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我跟女友昨天去情緒諮商..結果卻..

看板Boy-Girl (男女)作者 (grant)時間13年前 (2012/07/26 00:31), 編輯推噓-1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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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我們那邊的收費方式是,心理師在諮商室會談完之後, : : 會在諮商室內就寫好一張類似估價單的東西, : : 上面會註明本次會談時間與收費,而行政人員就會依照那張估價單收費。 : : 而一般來說,心理師一定會在諮商室中針對今天的收費方式做一個說明, : : 才寫上價格。 : : 我今天有跟當天收費的行政人員確認,他說當天原PO拿著估價單走到櫃檯, : : 就直接刷卡付了5300元,並沒有在櫃檯與行政人員提出任何價格上的疑問。 : 收費不是應該諮商前就該說明收費的項目與時間 : 如果在諮商中要轉換到你們所謂的治療收費 : 你確定你們心理師有在當時說明嗎? : 病人拿到收費單 : 直接刷卡繳費 沒當場提出異議 : 跟你們的收費是否合情合理 是兩回事吧? : 那些士林夜市的水果商賣一顆100元的芭樂 : 只要顧客沒有當場翻桌吵架 他的賣價就合情合理了? 邏輯超不通的 你就不要買啊 既然估價單給了 還留下來諮詢 那不是同意那價格? (如果沒有給的話那就另當別論) 那估價單 是用來估什麼的呢? 估今天氣象嗎還是大樂透號碼... 幹嘛硬要買芭樂 然後去跟店家吵架? 超詭異...是芭樂裡面有藏寶圖嗎 那下次我去光華商場組電腦 店家給我估價單 我也說好請店家叫貨 然後要付錢那天 我再說"幹 超貴的你黑店喔 隔壁才賣ooxx" 然後再去電蝦版發文舉報 說店家超黑 再請這位版友幫我出聲 可以嗎?? : : 二、在心理師的部份,由於一切是發生在諮商室裡面,並沒有錄音, : : 所以或許心理師認為自己說清楚了,但對方並沒有清楚了解, : : 這是很有可能發生的情況。 : : 所以若任何來諮商的人當時沒有想清楚,但事後回家想想覺得奇怪, : : 絕對可以跟診所聯繫,行政也會找到該位心理師做出確認, : : 這也是可協調溝通,並沒有「一經收費,概不退費」這種事情。 : 你這段說法讓我非常非常的害怕 : 你們到底是診所還是黑店阿? : 收費不是按照規定走 : 而是隨你們開 : 然後病患(受害者)事後如果覺得奇怪...(被坑了) : 可以再回去找你協調溝通退費... 他是診所 是黑店 又怎樣呢 都先說價格了不是嗎? 覺得不OK就離開啊 請問他有關門放狗? 好像沒有吧? 覺得太貴有問題可以協調啊 錢都收了還能退算佛心了吧 黑店還會給你退? 給你協調??? : : 三、其實中午我PO文時,並沒有看到我老闆的回文, : : 所以我只是想要建議原PO直接跟診所聯絡,以我對診所的了解, : : 一定會妥善處理這件事。 : : 而那篇文章是在「沒有溝通」過的情況下所寫的「單方面言論」, : : 是否應該斟酌修文或拿下連結? : 一個人是要怎樣發表"非單方面言論"? : 你現在不就是發表你自己的"單方面言論"嗎? 最早原PO就是自己單方面評論不是嗎? 也沒有去跟店家先溝通就上來 找各位鄉民們洽談 搞得每個人都是專業經理人一樣 : "沒有溝通"? : 哪條法律規定不能在沒有溝通的情況下發表單方面言論? : 除非原PO陳述的事情是虛偽捏造 : 不然為什麼要斟酌修文或拿下連結 : 至於你們診所要告 : 我還真不知道你們要用哪條法律去告 一篇文章充滿 我覺得 好像 應該 大概 然後推文就一起放炮這樣很OK? 你不知道哪條我可以告訴你 刑法民法都可以 會不會成立而已 不是嗎 告人不是權力 哪條法律規定不能在沒有溝通的情況下發表單方面刑事訴訟言論? 有沒有很熟悉的感覺 好像聽誰說過 嘖 老了想不起來 : : 五、最後,我想邀請大家想一想,如果我們的行政人員不是鄉民, : : 根本沒有看到原PO那篇文章,行政要如何得知原PO有這樣的疑慮? : : 但是這篇文章貼出來(而且是星期天診所休假的時候), : : 卻有很多板友們已經看到了那篇文章,心中對我們診所產生了負面感受, : : 覺得我們是超收諮商費的機構,那就算事後原PO來電洽詢, : : 而我們也的確給了原PO一個滿意的回覆, : : 當時已經產生負面感受的,有多少人會知道這件事? : : 這是不是對我們診所產生傷害,也對其他十多位心理師產生傷害? : 只要原PO陳述的完全是事實 又是公眾可以討論之事務 如果當下估價單原PO是同意的 那後面又說太貴 那???是事實? : 你這段話就完全是屁話! : 對你們診所造成傷害的 : 不是原PO的發文 : 而是貴診所不實的收費制度(還是行政瑕疵?) : 你現在說法就好像批評014索賄案對KMT造成傷害的 : 是壹週刊的爆料! : 而不是014本人的貪得無厭一樣... 說真的診所方面的人說自己是資深鄉民也淺了 是鄉民哪會跟你有公平正義 都馬再看戲 一個一個回只是浪費時間而已 真正解決問題就是拿初估價單 看有沒有簽名 或者是原PO當下就同意那價格 就好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8.22.162

07/26 00:35, , 1F
你備的文章都寫估價是 會談"後"了
07/26 00:35, 1F

07/26 00:37, , 2F
?
07/26 00:37, 2F

07/26 00:37, , 3F
07/26 00:37, 3F

07/26 00:37, , 4F
我覺得,你好像沒有看清楚文章...
07/26 00:37, 4F

07/26 00:40, , 5F
這ID 不意外阿 前兩天在非好店板就看到這ID挺店家的言論
07/26 00:40, 5F

07/26 00:40, , 6F
tone調跟這篇差不多 (  ̄ c ̄)y▂ξ
07/26 00:40, 6F

07/26 00:42, , 7F
是我眼睛有問題嗎??價錢是諮商後才出現的吧@@""
07/26 00:42, 7F

07/26 00:43, , 8F
CD end
07/26 00:43, 8F

07/26 00:43, , 9F
救援失敗
07/26 00:43, 9F

07/26 00:43, , 10F
還沒end orz
07/26 00:43, 10F

07/26 00:44, , 11F
據原原po說""費 用 沒 有 事 先 說 明""是最後才知道~
07/26 00:44, 11F

07/26 00:45, , 12F
ya CD end
07/26 00:45, 12F

07/26 00:49, , 13F
好好笑 狂飆結果前提錯了
07/26 00:49, 13F

07/26 00:50, , 14F
文章沒看懂就放炮
07/26 00:50, 14F

07/26 00:59, , 15F
文章沒看完就狂放砲 看來可算是情緒諮商的潛在客戶XD
07/26 00:59, 15F

07/26 01:04, , 16F
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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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01:06, , 17F
其實我還蠻期待他告訴我刑法跟民法的哪條可以告...
07/26 01:06, 17F

07/26 02:14, , 18F
加一
07/26 02:14, 18F

07/26 02:14, , 19F
來護航的
07/26 02:14, 1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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