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我不想她當第三者

看板third-person (第三者)作者 (小王)時間19年前 (2006/10/02 22:32),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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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勸你不要結婚,現在還來得及。 我也是因為交往四年,沒有喜歡也沒有不喜歡,因為學歷、家庭背景等等很契合, 長輩都很看好,變成當時沒理由不結婚。 後來還是離婚了。 說實在我覺得自己很糟,很不應該。 離婚讓我失去一切,雖沒買房子,但在台北十年累積的家當就付諸流水。前夫 並不會理財,收入雖多,因沒有孩子,總是盡情玩樂,沒有任何存款,也不會 理家,所以所有家具一切都不肯給(其實多半是我的嫁妝),離開時只有帶了 20箱書跟一些細軟。 因為覺得自己不對,也不敢跟朋友聯絡。 除了母親外,不敢讓家中長輩知道,他們年紀都很大了,沒辦法接受,也會覺得 「丟不起這個臉」。 身為女性還會被批評得很難聽,只要是離婚過,不問緣由,都被男同事指指點點, 背後罵「妓女」!所以只好換工作。 趁現在還來得及,你如跟現在女友結婚又離婚,只是害他更慘而已。 還有,不要把「跟喜歡的女孩交往」當成放棄婚姻後應得的報酬,你得放空一切, 重新開始。 祝福你們三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3.249.39

10/03 12:24, , 1F
你的故事好辛酸喔 要繼續堅強喔 會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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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58IBj6I (third-per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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