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載女朋友車禍,女方求償 ?

看板Boy-Girl (男女)作者 (Phil-Ku)時間10年前 (2016/04/12 12:24), 10年前編輯推噓3(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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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件事情要以原po有無違反交通規則為分水嶺來看吧 若無違規,就如戰神那篇所說,不再贅述 若有違規,就家長心態來說,根本不放心把女兒交給你這種人,求償也只是剛好 但偏偏原po給的事故資訊說來說去就是那些東西 這...我相信原po也知道要走法律途徑最正確 但這裡可是男女版呢! 大家焦點會先放在"女朋友無償享受坐騎,為何還要對男朋友求償"這件事情上 台灣法律說穿了也是人情優先 但我不認為不完全的事故資訊,就能帶動仇女的言論,更遑論給原po任何幫助 大家罵了罵母豬,你也不會比較開心吧! 建議原po重新把完整事故資訊貼在法律版諮詢較為恰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71.175.24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460435077.A.2D8.html

04/12 12:25, , 1F
女生受傷 受傷最大!!! 求償天經地義阿
04/12 12:25, 1F

04/12 12:26, , 2F
覺得原波那篇說的肇事 想來想去還是不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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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2:35, , 3F
不太清楚相關法律, 如果一般朋友要我載他, 然後出車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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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2:35, , 4F
(假設是闖紅燈好了), 那我朋友可以跟我求償嘛? 我只是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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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2:36, , 5F
哈哈哈 我猜女生晚點會上來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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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2:36, , 6F
務幫忙而已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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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2:37, , 7F
如果「父母」到了有「把女兒交給他」的想法,應該就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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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2:37, , 8F
如果是疏失而非故意, 也可以求償嘛? (純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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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2:37, , 9F
要20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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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男女交往不深,相處過程中所有的行為應該都是「自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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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2:40, , 11F
老實說我是原原PO應該會超受傷 根本沒辦法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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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2:43, , 12F
就好像男方自願載人,女方自願被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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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2:43, , 13F
親兄弟明算帳 PO法律版真的比較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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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2:45, , 15F
不是說仇女,應該是說,男的載人時又不是營利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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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要賠如果要告傷害罪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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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2:47, , 17F
殘才賠61萬..這個骨折大開口20萬..呵~上法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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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2:47, , 18F
也沒收錢,出了意外女方把男友當「營業糾紛」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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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啦 會求償的多半是女方家長 原因有可能是原PO事故後態度問題等等 或女方復原狀況不佳,可能導致日後生活受影響 但原PO給的資訊實在太不足,貼在這板,又給鄉民腦補的結果 除了勸你一定要分手之外,實在是看不出對原PO有任何幫助 ※ 編輯: waitingu (210.71.175.247), 04/12/2016 12:51:24

04/12 12:48, , 19F
不管是誰,碰到不對等的事,會反彈也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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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2:48, , 20F
狀況也差滿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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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2:51, , 21F
男生沒事應該載女生 出事該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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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2:54, , 22F
這就是大家一起出遊的時候不要當司機,責任全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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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2:55, , 23F
寧可多出錢當乘客就好了
04/12 12:55, 23F

04/12 13:19, , 24F
我以為媒體報導當司機責任很大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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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3:19, , 25F
所以我很討厭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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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3:47, , 26F
對啊 所以能不載就不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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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4:42, , 27F
法律人情優先???你確定???
04/12 14:42, 27F
後面幾篇都有提到 若原po態度良好 相信法官也會斟酌降低賠償金額 之前也有判例了 我比較好奇 事故簡圖 小畫家或ppt畫圖就可以解釋一下的東西 為何原po不想做一下呢? ※ 編輯: waitingu (210.71.175.247), 04/12/2016 14:56:45

04/12 17:55, , 28F
下次輪到你有糾紛,記得把你掌握的資訊詳細整理出來
04/12 17:55, 28F

04/12 17:55, , 29F
,最好能讓對造搜尋到。
04/12 17:55, 29F
本來就要提供完整資訊不是嗎? 還是有不能說的秘密? ※ 編輯: waitingu (223.140.87.88), 04/12/2016 19:07:55

04/12 22:07, , 30F
換做是你有可能要打官司上法院 你會把你掌握的全寫出
04/12 22:07, 30F

04/12 22:07, , 31F
來放到網路上 然後不小心還讓對方搜尋到嗎?
04/12 22:07, 31F

04/12 22:08, , 32F
酒駕者 甚至(前)女友 都有可能是對手 上法院就是戰爭
04/12 22:08, 32F

04/12 22:09, , 33F
戰爭你要主動公開 你的思路 你的底線甚至個性?
04/12 22:09, 33F
小弟以為 有錯就要認 有違規就不要隱瞞 下面好幾篇也都有疑問,原po所陳述的不太合邏輯 你今天要上來問大家,卻亂說一通,不是浪費時間是甚麼? ※ 編輯: waitingu (210.71.175.247), 04/13/2016 09:23:15

04/13 18:37, , 34F
你不想辦法幫他 只質疑他 也是浪費了他的時間看文
04/13 18:37, 34F
神邏輯 這種法律問題,男女板要幫忙甚麼? 他也自己說心裡有底了,難道還想繼續走下去? 很大部分只想要拿出來大家公審吧! 另外,他的時間遠大於大家的時間? ※ 編輯: waitingu (210.71.175.247), 04/14/2016 12:5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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