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第3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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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負責的不該是被遺棄的那個人吧?. 搶了以後2個人再一起時會想到有人在難過傷心嗎?. 如果真會負責就不該當第三者或是被判曾經愛過的人.. 容忍與否的確不能讓第三者消失.. 可是,就算不想聽不想看然後呢?. 就能忘了被傷害過的痛嗎???. 如果能自行決定,那第三者怎麼不決定不去傷害別人不去破壞別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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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男友原來感情很好很好 超好. 但是因為我一時任性 (但不是 不可原諒的任性). 他分心了 跟第3者劈腿. 我選擇退出. 但是 現在我跟他在同一個學校. 常常見面 幾乎每天他都會打給我. 有時也會一起出去吃飯 買東西 運動. 在一起時感覺很好. 那女的跟他是遠距離. 難道因為這樣 我就應該接受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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