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多久之後看不到小孩,可打略誘罪官司?

看板Divorce (離婚)作者 (伊莉莎白)時間10年前 (2014/06/07 20:41), 10年前編輯推噓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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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搜到一篇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7591 我是覺得既然都要提離婚官司了 那就是提離婚官司的同時 也一併申請假處分 請求裁奪雙方監護權判決之前 兒女共同監護的執行方式 這是理論 根據我實際經驗 假處分開庭時,法官一點都不覺得我探視被刁難有啥迫切要處理的 最後就是雙方去進行調解 (律師說,大部分申請假處分判這個都是送調解) 然後我就和對方協議好每人兩週輪流 因為法官有對對方說,小孩是大家的,他沒有依約履行或是阻撓探視 會影響監護權的判決 所以對方還算有在配合 正常人應該就是這樣,然後等離婚官司與監護權判下來 但這是有副作用的! 因為你能提告,對方也能提告 到底能不能成立不要緊,光是出庭就會搞死你了 (這就是我現在面臨到的狀況) 所以衷心建議 能協議盡量用協議的 然後你如果要提告或提假處分 一個月不能探視就可以提了吧 我當初就是經過一兩個月就提了 然後,如果你很想要監護權 我覺得你被阻撓探視的時間可以拉長一點 蒐證動作可以更頻繁 深深覺得,蒐證往往是建立在讓自己痛苦不已的基礎上進行的(攤手) ※ 編輯: Isa824 (118.167.244.110), 06/07/2014 20:4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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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身為朋友 也遇到類似情況 小孩被強行帶離 初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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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拜託才可以看到小孩 但每次都被團團圍住看孩子 每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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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不到1小時 想請問這樣的情況也是探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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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JamY5Nw (Divo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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