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如何搶到這這男人

看板third-person (第三者)作者 (cony)時間20年前 (2005/09/01 15:0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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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人男人還要搶呀~~ 還是別了吧.. 免得傷害自己 ※ 引述《YJJC (YJJC)》之銘言: : 認識他不過半年不到 : 老實說 我想我在他的心裡的定義其實只是"砲友" : 一開始和他聊天 他就和我說他過去的感情生活 是那種交淺言深 讓我嚇一跳 : 那時候我正好失戀 他都陪我講講話 : 其實我都找他陪我講話 是因為他是我喜歡的那一型 : 可是他有交往一年多的女朋友了 而且還同居了 : 在我們還沒在一起前 恕刪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09.251
文章代碼(AID): #135gZCgM (third-per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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