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益幫小孩入台灣籍的經驗?

看板CCRomance (異國戀情)作者 (pavarotti)時間13年前 (2012/09/01 13:48), 編輯推噓2(200)
留言2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6 (看更多)
※ 引述《HEEE (..)》之銘言: : ※ 引述《paparotti (pavarotti)》之銘言: : : 以下恕刪,第一段有錯誤 : :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6條本文規定:婚姻之成立,依各該當事人之本國法,亦即 : : 我國有關婚姻成立需符合當事人雙方之各該本國法方為成立。舉例來說: : : 甲乙雙方結婚,甲方台灣人,乙方美國人,婚姻成立,甲方須符合台灣法, : : 乙方須符合美國法才成立。因此,如果婚姻雙方有一方是台灣人,就要依照台灣的法令 : : 規定辦理,就是要辦理結婚登記才行。 : 可是該條文後面有但書:婚姻之成立,依各該當事人之本國法。但結婚之方 : 式依當事人一方之本國法或依舉行地法者,亦為有效。 : 我的判讀不正確嗎? 是的,你的判讀不正確 後段是指「結婚的方式」。 「結婚的成立」的要件不少, 結婚有實質要件和形式要件,結婚的方式只是形式要件 承上例:甲乙雙方結婚,甲台灣人,乙美國人,在泰國結婚, 婚姻的成立 甲要符合台灣法,乙要符合美國法 就甲依台灣法判斷其婚姻是否成立而言, 婚姻成立的實質要件都要依台灣法來判斷, 只是婚姻成立要件中有關結婚的形式要件,依台灣法、美國法或泰國法辦理都是有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4.88.106 ※ 編輯: paparotti 來自: 114.34.88.106 (09/01 13:50) ※ 編輯: paparotti 來自: 114.34.88.106 (09/01 13:54) ※ 編輯: paparotti 來自: 114.34.88.106 (09/01 13:58)

09/01 19:49, , 1F
了解!
09/01 19:49, 1F

09/01 19:53, , 2F
那前段是指實質要件嗎?實質要件是指什麼?
09/01 19:53, 2F
文章代碼(AID): #1GGQ6RSv (CCRomance)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GGQ6RSv (CCRom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