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約砲偷拔保險套挨告性侵 男同志被重判3年10個月

看板sex (西斯 性愛)作者 (性愛戰神)時間8小時前 (2025/06/18 06:17), 編輯推噓-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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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砲偷拔保險套挨告性侵 男同志被重判3年10個月 2025年06月18日 06:04 記者黃翊婷/台北報導 男子阿強(化名)去年透過交友軟體結識A男,雙方相約發生性行為,他卻被抓包在過程 中偷偷拔掉保險套,因而被A男提告性侵。 雖然阿強矢口否認,但一審仍被士林地院法官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10個月;他 提起上訴,二審依舊被裁定駁回。 ▲阿強被控偷拿掉保險套並性侵A男,雖然他矢口否認,但一、二審都未獲得法官採信。 (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強去年間透過交友軟體結識A男,雙方相約在A男住處發生性行為,他明 知A男同意發生性行為的前提是必須戴保險套,卻還是在過程中將保險套脫掉,經A男質疑 並拒絕繼續發生性行為,他仍忽視A男的顧慮及意願,強制性交得逞。 阿強到案之後矢口否認性侵,他聲稱,性行為過程中都有戴保險套,只是在休息時不慎滑 落,之後就沒有繼續做了。 辯護人也強調,依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鑑定書結果顯示,A男體內並無驗出阿強的DNA ,無法證明阿強曾與A男發生危險性行為。 不過,士林地院法官認為,A男的證述前後一致,他在本案發生後,隨即傳訊息將此事告 知友人,還因為報警而與阿強發生肢體衝突,隨後前往醫院驗傷,並決定報警提告,後續 也持續就醫服用防HIV病毒的藥物、看心理醫生,若非實際遭受性侵,他為何要冒著名節 受貶抑及涉犯偽證、誣告罪的風險,誣指第一次見面的網友阿強性侵。 一審法官認為A男的證詞可信,加上阿強過去有性案件相關前科,最後依強制性交罪判處 阿強有期徒刑3年10個月。阿強不服,決定提出上訴。 二審高等法院法官認為,案發後A男的諸多行為及情緒反應,都與一般經歷預期外不安全 性交行為後,因害怕染病而採取的補救措施大致相符,如果不是真的發生上述事情,他何 必與阿強發生爭執,後續又積極就醫、表現出害怕之情。 最終,二審法官也沒有採信阿強的說詞,裁定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618/2980391.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11.23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750198622.A.9A2.html

06/18 07:53, 7小時前 , 1F
在店裡偷拔 不乖乖和解 是會被打死的
06/18 07:53, 1F

06/18 07:53, 7小時前 , 2F
這個case告訴我們即便是同意 不要搞一些有的沒的
06/18 07:53, 2F

06/18 08:17, 6小時前 , 3F
散播愛
06/18 08:17, 3F

06/18 09:22, 5小時前 , 4F
怕申裝 不要約就沒事
06/18 09:22, 4F

06/18 09:23, 5小時前 , 5F
大便不會刮破套子嗎?
06/18 09:23, 5F

06/18 10:42, 4小時前 , 6F
頑皮的臭甲
06/18 10:42, 6F

06/18 12:00, 2小時前 , 7F
沒有黨證,炎屁精強姦都沒事
06/18 12:00, 7F
文章代碼(AID): #1eKUbUcY (s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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