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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oy-Girl ]
討論串[分享] 同居真的很傷名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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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接續妳原文下面的回應. 其他往下分段收. 如果一定要分開. 與其結婚後離婚. 不如同居後分手. 不要蹉跎別人多年歲月後講到結婚才分手. 非 常 自 私. 妳可以分析同居的厲害關係給她們聽. 盡量別參入個人喜好. 至於怎麼選擇就是她們的事了. 請別用濃厚的個人觀點去“勸”. 不然可能會吵架. 其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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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粹分享個人想法. 因為畢竟很片面. 是我跟看我周圍朋友經歷過的生命經驗. 不一定完全正確. 就當作是一些案例的分享而已. 周圍學姐有的沒有同居過. 交往多年後選擇結婚 之後婚姻只維持一年就離婚. 離婚原因有聽過觀念不合. 價值觀不同. 生活習慣無法磨合...等. 但過程中她們也有兩個人一起做長長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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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我個人是不會想要同居的. 我也會勸我重視的親友別跟他尚未結婚的情人結婚. 同居. 原因不是對女生明聲的損害. 我比較覺得結婚後就是兩人世界. 為什麼要急著把自己跳進去那個坑. 可能我個人比較注重個人空間. 跟朋友討論的時候,他們說同居也是一種婚前磨合. 這樣才知道彼此適不適合. 這對我來說或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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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都太複雜跟個案化了. 其實議題超簡單,所謂名聲,如果不考慮下一個男女朋友的看法. 那就沒有名聲問題,所以其實就應該改成討論. 【跟前男女友同居過】在男女交往是加分還扣分或中立. 首先我們應該清楚認知,男女擇偶條件,基本上就是一個兌價關係. 假設有一男子認為,【我很在意我前女友跟人同居過】. 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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