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令人髮指的我?

看板third-person (第三者)作者 (氧氣)時間18年前 (2007/11/22 15:5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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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的 antisocial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305091602100 ※ 引述《cutekiki (kiki)》之銘言: : 身為第三者 : 有些是可憐的 : 有些是值得同情的(被騙那種) : 有些是無辜的(不知對方有另一伴) : 而我 卻是一個驕傲的第三者 : 甚至可以說是自我意識過剩的第三者 : 有些男女版的版友說沒看過像我這麼理直氣壯跟囂張的第三者 : 哈哈哈 : 不過事實上,我從來不認為 : 在一段感情裡 第三者就一定要趨於劣勢 : 為什麼第三者一定要可憐啊?(法律規定的?此不包括介入婚姻) : 一段感情裡 愛上就是愛上 : 妳先跟他在一起沒錯 但對你有責任跟承諾的是他 : 並不是我對妳有承諾吧? : 況且第三者跟原配又不是朋友 有什麼道義責任? : 又需要在乎原配傷不傷心或難過嗎? : 為什麼要為了不傷害陌生人(原配),所以傷害自己? : 有人會這麼傻嗎? 最好是大家都是德蕾莎修女啦! : 真不曉得那些指責第三者的人在氣憤什麼? : 只能說你們這些人真的很可笑耶! : 到底什麼理由證明 原配罵第三者有理,第三者活該倒楣就該被罵? : (但具法律效益的婚姻例外) : 哈,我想很多人看到這篇還是很不以為然吧 : 但我說的的確都是事實 : 像我自己就是會跟原配嗆聲的人 : 第一,她憑什麼羞辱我? 她到底憑什麼? : 第二,有種她的男人她就不要啊 : 第三,自己心甘情願回頭的,把錯都推給我是怎樣? : 最後,奉勸所有第三者同伴 : 當第三者可以,但千萬不能不要自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4.18.182
文章代碼(AID): #17HJPvR- (third-per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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