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該不該離婚
※ 引述《newpostt (T.T)》之銘言:
推
03/05 18:46,
03/05 18:46
→
03/05 18:46,
03/05 18:46
妳拿前夫外遇的例子當作模板
請問一下 現在是證明原Po先生外遇了嗎?
~~~~~~~~~~~~~~~~~~~~~~~~~~~
回到原文
我懶的一直用妳朋友 直接用妳稱呼當事人
首先建議 了解小孩在生命中的意義
也許對很多人來說 就算小孩是首重
但要了解 所謂的首重不代表是唯一
我不知道妳先生為何要離婚
但不管有沒有
關係冰點已經是個事實
所以不要拿孩子當作擋箭牌
認為對方不管如何 就是應該要為了親情犧牲
我不懂這有甚麼好不甘願
就算不甘願 也只是妳自己放不下
無法面臨現實 "妳這次就是經營婚姻失敗"
想要繼續維繫婚姻
孩子是很嚴肅的考量點之一
但絕對不是王牌
就算妳願意接受婚姻只剩下不能解約的假象
不代表所有的人都可以接受
先自我沉思婚姻剩下甚麼吧
如果確定是"自己"還想要維繫
不是用孩子羈絆 而是彼此協商如何改變
我不知道會不會成功 但這才叫做溝通
就算真的離婚 至少可以因為現在的溝通
盡量讓孩子未來傷害降到最低
誰說離婚 孩子只能選一邊擁有的?
想離婚 甚麼都可以是理由
所以不需要去猜測先生是否有外遇
因為就算沒有 妳現在的婚姻也只是剩下契約
而且可以直接告訴妳
我就碰過 從交往到離婚幾乎沒吵架
卻因沒有互動 沒有愛的感覺而決定離婚的
婚姻和孩子都不是關係的護身符
讓我想起婚姻板吵過年的問題
應該要了解 關係會走到這
妳和先生 過去很多決定和互動
才是今天決定離婚的關鍵
既然當時這麼做了 今天就不要拿孩子當王牌
更沒有甚麼好不甘願的 一切都是妳和先生的選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58.186.17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ivorce/M.1425601669.A.610.html
推
03/06 10:34, , 1F
03/06 10:34, 1F
→
03/06 10:34, , 2F
03/06 10:34, 2F
→
03/06 10:34, , 3F
03/06 10:34, 3F
→
03/06 10:34, , 4F
03/06 10:34, 4F
→
03/06 10:34, , 5F
03/06 10:34, 5F
→
03/06 10:34, , 6F
03/06 10:34, 6F
→
03/06 10:34, , 7F
03/06 10:34, 7F
→
03/06 13:49, , 8F
03/06 13:49, 8F
→
03/06 13:49, , 9F
03/06 13:49, 9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Divorce 近期熱門文章
5
11
30
53
PTT兩性男女區 即時熱門文章
14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