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他是我班上小孩的爸爸

看板third-person (第三者)作者 (^o^)時間21年前 (2004/05/11 05:2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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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idepose (相信台灣堅持改革)》之銘言: : 碰到這種事情基本上校長會把他評定為丙等 不適任老師 : 這樣的新聞要是吵大了 包准一輩子不用當老師 : 不要說是公立學校了 連私立學校都不敢用ꄊ: 被平訂位丙等的老師 在去考試的時候學校都會去查 : 所以 基本上 這種事被發現就是一輩子不用當老師了 其實沒那麼嚴重拉 我國中同學的爸爸就是跟同事搞婚外情 而我國中同學的媽媽也是該所學校的老師 三個人在學校裡糾纏不清 那個第三者甚至割腕上吊逼男方離婚 最後好像鬧了五六年了吧 我國中同學升大學時,他的父母終於離婚 而我國中同學的字彙裡多了一個"賤女人" 她很討厭連他跟他父親講話時,那個女人都會掛她電話(我同學跟母親住) 連每月一次的聚會都不讓他爸參加 她痛恨死那個女人了~~~(那女人還曾是她的導師) 過了很久以後 當我的小弟就讀同一所學校時 我們都已經畢業很久了(我小弟跟我差九歲) 有一天突然講到某位老師時 他跟我說"學校所有人"背底裡都叫他賤女人耶(包括其他老師) 我蠻吃驚的,因為事情過了這麼久,我小弟也不認識我同學! 我想或許不會丟掉工作拉! 只是在保守的校園裡,大概會不名譽一輩子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44
文章代碼(AID): #10d_GCFW (third-per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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