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真的走不下去了嗎?

看板Divorce (離婚)作者 (joan)時間9年前 (2015/11/15 12:00), 編輯推噓7(7014)
留言21則, 1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一開始看到她 年紀比自己小又沒跟異性交往過 有點擔心所以沒有過多的理會 但認識後他個性很負責跟同年齡的男生不一樣也很體貼都會記得自己說的話 交往了三年不常也不短的時間 交往前一開始就說希望以結婚為前提交往 對方說好於是開始交往了 距離好遠 台北跟離島一個月見2.3次的我們 剛開始好辛苦但也很開心很珍惜每次見面的時間 漸漸地不知道是累了 還是習慣了 即使一個月見那三天對方也都在睡覺滑手機 而沒見面的時間總是覺得自己好孤單 見了面也很不開心 於是提出了分手 但對方挽回說放不下並表示會改變 之後我提出了我覺得適婚年紀要結婚的提議 不然分開不要浪費彼此的時間 於是我們結婚了 再結婚的過程中有大大小小不短的爭吵 這時候才發現他以前那溫和的好脾氣只限於外人 準備要開始結婚後他就完全不在乎我的感受 是不是結了婚 到手了 就不用理會對方的感受了 爭吵過程真還會對我罵髒話又諷刺的言語 但礙於父母的感受我選擇忍耐 從本來臭脾氣的人變得會撒嬌 想說退一步改變自己會不會關係就不一樣了 結果 沒有 婚後一樣遠距 一樣一個月見面三天 想出去玩對方說你沒錢還要出門 換了工作薪水少有時沒甚麼錢他拿個2.300也要求好久 婚前她不是對錢這麼斤斤計較的人的 是不是結了婚 是老婆了 就一切沒價值了 我真的不知道怎麼樣才能改變我們的關係 有人說 你們距離遠這樣相處不易應該要住在一起 可是 他是軍人都不再家 他的父親會抽菸喝酒打牌 我受不瞭 跟他說可子在外面租房子嗎?他跟我說浪費錢 那我要怎麼做 我好想放棄這段婚姻 天天以淚洗面我真的不開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6.155.13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ivorce/M.1447560033.A.5DA.html

11/15 12:56, , 1F
離吧
11/15 12:56, 1F

11/15 13:35, , 2F
趁年輕沒小孩趕快認賠殺出吧,只怕對方不肯離...
11/15 13:35, 2F

11/15 16:04, , 3F
妳怎麼有辦法做出一連串錯誤的決定?
11/15 16:04, 3F

11/15 16:04, , 4F
談戀愛和結婚對妳這麼重要??????
11/15 16:04, 4F

11/15 22:38, , 5F
2、300也要求很久,他娶你是幫忙顧家嗎?
11/15 22:38, 5F

11/16 01:33, , 6F
妳是因爲年紀才屈就於這種婚姻嗎?快逃吧
11/16 01:33, 6F

11/16 01:42, , 7F
自己賺錢呢?不要求他拿錢.
11/16 01:42, 7F

11/16 11:00, , 8F
認賠殺出+1
11/16 11:00, 8F

11/16 12:34, , 9F
他跟她主詞混亂,搞不清楚誰是誰,看辛苦又不太懂!
11/16 12:34, 9F

11/16 12:38, , 10F
看不懂,幹麻不工作
11/16 12:38, 10F

11/18 01:47, , 11F
離吧,感受不到愛你還執着什麼,男生…說白了,跟你
11/18 01:47, 11F

11/18 01:47, , 12F
相會時打打砲
11/18 01:47, 12F

11/18 21:48, , 13F
看不出爲何要勉強結婚?
11/18 21:48, 13F

11/20 07:46, , 14F
去諮商,嘗試改善婚姻
11/20 07:46, 14F

12/22 22:37, , 15F
沒小孩要離婚很容易。我自己是因為跟對方認識不夠,婚前有跡
12/22 22:37, 15F

12/22 22:37, , 16F
象卻說服自己可以調整要多看優點,最後還是因為愛消磨光看到
12/22 22:37, 16F

12/22 22:37, , 17F
的只有缺點。誰結婚時不是以為會幸福,沒 想到婚後感受到那
12/22 22:37, 17F

12/22 22:37, , 18F
麼多不開心甚至感到受辱,幸運的是娘家很開明,不願意再受委
12/22 22:37, 18F

12/22 22:37, , 19F
屈就禮婚了。所以我覺得你別在讓自己處在不開心的環境,如果
12/22 22:37, 19F

12/22 22:37, , 20F
愛已無法支持就走吧。
12/22 22:37, 20F

05/11 10:17, , 21F
樓上我跟你狀況一樣.....
05/11 10:17, 21F
文章代碼(AID): #1MI0DXNQ (Divorce)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MI0DXNQ (Divo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