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7旬婦怒斥「我比你媽還大」仍遭性侵 惡鄰不認罪被判4年10月

看板sex (西斯 性愛)作者 (早安魔關羽)時間44分鐘前 (2026/09/02 07:31), 編輯推噓2(200)
留言2則, 2人參與, 29分鐘前最新討論串1/1
7旬婦怒斥「我比你媽還大」仍遭性侵 惡鄰不認罪被判4年10月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560052 基隆市50多歲余姓男子,被控趁7旬鄰居阿琴(化名)拿來建廟收據時,強脫阿琴衣褲, 抱上床後不顧阿琴怒斥:「我比你媽媽年紀還大,不可以對我不禮貌!」仍以手指性侵阿 琴得逞。基隆地院審理後,認定余男僅為滿足私慾,指侵案才剛腦中風痊癒的阿琴,將余 男依犯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10月徒刑。 阿琴控訴,2024年5月15日晚間8時許,她拿建廟單據到余男住處時,余先是摟肩並詢問「 妳老公過世多久了?」甚至稱要「惜惜(台語)」,遭她斥責:「我比你媽媽年紀還大, 不可以對我不禮貌!」仍遭余扯下內外褲,將她抱入房間壓制於床上;經她奮力抵抗,余 男因無法勃起,轉而要求她口交遭拒,竟以手指侵犯她;後因她聲稱兒子會來找她,余男 才交還褲子,開門讓她離開。 法院審理時,余男矢口否認犯行,辯稱阿琴喝完茶就離開,並透過律師辯稱自己行動不便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且阿琴於案發2個月後才報案,不合常理。 法官調查,阿琴在偵審期間指述均一致,且案發後1個月曾因泌尿道感染就醫,符合遭侵 犯傷及尿道;此外,余男案發後曾致電里長,坦承醉酒後對阿琴做不禮貌行為,請求協助 協調和解,相關證詞皆能補強阿琴指控。 法官審酌,被害人在遭逢性侵後未第一時間報案,因難為情且內心痛苦,後經鄰居鼓勵才 報案,並未違背常情。余男僅為滿足私慾,無視被害人70多歲,案發前2個月前才腦中風 過,仍強行施暴,在法庭上始終否認犯行、態度惡劣,因此依余男犯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 10月徒刑。可上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226.24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788305463.A.836.html

09/02 07:35, 40分鐘前 , 1F
怪咖
09/02 07:35, 1F

09/02 07:46, 29分鐘前 , 2F
09/02 07:46, 2F
文章代碼(AID): #1gbs0tWs (sex)
文章代碼(AID): #1gbs0tWs (s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