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與小王談判的內容

看板Boy-Girl (男女)作者 (飲料)時間11年前 (2014/11/20 03:24), 編輯推噓39(44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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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ssh8585 (吹吹風)》之銘言: : 我:09XXXXXXXX : 我:這我的電話 : 我:晚點方便說話? : 我:或者你方便留你的電話 : 我:我沒跟XX(女主角)說 : 小王:XX知道你要找我聊? : 我:我自己要找你的 : 小王:想尊重她(女主角)意見,我等等先問他 : 覺得如何? : 我:那你有尊重過我嗎? : 我:你明知道她有男友還要約出去 : 小王:我向來沒有想要跟誰競爭到她,這也不是 : 競爭而是我在追求她,我只顧慮到她感受 : 第一次約,我以為你們分手了 : 後來聽她說才知道的! : 我:然後呢? : 我:還是一樣約 : 小王:去年一開始我跟她熟知道有男友,我就停 : 止 : 我:她今年10月份還有跟我提到要在FB上面用穩定交往中 : 我:結果她沒跟你說 : 我:你以為她分手 : 小王:突然兩個月前,她改變對我的態度, : 我私以為你們分手 : 我:還有跟他出去玩過夜需要有那些行為嗎? : (某天去北部夜市逛街完過夜) : 我:試問,你有問過她意願嗎? : 小王:你們現在不是分手了?我不想講太多給你 : 知道,除非我問她 : 我:那你做那些事情是已經在一起了嗎? : 我知道她跟你去過奧萬大(一日遊), : (基於信任)我沒說什麼, : 不然早就找你談了,只是你一次一次這種行徑 : 你這樣等於是在她混亂時,害她劈腿 : 小王:想跟誰在一起,是她的決定,結果我當然 : 也會承擔,我從來也沒跟她說不准接妳電 : 話或找她啊!我立場很清楚了! : 小王:我喜歡她,我是在追求她, : 不是在跟你競爭,你們之間的事, : 我知道的不多,也沒多問她 : 我:在她有男友的時追求,你當然不會多問 : 小王:我不懂你著墨在這點的用意 : 今天有或沒有,改變的是你們 : 而不是我害你們改變的 : 我:可是你介入的時間點是我們兩個還在一起的時候 : 我對她的信任卻讓這樣以為 : 他說過她有男友時 : 還這樣約,你存何居心? : 小王:是她對我態度改變,我才行動的 : 這也是你們改變了 : 我:改變就等於分手?那時候還沒分手 : 小王:我講很清楚了,我就是喜歡她要追求她ㄚ : 就你的觀點,有男友不是更可以安心不會 : 被追走才對 : 我:當小王都這麼理所當然嗎?今天你喜歡誰都這麼追? : 小王:還要看她肯不肯接受我啊 : 我:所以你不就是用這種方式去追求?不管交往狀態? : 事後你成功,她擔劈腿罵名? : 事後你失敗,拍拍屁股找下一對無辜情侶? : end : 心得:其實很多朋友都跟我說女生問題也很大,但是這小王會不會太嗆了阿? : 前女友曾經說過這位小王之前追一個女生追很久,我猜想那個女生跟他男朋友 : 一定感情很堅定,不然以這王八蛋垃圾的作法,大概又要散一對了。 : 我相信這位小王也會看文章,我甚至懷疑之前提出在還沒結婚前,不管交往狀態 : 都可以去追的論點那個人該不會就是這個小王!? : 我前女友因為跟我是遠距離,又害怕寂寞, : 我今年喪失養育我長大的爺爺奶奶......難道我不寂寞?獨自一人下班回家面對空屋 : 對了,小王跟他提到說以後要考學士後醫...... : 你這麼用盡心思在把別人的女友,能夠考上難度這麼高的考試? : 我不嘲笑別人的夢想,但我會詛咒小王的情路一路顛頗~最好是死路一條 : 今天如果一段感情可以好好地結束,你在進入他的世界,我可以好好祝福 : 但你今天是用這種方式,我覺得未來你有一天或許也會得到報應 : 打完這篇落落長的文章,我覺得小王你讓我學到很多 : 你以上的所作所為,我以後絕對不會去犯,我不想當個垃圾!!! 說實話,個人認為,小王也沒什麼錯,個性也不至於垃圾 每個人對於愛情的價值觀不同,有些人覺得對情侶要避嫌,有些人是積極追求自己喜歡的 『愛情不談愧疚』『橫刀奪愛才是愛』這兩句話雖然聽起來有點極端偏頗,但其中也不無 道理 或許在小王視角,他覺得他比你更能給女生幸福,舉例來說,在某些電影裡或者電視劇裡 ,男主角苦心癡情追求有對象的女生,最後終於成功並和女方幸福在一起,觀眾對於這樣 的劇情也不會很義憤填膺吧? 小王喜歡女方去追沒有錯,他追求他喜歡的,為何要在乎你怎麼想? 可以說他勇於追求自己所愛,也可以說他自私,但自私有什麼錯?他只是希望能獲得自己 所愛的 而且這只是交往關係,還不是婚姻,交往不應該是枷鎖,不應該套上了這層關係就認為不 會出現其他競爭者了,交往是一種當下兩人都想參與對方未來生命的心態,這心態也是要 盡心盡力去維持的 在交往的過程,出現的每一個競爭者,都是一次考驗,也是一次讓你更看清另一半的機會 我覺得,小王傳達給你的觀念很清楚,也很堅定,一點都沒逃避,光是這點我就還滿欣賞 他的 軟弱的是你女友,當初既然已經開始交往了,就要對自己的心態負責,小王是追求所愛, 你女友則是欲兼得魚與熊掌,對我來說,你女友的心態才讓我更不屑,這才叫心態上的弱 小 我要重申一次,我不覺得小王有錯,也不代表我贊同他對,愛情本來就沒有對錯 愛情有的....只是價值觀上的差異,以及彼此之間的共識 我能理解你氣憤的心情....畢竟一個是女友,一個是和自己毫不相關的小王 在不忍心責怪女友,以及不願面對女友對自己所造成傷害的心態下,難免會很不爽小王.. .並且說服自己相信女友的錯都是因為小王害的 但...面對現實吧...人會因為愛而盲目,不願相信對方是自己無法接受的那種人 打破自己加在女友身上期望的假象吧....你女友就是那樣的人,他就不是你內心一直期望 的那種樣子 之所以會回這篇文...是因為以前也遇到了有點類似的事情=) 我不願相信那個,一直以來我所認為無辜可愛單純的她,做出的那些傷害是真的,而覺得 是小王害了他 怪罪小王這倒也沒什麼,但是卻徹底蒙蔽了我看清真相的能力,讓小王成了箭靶,同時也 成了藉口,只是一昧的認為是小王的錯,而沒即時認清她 放下恨,試著抱著正面心態看看(但是當然別再和那種人聯絡了呵呵),讓自己成為更好的 人,在以後,也許會感激以前認清了一個人,感激以前上過了這麼一課 抱歉廢話好多- -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5.13.138.9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Boy-Girl/M.1416425040.A.26E.html

11/20 03:39, , 1F
中肯同意推
11/20 03:39, 1F

11/20 08:16, , 2F
呵呵小王沒錯~~~~護航啥= =,要是劈腿的是你媽,你會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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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08:16, , 3F
你爸說那個叔叔沒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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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08:24, , 4F
為什麼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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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08:25, , 5F
要是劈腿的是你媽 當然是你媽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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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08:26, , 6F
推...原原po弄錯重點,都是小王的錯,女友好可憐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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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08:27, , 7F
至於你叔叔有沒有錯 就看他有沒有劈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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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09:05, , 8F
推!
11/20 09:05, 8F

11/20 09:05, , 9F
二樓,原PO不是護航,是成熟穩重又懂得思考問題來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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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09:05, , 10F
經驗談!台灣要是能多點像原PO這種男人,就不會有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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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09:05, , 11F
愛不到就殺死你的情殺事件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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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09:06, , 12F
小王就是小王,就是錯,護航什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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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0:31, , 13F
我也覺得只是就事論事,護航在哪?
11/20 10:31, 13F

11/20 10:34, , 14F
11/20 10:34, 14F

11/20 10:37, , 15F
推這篇 真的就事論事
11/20 10:37, 15F

11/20 11:05, , 16F
如果認為小王沒錯,那卻說女友錯,就是雙重標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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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1:06, , 17F
既然沒論及婚嫁,女友高興選擇自己愛的小王,不也變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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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1:06, , 18F
錯?事實上就是你認為女友有錯,但卻說小王沒錯。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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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1:07, , 19F
一個巴掌拍不響的事情,怎麼可能有一邊能除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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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1:08, , 20F
從對話就能看出,小王一直再找藉口"我以為"你們分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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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1:08, , 21F
想追一個女孩子沒錯,對方感情狀態問都不問靠以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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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1:08, , 22F
這種心態只怕全世界的女人都可以被他"以為"單身了吧?
11/20 11:08, 22F

11/20 11:17, , 23F
小王(三)沒錯?!希望哪天你(妳)被劈腿的時候 再來講一次
11/20 11:17, 23F

11/20 11:52, , 24F
推原波和iam~~就事論事而以。
11/20 11:52, 24F

11/20 11:56, , 25F
樓上幾位一直提「如果今天是你/你的家人怎樣怎樣」
11/20 11:56, 25F

11/20 11:56, , 26F
老用這種訴諸憐憫(appeal to pity)的邏輯謬誤是站不住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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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1:56, , 27F
真要反駁就針對該行為本身,而不是該行為發生在什麼人身上
11/20 11:56, 27F

11/20 11:59, , 28F
個人外公有 當初也是覺得問題點實在太多了。只是阿姨舅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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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2:00, , 29F
硬要拉著一堆孫子輩的去青那女人,當時我就覺得這樣很無聊
11/20 12:00, 29F

11/20 12:03, , 30F
E大有事嗎?提家人竟然變成訴諸憐憫??!!
11/20 12:03, 30F

11/20 12:04, , 31F
那是為了有效反駁雙重標準的方式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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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2:06, , 32F
現在反而是原PO試圖利用二分法的方式,透過強調女友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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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2:07, , 33F
來讓小王變成沒有錯。這又不是"到底是誰的錯二選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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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2:07, , 34F
兩個都有錯,怎樣都不會變成只剩女友有錯小王就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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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2:08, , 35F
訴諸憐憫謬誤指的應該是裝可憐,問如果發生在家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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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裝可憐有啥關係= =,你想要拿邏輯謬誤來講,也提貼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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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點的謬誤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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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2:57, , 38F
偏偏愛情電影 我就是那個看到男主角追求有對象的女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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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 會讓我看不下去的那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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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196 則推文
11/20 17:16, , 236F
大家發表自己的意見,就和菜市場賣菜一樣,買菜(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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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人就挑對自己有幫助夾去配,處理這種問題本來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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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正確解答,偏偏你就跳出來說其他人的菜市是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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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7:17, , 239F
當事人不會喜歡,不適合。你怎麼就知道當事人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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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7:17, , 240F
什麼口味的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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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7:22, , 241F
中肯推,感情本來就勉強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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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7:24, , 242F
你提什麼APP三小的隨便你定義,就當你說的都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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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7:24, , 243F
我就問一句[那又怎樣]? 有沒有邏輯,有沒有錯誤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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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7:24, , 244F
只有想吸收意見的當事人自己想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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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7:24, , 245F
在這裡是討論討論罷了,又不是要選市長,非得要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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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7:24, , 246F
他人的錯誤才能誘導其他人認為自己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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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7:25, , 247F
我估計你要用推娃推文,所以上面這些東西你八成也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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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7:25, , 248F
看了,反正我意思到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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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7:27, , 249F
而且你看這篇文章的作者底下的另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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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7:27, , 250F
他和你所謂[論點戰不住腳]的大F還互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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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7:28, , 251F
最後還和平收場
11/20 17:28, 251F

11/20 17:31, , 252F
你自以為引述論證考據經典外加英文的學術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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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7:31, , 253F
可以善意的幫助別人糾正錯誤,結果只是枉做小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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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7:35, , 254F
你以為站不住腳的論點,結果論到最後還互有收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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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7:35, , 255F
和平收場,也許在學術上你的論點應該是正確的,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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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7:35, , 256F
你忽略感情這種東西太多灰色地帶,沒有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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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7:35, , 257F
只有適合自己的解答,收起你專業的傲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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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8:43, , 258F
謝謝a板友的回應,你的回應每一句我都有仔細看完,然而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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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8:43, , 259F
完後我更確信沒有再討論下去的必要。你所追求的是對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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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8:43, , 260F
有幫助的意見,我想要的是邏輯正確的論述,而兩者看來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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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8:43, , 261F
一定會同時成立,那再談下去也是各說各話。至於你後那幾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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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8:43, , 262F
話,我就當作你的讚美,感激地收下了。
11/20 18:43, 262F

11/20 18:46, , 263F
一句質問本身根本沒有所謂的邏輯正確論述
11/20 18:46, 263F

11/20 18:46, , 264F
它是問句不是論述= =
11/20 18:46, 264F

11/20 18:46, , 265F
“最”後那幾句話,手誤。
11/20 18:46, 265F

11/20 18:49, , 266F
F若還想討論先把前面回答完再來開新話題,不然我懶得理你。
11/20 18:49, 266F

11/20 18:53, , 267F
前面答完什麼?你問了啥鬼啊?
11/20 18:53, 267F

11/20 18:54, , 268F
如果你沒問題,要答什麼?免戰牌這樣掛的= =a
11/20 18:54, 268F

11/20 20:59, , 269F
love is war 女朋友跑掉跟老婆跑掉 是兩碼子事
11/20 20:59, 269F

11/21 19:21, , 270F
小王也有錯!!
11/21 19:21, 270F

11/22 09:16, , 271F
就事論事阿 當然是女生錯
11/22 09:16, 271F

11/23 00:30, , 272F
就像車位被停走了 要嘛搶回來 要不就停別處 抱怨也無
11/23 00:30, 272F

11/23 00:30, , 273F
濟於事
11/23 00:30, 273F

01/20 20:13, , 274F
噗 小王沒錯 特定推文者太猛啦
01/20 20:13, 274F

01/23 00:12, , 275F
01/23 00:12, 275F
文章代碼(AID): #1KREvG9k (Boy-Gi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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