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老公同居酒店妹 被抓姦喊冤「房東與房客」純友誼

看板sex (西斯 性愛)作者 (有什麼是越大越好)時間2小時前 (2026/04/30 06:13), 編輯推噓1(210)
留言3則, 3人參與, 1小時前最新討論串1/1
老公同居酒店妹 被抓姦喊冤「房東與房客」純友誼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419439 林姓男子與酒店妹阮姓女子發生婚外情,兩人以「房東與房客」名義在屏東同居,遭林妻 告上法院,雖然兩名被告辯稱僅是租賃關係,二審法官認定兩人同居、親吻及擁抱等行為 已嚴重破壞原告婚姻,駁回上訴,判決兩名被告應連帶賠償林妻40萬元定讞。 判決指出,林女與丈夫林男結婚多年,她發現丈夫自2023年7月起,與在屏東某酒店擔任 女陪侍的阮女交往密切,林女私下蒐證後,取得兩人丈夫頻繁進出阮女位於屏東的住處過 夜的監視器畫面,兩人更在公開場合有親吻、擁抱等親密舉動。 高雄地方法院簡易庭審理時,林阮否認偷情,阮女辯稱,她在小吃部工作,與客人親近是 為了賺取小費。至於同居部分,林男聲稱是向阮女租屋,兩人「分房而居」,僅是純粹的 房東與租客。 但一審法官調查發現,證人曾目睹兩人進出同一房間,林男甚至向友人介紹阮女為「大嫂 」,警方處理家暴案件時,也拍到兩人同時自同一房間走出,戳破「租客說」的謊言,判 兩人應賠40萬元。 林、阮二人不服上訴,二審法官進一步發現,林男當時已在屏東另租一處住宅,距離工作 地點的車程與阮女住處差不多遠,因此認為兩人若無特殊情誼,林男何必多花一筆錢再向 阮女租屋? 此外,儘管阮女請來「好姊妹」出庭作證稱自己另有交往對象,但法官認為這無法排除其 與林男發展多角戀的可能,且第三人難以從刻意保持距離的外觀判斷其私下情誼。法官根 據相關事證,駁回林、阮二人之訴,維持原判40萬元 賠償金,全案定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251.4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777500815.A.AA3.html

04/30 06:25, 2小時前 , 1F
純情房東俏房客
04/30 06:25, 1F

04/30 06:35, 1小時前 , 2F
王八千:略懂略懂
04/30 06:35, 2F

04/30 07:20, 1小時前 , 3F
一定8千含睡
04/30 07:20, 3F
文章代碼(AID): #1fyeAFgZ (sex)
文章代碼(AID): #1fyeAFgZ (s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