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兩個女人可以和平相處?!

看板third-person (第三者)作者 (鎖。)時間20年前 (2005/04/17 14:34), 編輯推噓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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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astrada (lastrada)》之銘言: : ※ 引述《MOKANI (cony)》之銘言: : : 所以 如果他最後還是決定不讓他女友傷心 : : 所以不跟你在一起 : : 你還相信你們是真心相愛的? : 他說,現在只會有兩種情況,第一種,他和她分手,和我在一起。 : 第二種,他和他分手,但也不和我在一起。 : 最糟的情況就只有第二種了,他誰都沒辦法要。 : : 如果他真的有決心要和女友分手 他女友又如何可管他要跟誰交往?? : : 那這樣有分跟沒分有差嗎? : 我想,不管愛不愛,都很難這樣狠得下心去傷害一個人吧。 : 如果他因為顧慮她的感受,而無法和我在一起,我不會怪他。 : 至少他已經和她分手了... 前面,其他板友都已經說了很多了, 但我想提醒你一些其他的事。 你上面說的,我可以理解。 雖然說,我也認為,分手就是分手, 對方女友就已經變成前女友了,不能夠再干涉男方要跟誰在一起。 可是我也能體會,男方忍不下心去傷害前女友, 所以不能跟你在一起。 但是,你有想過嗎? 男方這麼優柔寡斷,他會不會還是跟你曖昧糾纏? 只是他女朋友已經變為前女友, 而你也沒有扶正,你們只是變成另一種都沒有名份的三人行關係? 看了前面的文章,我真的覺得你的男人很沒擔當。 多情又心軟,沒辦法追尋自己真正的幸福就算了, 卻還要這樣拖著你的寶貴青春瞎耗下去。 如果,最後真的無法避免的選了第二種, 我想奉勸你,徹徹底底的跟這男人斷了關係吧。 不要再有任何聯絡了, 不要讓他可以用好朋友的藉口來讓你的心無法平靜, 也無法好好的去接受下一段新感情的來臨。 已經有了前車之鑑,我相信你會更知道怎麼樣避免讓他找到你。 或許有人會覺得這樣做很絕, 何必這樣連聯絡也不行。 可是,我只是希望你保護自己, 在自己的心還會為他起波瀾的時候, 一個朋友的名義就可以讓自己萬劫不復,我相信很多人都有經驗。 我真的不希望你們最後會變成上面那種沒有名份的三人行關係。 如果,你很幸運的,他選擇了第一種, 那你也真的應該要求他,不要再跟那女孩有任何聯繫。 不管他多心軟,覺得對那女孩多愧疚也好, 就是不要再有任何形式的聯絡。 因為那樣只是你跟那女孩角色互換而已, 反而換成你活在猜忌和嫉妒的不安中, 你也永遠得不到完整的幸福。 我一直都認為,人最應該做的,就是先保護自己, 再來才是保護自己認為重要的人事物。 所以不管人家說,不聯絡,連朋友也不是是多麼狠心的行為, 我也認為是必要的。 父母生我養我,不是為了讓我來這世界上接受痛苦的。 再說,今天有一點讓我覺得很神奇, 今天的選擇權是在對方女友身上,不是在那男生身上,也不在你身上。 你有看清楚這點嗎? 更離譜的是,你也默許這一點。 自己的幸福是要自己爭取的。 就像你之前可以先離開那男孩一樣, 其實我覺得你現在也可以先主動跟他說離開了, 理由就是不要讓他這麼難做,這麼辛苦,還要努力去爭取。 至於之後他跟他女友到底分手成不成功那就是她們自己的事,不關你的事了。 你懂嗎? 這樣你才能離自己的幸福更進一步。 一、如果他們分手成功了,那男孩來找你複合,那才是真的幸福。 二、如果他們分手成功了,那男孩沒來找你,那也恭喜你, 至少你有機會迎向下一份幸福。 三、如果他們分手不成功,那當然,不要再給那男孩來找你的機會。 以上三種狀況,都是在你主動離開的前提之下才可能成立。 不要做個被動的等人家來跟你宣判結果的腳色, 為什麼你的幸福得取決於別人的決定? 自己想清楚,該怎麼作吧... 加油! -- 當你知道你可以很輕易的見到那個人時, 就算久久不見面,你也會無所謂。 但是當你要見到對方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時, 就算只說再見才一兩天,你也會開始想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157.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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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簽名檔 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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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低嗎..我自己想的...(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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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166.107.2 04/18, , 3F
也推簽名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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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2OWDv4X (third-per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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