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遺產繼承人及保險受益人

看板single (單身)作者 (啊你的聖杯勒?)時間14年前 (2011/10/12 10:18),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 引述《sysuen (SY SUEN)》之銘言: : 請問 如果單身且沒有兄弟姐妹,那麼遺產繼承人和保險受益人是誰? : 翻了遺產相關的書籍,繼承人都只有寫 : 第一順位:配偶、子女 : 第二順位:直系卑親(可繼位繼承第一順位) : 第三順位:直系尊親 : 第四順位:兄弟姐妹 : 那接下來還有順位遺產繼承人嗎 ? : 是不是可以預立遺囑指定無親屬關係的繼承人? : 如果沒有預立遺囑,堂表兄弟姐妹或是他們的子女是否可以繼承? : 還是就得收歸國有?? 第四順位之後就沒有繼承權囉 也就是說如果往生者的1~4順位都沒有人 遺產就收歸國有 可以預立遺囑指定繼承人 但是要注意特留分的問題 繼承人之特留分,民法規定於1223條,比例規定如下: (1)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2)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3)配偶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4)兄弟姐妹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5)祖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也就是說如果順位繼承人還存活 特留分之外的就可以照自己喜好立遺囑分配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240.54
文章代碼(AID): #1EbFa12q (single)
文章代碼(AID): #1EbFa12q (sin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