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我跟女友昨天去情緒諮商..結果卻..
看板Boy-Girl (男女)作者magicgreet (grant)時間13年前 (2012/07/26 00:31)推噓-10(1推 11噓 7→)留言19則, 13人參與討論串12/15 (看更多)
: : 一、我們那邊的收費方式是,心理師在諮商室會談完之後,
: : 會在諮商室內就寫好一張類似估價單的東西,
: : 上面會註明本次會談時間與收費,而行政人員就會依照那張估價單收費。
: : 而一般來說,心理師一定會在諮商室中針對今天的收費方式做一個說明,
: : 才寫上價格。
: : 我今天有跟當天收費的行政人員確認,他說當天原PO拿著估價單走到櫃檯,
: : 就直接刷卡付了5300元,並沒有在櫃檯與行政人員提出任何價格上的疑問。
: 收費不是應該諮商前就該說明收費的項目與時間
: 如果在諮商中要轉換到你們所謂的治療收費
: 你確定你們心理師有在當時說明嗎?
: 病人拿到收費單
: 直接刷卡繳費 沒當場提出異議
: 跟你們的收費是否合情合理 是兩回事吧?
: 那些士林夜市的水果商賣一顆100元的芭樂
: 只要顧客沒有當場翻桌吵架 他的賣價就合情合理了?
邏輯超不通的 你就不要買啊 既然估價單給了
還留下來諮詢 那不是同意那價格?
(如果沒有給的話那就另當別論)
那估價單 是用來估什麼的呢? 估今天氣象嗎還是大樂透號碼...
幹嘛硬要買芭樂 然後去跟店家吵架? 超詭異...是芭樂裡面有藏寶圖嗎
那下次我去光華商場組電腦 店家給我估價單 我也說好請店家叫貨
然後要付錢那天 我再說"幹 超貴的你黑店喔 隔壁才賣ooxx"
然後再去電蝦版發文舉報 說店家超黑
再請這位版友幫我出聲 可以嗎??
: : 二、在心理師的部份,由於一切是發生在諮商室裡面,並沒有錄音,
: : 所以或許心理師認為自己說清楚了,但對方並沒有清楚了解,
: : 這是很有可能發生的情況。
: : 所以若任何來諮商的人當時沒有想清楚,但事後回家想想覺得奇怪,
: : 絕對可以跟診所聯繫,行政也會找到該位心理師做出確認,
: : 這也是可協調溝通,並沒有「一經收費,概不退費」這種事情。
: 你這段說法讓我非常非常的害怕
: 你們到底是診所還是黑店阿?
: 收費不是按照規定走
: 而是隨你們開
: 然後病患(受害者)事後如果覺得奇怪...(被坑了)
: 可以再回去找你協調溝通退費...
他是診所 是黑店 又怎樣呢 都先說價格了不是嗎?
覺得不OK就離開啊 請問他有關門放狗? 好像沒有吧?
覺得太貴有問題可以協調啊
錢都收了還能退算佛心了吧 黑店還會給你退? 給你協調???
: : 三、其實中午我PO文時,並沒有看到我老闆的回文,
: : 所以我只是想要建議原PO直接跟診所聯絡,以我對診所的了解,
: : 一定會妥善處理這件事。
: : 而那篇文章是在「沒有溝通」過的情況下所寫的「單方面言論」,
: : 是否應該斟酌修文或拿下連結?
: 一個人是要怎樣發表"非單方面言論"?
: 你現在不就是發表你自己的"單方面言論"嗎?
最早原PO就是自己單方面評論不是嗎?
也沒有去跟店家先溝通就上來 找各位鄉民們洽談
搞得每個人都是專業經理人一樣
: "沒有溝通"?
: 哪條法律規定不能在沒有溝通的情況下發表單方面言論?
: 除非原PO陳述的事情是虛偽捏造
: 不然為什麼要斟酌修文或拿下連結
: 至於你們診所要告
: 我還真不知道你們要用哪條法律去告
一篇文章充滿 我覺得 好像 應該 大概 然後推文就一起放炮這樣很OK?
你不知道哪條我可以告訴你
刑法民法都可以 會不會成立而已 不是嗎 告人不是權力
哪條法律規定不能在沒有溝通的情況下發表單方面刑事訴訟言論?
有沒有很熟悉的感覺 好像聽誰說過 嘖 老了想不起來
: : 五、最後,我想邀請大家想一想,如果我們的行政人員不是鄉民,
: : 根本沒有看到原PO那篇文章,行政要如何得知原PO有這樣的疑慮?
: : 但是這篇文章貼出來(而且是星期天診所休假的時候),
: : 卻有很多板友們已經看到了那篇文章,心中對我們診所產生了負面感受,
: : 覺得我們是超收諮商費的機構,那就算事後原PO來電洽詢,
: : 而我們也的確給了原PO一個滿意的回覆,
: : 當時已經產生負面感受的,有多少人會知道這件事?
: : 這是不是對我們診所產生傷害,也對其他十多位心理師產生傷害?
: 只要原PO陳述的完全是事實 又是公眾可以討論之事務
如果當下估價單原PO是同意的 那後面又說太貴 那???是事實?
: 你這段話就完全是屁話!
: 對你們診所造成傷害的
: 不是原PO的發文
: 而是貴診所不實的收費制度(還是行政瑕疵?)
: 你現在說法就好像批評014索賄案對KMT造成傷害的
: 是壹週刊的爆料!
: 而不是014本人的貪得無厭一樣...
說真的診所方面的人說自己是資深鄉民也淺了
是鄉民哪會跟你有公平正義 都馬再看戲
一個一個回只是浪費時間而已 真正解決問題就是拿初估價單 看有沒有簽名
或者是原PO當下就同意那價格 就好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8.22.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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