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那大老婆該跟第三者說嗎

看板third-person (第三者)作者 (沒效率最討人厭)時間19年前 (2007/04/24 01:0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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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堅持也相信 「不知道的事就不要一直想知道,因為該知道的時候總會知道。」 如果我是大老婆,我會跟我男人說~要偷吃不要讓我發現~ 讓我發現我就明白你想離開~那就分手吧! 很多事情不知道會比知道來得好。 不管是第一者和第二者,第一者和第三者,第二者和第三者。 都是「兩個人之間的事」 (因為一不會知道三的想法,因為跟三有接觸的是二。) 個人不認為第一者該告訴第三者什麼,第三者也不需要去告訴第一者什麼。 第二者有膽這麼做,就請他自己去擦屁股。 (請勿筆戰~感謝!我只是發表我的看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7.198.207
文章代碼(AID): #16BERKMM (third-per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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