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Third-Person 的對象

看板third-person (第三者)作者時間20年前 (2006/03/07 13:3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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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ing117 (Detachment)》之銘言: : ※ 引述《dinojiang (dino)》之銘言: : : 等分手之後在交往嗎?他可能會在這個等待分手的過程中,離你遠去。 : 分手真的不需要這麼久 : 只要你已經決心分開 : 就算原配死纏爛打 你不為所動 她又能怎樣? : 獨角戲一個人是唱不久的 : 那個人 你都還沒開始追 又怎麼會馬上離你遠去? : 除非你們早就暗通款曲 才有所謂離開和不離開 : 因為不愛而分手本身沒有錯 : 但已經有女友或妻子還去追求別人的行為才是令人鄙棄 : 也才是原配最痛恨的 : : 不分手就先在一起嗎?對方會不會認為自己是第三者,而充滿壓力呢? : : 這些問題真的很難,也沒有標準答案。 : : 不過...我所得到的答案是...「愛我就不要讓我當第三者!」 : : 不過...想想真難.... : : 人都已經遇到了,都已經愛上了,能夠繼續假裝不愛他嗎? : : 我不想當一個自欺欺人的人,那樣太痛苦了。 : : 假裝不愛他、假裝自己真的沒那麼愛他、假裝對他只是單純的朋友關心... : : 當朋友間的界線模糊掉的時候,那就是痛苦的開始。 : : 分手難道不用選黃道吉日嗎? : : 我覺得要。 : : 因為如何與現任的朋友分手,我覺得要時間跟機會,不是想分就能分的。 : : 如何分手的不讓現任的朋友受到太大的傷害,且不會傷到他的自尊心。 : 發現自己喜歡上別人馬上跟現任分手 才去跟另一個人曖昧 這樣的事情我做過 : 不是已經跟另一個人在一起了才提分手喔 : 而是發現自己精神上已經被別人吸引 而且對現任確定沒有愛了 : 我認為這才是一種負責任的做法 : 愛情需要專一的對待 兩邊的來往不應該重疊 : 否則必定存在著欺騙 : 事實證明對方也沒有我想像的脆弱 : 分手很平和 一直都還是朋友 : 後來甚至他還比我早另交女友 我也是...我的想法跟作法幾乎跟妳一模一樣! 我有一個交往快滿四年的男友 後來因為我自己精神出軌 是我提分手 儘管男友挽留過 新喜歡上的對象跟我交往的可能性也很渺茫 我還是選擇分手 因為這樣喜歡上他人的我已不值得男友的愛了...我是這樣想的 或許自責吧 或許也趁此機會看清自己的不成熟 後來跟新對象告白失敗 卻也沒有難過很久 半年多了 現在過著單身沒有心上人的生活 算是真正自由了吧! 當初的分手很理性 如今前男友也交了新女友 但我希望繼續保持這樣下去 一個人才是最有鬥志的時候 我想要在下一個令我動心的男人出現之前把自己準備好 否則也只會傷害來傷害去 btw 我今年22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5.230.151
文章代碼(AID): #143Ho4a9 (third-per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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