就可以。如果真的是為了安全,怎麼可能這樣?
2丶我,或者以我和我前妻的名義,一起給小孩零用錢就不行,前岳母要給小孩零用錢就
可以,或者不敢講話
3丶帶小孩回桃園我爸媽家,我媽辛苦準備一桌菜,知道小孩喜歡吃肉鬆魚鬆,特別去買
來給小孩晚上吃,前妻在餐桌上直接罵小孩,說這個沒營養不能吃(她認為該直接吃肉,
不該吃肉類加工品),一點都不顧及我爸媽在旁。但是我前岳母在我家帶小孩,開伙做飯
給小孩吃時,小孩是可以配肉鬆魚鬆的
4丶前岳母天天給小孩喝蜂蜜水,吃水果,但是我帶家人回桃園時,我前妻是禁止小孩喝
蜂蜜水和吃水果的。有一次我前妻晚上才自己過來(説是去學法語),一進門就禁止小孩
喝蜂蜜水(之前小孩跟我媽説,在家時前岳母都有給他們喝,所以他們現在也想喝,我媽
就去準備,正要拿給小孩喝時,前妻就來了),我女兒當場哭了出來。
我爸當時坐在旁邊,全程看在眼裏,當下就把我前妻狠狠罵了一頓,說她沒家教。
在我看來,前妻根本就沒有什麼對小孩的管教標準,關心的只是小孩管教權,不能由我或
我父母行使。賞,只能由前岳母出,罰,只能由她自己出(由我出或許也可以,但我不忍
心讓小孩哭)。其他人一旦違反,即使是長輩,她也可以直接打臉諷刺。如果我用她對我
父母的態度,去對之前天天在我家帶小孩的前岳母,前岳母早就跑了,這個家也不可能撐
到十年。
前岳母給小孩買一堆零食玩具,卻又在我爸媽面前哭窮,然後嫌我小氣。在我看來,女方
真正希望的,是要男方除了交出小孩的管教權以外,還要在經濟上支持他們,一方面要由
我在逢年過節時,恭恭敬敬的包大紅包給前岳母,一方面也能讓前岳母能更無所限制的市
恩於小孩(但是男方父母卻不能這樣做),以滿足前岳母被前岳父無情拋棄後,不被人需
要的受傷心靈。
其實離婚也沒什麼不好。前妻之前天天跟我擺臭臉,我又不是草木,怎麼可能沒有感覺?
但是為了小孩好,我還是忍耐了下來。我本來以為,不去理前妻就好,但是她後來變本加
厲,主動找我挑釁,我用耍頼的方式處理後,她就做的更絶,先是提出離婚,接下來直接
拋夫棄子,把事情做絶。現在我父母進駐我家,小孩安定了下來,生活也漸漸步入正軌,
想到回家時不用再看到前妻的臭臉,我也算是鬆了一口氣。
前岳母當年在生完前妻和前小舅子以後,身材走樣,和前岳父不再有性生活,自私的前岳
父開始搞外遇,還找了算命師,想說服前岳母説他有二妻命。前岳母抵死不從,然後用亂
花錢來填補心靈的空虛。前妻這次會嫌我不上進(就跟當年前岳父嫌前岳母身材走樣),
最後又無情的拋棄小孩,估計也是受到當年前岳父岳母行為示範的影響。想要正常家庭的
人,不能找單親家庭出身的人,其實是非常有道理的,因為那些人在潛意識中,很有可能
模仿自己原生父母自私的行為。
小孩十幾二十年後,是否有興趣知道這些陳年臭事,我不知道,但是更大的可能,是他們
對這些一點興趣也沒有,他們有他們自己的人生要過。前妻對前岳母雖然偏心,但也是出
自一片孝心,最後也付出失去和小孩日常相處的代價,我也不想再多做苛責。
至於錢,我始終認為,現代社會男女平權,在男女雙方都有上班賺錢的情況下,不管小孩
由誰帶,夫妻雙方各出一半才是合理的。但前妻應該是要更多的安全感,才會把錢抓那麼
緊,而既然社會的普遍意識,是認為男方家是有錢人,又有了小孩監護權,就應該多出錢
,那也只好算了。
我父母的錢,也是正正當當辛苦賺來和存下來的,不是偷搶拐騙來的。我父親為了爭口氣
,從年輕開始就跳出上班族行列,創了好幾次業(都不成功,但累積很多經驗),上世紀
九零年代更是第一批忍受和家人長期分離之苦,去大陸開疆闢土的高階台幹,後來更跳出
來自己在大陸開公司。我爸賺了錢沒亂花,沒有花天酒地在大陸包小三,大都交給我媽處
理,我媽厲行記帳(所以我也很習慣家用開支記帳這種事),在台灣房地產十多年前起漲
前,用我爸賺的錢買了幾棟房子,才有現在的家業。
反觀前岳父岳母,在鐵飯碗的公家機關上班,雖然前岳父的發展還算順利(畢竟十二職等
沒多少公務員能升的到),但是前岳母不太會理財,喜歡花錢買人情卻又不太節制,而女
方家幾次的房地產和股票交易,都選在錯誤的時間點,長期下來,財力自然不行。現在台
灣經濟不行,政府砍公教人員退休金,對前岳父岳母的經濟,更是雪上加霜。
在我看來,女方家人說男方家用鈔票打巴掌,有錢了不起等等,只是一種無聊的精神勝利
法或自我安慰。他們不完全明白錢在世界上運行的規律,以為有錢人就是為富不仁,或者
可以換到很多好的東西(比如前岳父就説,我父親在大陸有小三,但事實上是沒有,前岳
父也說,我家有錢,我可以再娶年輕漂亮的女生,我估計前岳父心中,是恨不得有錢的是
他自己)這種看法不能説完全是錯,但其實只是片面的。
女方家人真正在意的,是我好像有點小氣。但老實說,我只是個上班族,雖然收入不錯,
但離擺闊還是有一段距離的。我爸媽把錢抓的很緊,就連在我名下的房子和基金(我爸媽
出大錢的),我也不可能隨便動用。在我看來,前妻想替自己和前岳母獨佔對小孩的賞罰
大權,對我父母很不客氣(沒家教),前妻家人卻又奢望我父母或我對他們很大方,這根
本就是不合理的事。當然,如果我委屈求全,伏低做小,上繳我有限的經濟權給前妻和前
岳母,這段婚姻可能還能維持,但是我拒絕這種事,前妻和她家人眼看從我和我父母身上
拿不到好處,當然就是撕破臉提離婚,實際上不要小孩,然後把小孩未來的撫養費責任甩
開,然後自以為得計。
從錢的角度看,前妻和她家人的策略,其實是對的。為了合理化這種行為,當然也會千方
百計打擊男方,甚至不顧小孩利益,準備對小孩講他們父親母親的壞話。其實正如同前妻
提離婚,我沒法阻止,女方親友真要對小孩講他們父親的壞話,我也是無法阻止的。不管
誰對誰錯,這都是撕裂小孩自我認同的做法,然後再一次證明女方家人有多麼沒家教。
整個想過一遍以後,我實在是懶得再和前妻和她親友再糾纏下去。離婚對小孩是不幸,也
是當初我不想離婚的最大原因,但現在小孩有這麼多人愛他們和照顧他們,生活也穩定了
下來,也算不幸中的大辛。其他的,就是把自己和家人顧好。等身心都準備好了,再考慮
續弦的事吧。
引述《aaakiyohara (平淡 平靜 平穩)》之銘言:
: 我姊一輩子最大的錯誤決定就是嫁給B
: 但是最大的成功也是果斷決定離開這個巨嬰 雖然浪費了十年的青春
: 就繼續氣PUPU慢慢的罵吧 想哭哭記得回去媽媽那討個抱抱 摸摸頭說你好棒
: 反正我說過一定會在貴公子成年的時候都給他欣賞你所有的發言
: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在B身上我也只看的到這兩個形容詞
: 看到這些發言 再再證明離開巨嬰真的是非常正確的決定
: 留點時間給自己續絃啊 記得找條軟點的絃
: 用鈔票打巴掌就會乖乖聽話的那種再適合b不過了 很好找的
: 魯蛇我等著看 續的會是什麼好絃 順便稱讚她一下跳入火坑的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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