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Third-Person 的對象
※ 引述《wing117 (Detachment)》之銘言:
: ※ 引述《dinojiang (dino)》之銘言:
: : 等分手之後在交往嗎?他可能會在這個等待分手的過程中,離你遠去。
: 分手真的不需要這麼久
: 只要你已經決心分開
: 就算原配死纏爛打 你不為所動 她又能怎樣?
: 獨角戲一個人是唱不久的
: 那個人 你都還沒開始追 又怎麼會馬上離你遠去?
: 除非你們早就暗通款曲 才有所謂離開和不離開
: 因為不愛而分手本身沒有錯
: 但已經有女友或妻子還去追求別人的行為才是令人鄙棄
: 也才是原配最痛恨的
: : 不分手就先在一起嗎?對方會不會認為自己是第三者,而充滿壓力呢?
: : 這些問題真的很難,也沒有標準答案。
: : 不過...我所得到的答案是...「愛我就不要讓我當第三者!」
: : 不過...想想真難....
: : 人都已經遇到了,都已經愛上了,能夠繼續假裝不愛他嗎?
: : 我不想當一個自欺欺人的人,那樣太痛苦了。
: : 假裝不愛他、假裝自己真的沒那麼愛他、假裝對他只是單純的朋友關心...
: : 當朋友間的界線模糊掉的時候,那就是痛苦的開始。
: : 分手難道不用選黃道吉日嗎?
: : 我覺得要。
: : 因為如何與現任的朋友分手,我覺得要時間跟機會,不是想分就能分的。
: : 如何分手的不讓現任的朋友受到太大的傷害,且不會傷到他的自尊心。
: 發現自己喜歡上別人馬上跟現任分手 才去跟另一個人曖昧 這樣的事情我做過
: 不是已經跟另一個人在一起了才提分手喔
: 而是發現自己精神上已經被別人吸引 而且對現任確定沒有愛了
: 我認為這才是一種負責任的做法
: 愛情需要專一的對待 兩邊的來往不應該重疊
: 否則必定存在著欺騙
: 事實證明對方也沒有我想像的脆弱
: 分手很平和 一直都還是朋友
: 後來甚至他還比我早另交女友
我也是...我的想法跟作法幾乎跟妳一模一樣!
我有一個交往快滿四年的男友 後來因為我自己精神出軌
是我提分手 儘管男友挽留過 新喜歡上的對象跟我交往的可能性也很渺茫
我還是選擇分手 因為這樣喜歡上他人的我已不值得男友的愛了...我是這樣想的
或許自責吧 或許也趁此機會看清自己的不成熟
後來跟新對象告白失敗 卻也沒有難過很久
半年多了 現在過著單身沒有心上人的生活 算是真正自由了吧!
當初的分手很理性 如今前男友也交了新女友
但我希望繼續保持這樣下去 一個人才是最有鬥志的時候
我想要在下一個令我動心的男人出現之前把自己準備好
否則也只會傷害來傷害去 btw 我今年22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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