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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oy-Girl ]
討論串[求助] 結婚買房會替對方作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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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男的就是會拿「男女平等」、「AA」等議題包裝. 洗腦妳這樣很計較、很愛錢. 其實他們只是想包裝自己自私自利的一面. 妳的案子讓我想到我有個朋友. 男友交往前已經買了一間房子,暫時出租給別人. 租金約可抵貸款2/3,然後自己仍住在原生家庭裡. 兩人交往沒多久後,男方就說我們可以一起去住我買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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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不專業銀行放款專員. 趁機科普一下銀行貸款小知識. 1.房價6000萬,如果座落非台北市區的話屬高價住宅(豪宅),依規定只能貸6成。(台北市區可以7000萬). 2.推文有人問保人是否要有親等關係?答案是不用喔,男女朋友、朋友都可以作保喔~~. 3.為何房子都抵押給你銀行了,還要保人!銀行吃人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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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託不要做保. 這根本是以前舊時代怕找不到人還款硬推出來的產物,保人單純就是借貸人新用不足以承擔貸款,延伸信用的工具。. 當付款有任何問題的時候,保人最雖小你身上只有債務然後妳沒有任何權利,銀行找不到第一債權人時就是優先騷擾妳,而且你無法對本來房子做任何處置,如果對方擺爛妳超慘看著房屋所有權不是妳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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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人都回文了耶,大家人真好怎麼這麼溫暖. 在金融改革之後"保人"這個詞你不覺得很少聽到了嗎?. 義即在正常地向銀行借貸的情況下幾乎都不需要保人. 保人這個詞,現在幾乎都比較出現在非正規的借貸上. 剩下的板友說很多了. 我就不想贅述. 地球需要可以獨立思考的腦袋. 和自己做抉擇的責任心RR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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