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同志婚姻態度 民團:僅小英表態支持
※ 引述《Leoniss (Duke L.B.)》之銘言:
: 標題: Re: [新聞] 同志婚姻態度 民團:僅小英表態支持
: 時間: Tue Jan 10 14:46:50 2012
:
: ※ 引述《nicomimi (杯緣的唇印)》之銘言:
: : 原文吃光光~
: : 如果我沒有記錯,這個星期六選舉,小英是候選人其中之一?
: : 再回頭看看板主在#1F0Mi4wY (transgender)所制定的政治文發文規範:
: : 全面禁止選舉拉票文、政治宣傳文、對人或政黨的攻擊、鼓吹。
: : 選舉期從嚴審察,只要夾帶拉票性質的政黨廣告、候選人名單均為違規。
: : 如果我的解讀沒有錯,這篇轉錄過來的文章中間一段
: : 緣由自原PO在填寫小英因為選舉所設立的網路同學會的表格中的貼心處
: : 另外文章的標題很明顯地是在陳述選舉期間特定候選人其政見所表達的態度
: : 試問根據以上兩點,這篇轉錄文章是不是在宣傳特定候選人?
:
: 這邊有兩點,
: 因選舉而設立的表格,不等於拉票。
: 板友對於自己政治立場的表態只要沒有拉票的嫌疑
: 這是板友各自的自由。而我看不出這篇文章拉票的嫌疑
:
: 標題是在陳述選舉期間特定候選人的政見態度沒有錯
: 但是這是從他板轉錄過來的文章,
: 我沒有要求他換標題,以尊重轉錄的原出處。
: 因為實質文章內容並沒有拉票的性質,而只是分享他的經驗
: 雖然他的經驗與政治人物有關,並有個人的愛好
: 但我沒有看到這篇文章拉票的嫌疑。
:
板主明鑑,我文章從頭到尾有沒有用到「拉票」二字?
(除了引用板規之處)
我所針對的板規是在後方的
"政治宣傳文"
轉錄文章是原文的作者,所謂入境隨俗
在有可能踏到紅線的地方加以修正,有何不可?
既然板主都認為標題是在陳述選舉期間特定候選人的政見態度
尤其根據新板規選舉期從嚴審察一言
又有何不可要求作者修改標題以規避可疑之處?
: 根據以上兩點,我不覺得這篇是政治文。
: 因為板規難以精確的規範一切,
: 所以板主保有對政治文判斷的決定空間。
:
:
: : 還是說,這篇文章板主之所以同意轉錄是依照新規定的第二點:
: : 允許轉錄人、政黨提出的同志政見,唯仍不得拉票。
: : 同時這篇文章並沒有顯然易見的拉票行為?
: : 還是只有我看到原po在內文以及推文中宣傳對小英的支持?
: : 如果是這樣,是不是能請板主將 #1F0Mm3zJ (transgender) 所刪除的文章轉錄回來
: : 因為如果是由板主轉錄、而非mingwangx自己張貼,並且把文中詞句改成隱晦的支持
: : 這樣就不違反板規啦!
:
: 原po支持小英,但他沒有拉票的行為,
: 而是舉出他所感受到的同志友善經驗。
: 友善經驗確實會影響我們對政治人物的觀感,但又與拉票有所不同
: 發文內容雖然看得出支持蔡英文,
: 但仍然表示對於法案的通過與否保持猶豫態度。
: 推文我也沒有看到拉票,甚至連支持也沒有
: 唯一有像的只有說蔡英文是他的菜的那則.....這個怎樣都不算拉票
:
Again, 我文章中完全沒有提到拉票的行為
而是質疑文章的標題以及支持的行為
板主您為何一直著眼在「拉票」二字上?
也就是說,如果mingwangx是使用轉錄的方式將政見轉貼至本板
然後內文中表達支持的態度但是不要求大家投票給特定候選人
是不是這樣就不違規了?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140.112.24.5
: 推 snowyangel65:自由表述本就是民主思想自由,但不可強迫影響他人接受 01/10 14:51
: 推 joannahsu:支持者們可能會害王鍾銘失去選票 噗 01/10 15:11
: 推 bettordoe:我覺得nicomimi還算理性,並不算是在鬧,板主是否言重了 01/10 15:48
: → Leoniss:他顯然是想藉這篇文章繼續盧王鐘銘的事情 不然最後一段很 01/10 15:49
: → Leoniss:餘 討論ok,假借討論回去盧就是在鬧 講話再理性也是一樣 01/10 15:50
: → Leoniss:前面是理性的,但是王鐘銘犯錯是事實 何必這樣 01/10 15:50
: → Leoniss:很「多」餘,漏一個字 01/10 15:51
: 推 bettordoe:原來是這個意思呀,謝謝板主的光速解釋 ^^" 01/10 16:04
: → Leoniss:不好意思啦,我被搞得有點煩,所以有點情緒..我會檢討>"< 01/10 16:07
: → prettyp:n最後一段並不算鬧吧,只是提出對兩個事件的疑慮而已。 01/10 23:45
: → prettyp:這樣指摘他是盧或鬧王的事情,有點太重... 01/10 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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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多少覺得原po將這兩個事件的連結方式有點挑釁,
: 不過我想我確實不該有那麼多情緒。
: 已更改內文。
: 謝謝兩位板友的提醒~
更改內文還有AllPost,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我想,王先生的支持者可以再更理性一點,而不是用這樣的方式來鬧
LonyIce寄信侮辱我,已經被開罰單了,
請不要再針對這個事件持續在跨板上鬧,
王先生違反板規是事實,閣下不須如此。
坦白說,我要的就只是一把公正的尺、一個清楚的規定
直接PO政見文拉票,依照板規刪文本應如此
那利用標題影含特定候選人的政見就不算違規?
板主在回文中就已經認定本人在鬧板
在推文中使用「顯然」二字來無限上綱推論我po文的動機
倘若板主在板眾質疑板規的討論文章中直接推斷是要鬧板與否
試問討論的過程何以公正?
同時,板主還誤導其他使用者加以貼標籤,對po文者是否公允?
另外,板主已經認為您的原文過於情緒化,然而在修改的內文解釋中還再指本人有所挑釁
那又何必多此一舉修改文章?
小的我從開始用網路到現在,第一次被指摘鬧板,而且第一次居然就是直接被板主指摘
愈加之罪,何患無辭?
P.S.板娘不要還一起幫忙板主貼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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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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