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他有會貪污的前女友...

看板third-person (第三者)作者 (Nancy Sarcastic)時間18年前 (2008/05/05 04:2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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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其實已經不太算是感情上的問題了。所以我直接略過這 位 1st小姐對我的各種瘋狂行為,不管在國內外。   這位1st person衍生出與我的正義感相違背事實。這不是報 復,我相信不是,只是她那不法的行為,讓我很想去檢舉,但是 又不知道這樣做對不對。   或許我是 3rd,或許我已經不是 3rd。我不知道。時間慢慢 的過去了,我也不太想弄清楚,但是,這位 1st讓我很想去檢舉 她。   我們是在飛機上認識的,後來打算繼續交往。但是他有一個 女朋友,同居在高雄,他說要跟她分手。   他也真的提出分手,結果問題就來了。他們認識了九年,他 是書商,她是教授,他是外國人,她發表的文章他幫忙改,他租 的房子是她買的。換句話說,他們同居了約一年,三十五歲的女 人,心有不甘,不願意分手。   他是外國人,沒銀行帳戶,又懶。他請他的公司把薪資匯到 前女友的戶頭,結果那女的不還他錢。那就算了。   那女的叫他把他的一系列蘋果電腦週邊商品,還有他的尼肯 像機交出來,原因就是:這些東西全部是學校資產。   他跟我大喊冤枉,他說那女的明明就拿了他的錢,只是跟他 說用學校的名義買比較便宜。結果事實不是那樣。那女的拿了他 的錢,放進自己的口袋,然後用學校經費申請購買「電腦硬碟」 ,結果電腦硬碟就是我的男人用的電腦等等電子產品。滿誇張的 ,但是我親耳聽到他們講電話,也當面聽到他們吵架,手上還有 錄音,跟資料檔。   除此之外,這位系主任申請學校經費去紐約開會,結果卻在 紐約瘋狂搥打我在飯店的房門,並且在紐約不斷打我房間電話騷 擾我。   天呀,我是很心疼納稅錢的第三者?我可不可以,我能不能 去檢舉?誰可以幫我?我該怎麼做?   我覺得很孤立無援,又很氣憤。怎麼可以假公濟私,又這樣 利用公款呢?為什麼這樣可以月入二十幾萬,並且一人擁有五六 台筆記型電腦? --    /                Je ne dirai pas "je t'aime"     Comme on pose un drapeau          Comme un cri, un defi, un defau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5.71.26 ※ 編輯: violinist 來自: 125.225.71.26 (05/05 04:40)
文章代碼(AID): #187XiS0K (third-per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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