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子女] 女方如果還想再嫁 是否該放棄小孩監護權
當初考慮離婚時, 朋友們都會勸我不要爭小孩監護權
理由不外乎是帶著小孩, 很難會有新的對象
當時這個理由有動搖了我
但小孩從出生都一直是我在帶
我在娘家上班, 請個到府保母到娘家來帶白天
下班就自己帶, 小孩黏我跟我感情最好
要我放棄談何容易
但是, 我知道男方鐵定爭小孩
為了小孩上法院打官司, 或者因沒有小孩監護而不願意離婚
這是我不樂見的...
因為兩方長輩有點關係, 不希望撕破臉讓兩家難做人
所以談離婚時, 我把小孩監護讓給對方
也許是離婚過程的平和, 對方也在法律上擁有了小孩
我才與對方溝通, 小孩的生活狀況還是照舊
男方公務繁忙, 那就還是讓我當主要照顧者到小孩大一點
(小孩目前不到兩歲
我很珍惜現在跟我小孩的相處
雖然我知道他有天會不屬於我
但每個小孩都會長大, 都有可能離開自己身邊
只是我提早而已
雖然我離婚了, 但我很慶幸生了一個好可愛的孩子
原原po的問題應該不在爭小孩監護權
而是你有沒有能力自己帶孩子
經濟時間空間上, 你思考過你能不能勝任嗎?
帶著小孩, 你必須要有工作養活自己養活他
帶著小孩, 睡不飽吃不飽是常有的事
帶著小孩, 工作下班不等於下班
帶著小孩, 每天只想趕快睡覺哪有時間顧保養顧身材的
如果沒了老公婆婆印傭的幫忙, 我想你反而更累更憂鬱
你有這個認知了嗎?
我建議你放棄小孩監護權
你小孩的生心理健康才是我擔心的問題....
※ 引述《savant (自在生活)》之銘言:
: 原文恕刪~
: 我覺得還想再嫁的女生,未必要放棄監護權
: 但是看了你文章的描述
: 覺得你根本不適合把小孩留在身邊(竟然想帶小孩去自殺,太誇張了吧~)
: 也不適合帶小孩
: 不要為了搶監護權而搶監護權
: 要真的評估小孩在哪裡成長對他比較好
: 以小孩為出發點來考慮監護權給誰會比較好~
: 跟前夫當初協議離婚的前提是
: 我得放棄監護權
: 他才同意跟我離婚
: 當初離婚的原因是
: 我真的很不想再跟他相處了
: 同意放棄監護權的原因是
: 他們家人口眾多(以後小孩會比較多人疼,我不擔心在他家小孩被虐待,
: 只擔心小孩被寵壞)
: 他們家資源會充足
: 小孩又比較愛爸爸
: 所以我忍痛放棄監護權
: 順利離婚
: 離婚已經一年半了
: 這一年半也有行使探試權
: 看到小孩過得非常健康、快樂的樣子
: 覺得很欣慰
: 覺得自己當初放棄監護權是正確的
: 偶爾當個假日媽媽我已經心滿意足了~
: 雖然我討厭前公婆 前夫的家人
: 但是很謝謝他們把小孩照顧得這麼好
: 看到小孩快樂的笑容
: 對他們照顧小孩的辛勞只有感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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