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婚姻契約:是救贖還是終結?
看板marriage (婚姻)作者Thetimeispas (The time is passing)時間4月前 (2024/07/11 22:33)推噓2(2推 0噓 4→)留言6則, 4人參與討論串4/7 (看更多)
※ 引述《jason9912 (呼呼)》之銘言: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 我是先生32Y,我太太33Y。我們交往3個多月後於2022年11月閃婚,只有登記,還沒有
婚
: 宴拍婚紗。至今婚姻不到2年。這段期間,我們常常吵架。
: 故事背景:
: 我和我太太的婚姻目前正處於風暴中。我們正經歷極大的挑戰,這段婚姻中,我們有許
多
: 爭吵,很多問題需要解決。最近的一次爭吵導致了她給我列出了一份詳細的協議,其中
包
: 括一些讓我感到不合理的條款。
: 從吵架開始:
: 事情的起因是我們的一次爭吵。當時,我們去了一家店,她說店員對她非常不禮貌。她
對
: 店員非常生氣,開始碎碎念並罵對方是娘娘腔。店員在被罵的過程中提到胎教,試圖用
這
: 個理由讓她冷靜,但這讓她更加憤怒。我看到她對店員發火,覺得已經不需要我出面,
因
: 為她已經把店員罵得很可憐,對方也不敢再說什麼。
: 她對我沒有及時保護她、在她需要我時沒有站出來感到非常失望和生氣。她指責我在面
對
: 困難時沒有勇氣,並且批評我在基督信仰上的虛偽,沒有每天進行晨禱和讀經。我承認
在
: 這些方面確實有不足,也感到非常抱歉。
情緒控管不佳:吵架時對店員人身攻擊,並遷怒到丈夫的宗教信仰。
: 她的憤怒還包括我父母對她的態度。她指責我父母說不要拿孩子威脅他們,但我父母從
來
: 沒有這樣做過。她對我父母的一些言行非常不滿,認為他們不尊重她和我們的孩子。
不論是非對錯,女方與婆家相處不睦。
: 懷孕期間的計畫:
: 目前,她懷孕已經6個月,我們還準備買房,這個月(7月)已交屋。最近我們討論需要
一
: 些簡單的裝潢,預計在9月入住。在她懷孕期間,我爸爸給我錢特地交代我買了一張新
的
: 大床放在我桃園的爸媽家,希望我能帶她回家一起照顧,因為我家離我公司開車只有半
小
: 時,這樣也比較不那麼累。但是我太太認為不習慣住在我家裡,還是想要住在她台北的
娘
: 家,離我公司車程一小時。我尊重她的意思,每天開車上下班回她台北娘家照顧她。
: 那一天吵架的時候,她也叫了她的媽媽來。她媽媽對我說看不起我,因為我住在娘家,
但
: 我是為了要照顧太太啊。她媽媽當場跟我說要我們離婚,說一輩子不會讓我看那還未出
生
: 的孩子,而房子就歸我了。因為我們剛買的新房子是共同聯名一人一半的,買房資金都
是
: 我爸贊助給我的,雖然沒有全部,但繳完頭期款後,還有一些錢可以用來做裝潢,使我
繳
: 剩下房貸也比較沒負擔。這部分我太太都沒有出一毛錢,但她對我爸媽還是有偏見。
女方媽媽雖然對原PO不禮貌,至少還知道房產是男方家出錢的,只要求帶走小孩。
: 之前房仲到我們家問房子要買誰的名字。我因為之前跟她吵架,她要求希望房子買她的
名
: 字,所以我當下就跟房仲說買她的名字。我媽媽聽到了之後說不妥,認為房子應該一起
聯
: 名購買比較好。之後我們又因為這件事吵架,她認為我沒有遵守承諾。我確實是沒有遵
守
: 承諾,但我們買房是靠我爸媽的錢,我還能說什麼。因為跟她聯名,我沒有享受到首購
的
: 優惠,我做了這個犧牲,她還是不開心。因為她在台北的房子是和她哥哥、弟弟共同聯
名
: 的,所以影響到首購利率優惠。
這是女方第一次要求房產(吵個架就能一毛錢不出房子登記自己名字)
婆婆也表明立場,不同意房產只登記女方名字。
: 之前的吵架故事:
: 她懷孕約一個多月時,我們在台北娘家。我當時想要完成美國碩士課程,只差論文了,
但
: 我拖延沒準備,她發現後就吵著說我可以回我自己家。於是我隔天照著她所說的回桃園
爸
: 媽家住,主要是因為吵架也想冷靜一下。之後她又大鬧,在IG上說我拋棄她,說我沒肩
膀
: 。她甚至說出想跟我離婚,不然就把小孩拿掉。我為了孩子也為了她的身體,她說小孩
以
: 後跟她姓,房子以後買她的名字我都答應她。
女方吵架想冷靜,你是否有努力溝通?
還是對方拒絕溝通後,卻跑去社群軟體討拍?
為了孩子著想,拜託給小孩一個情緒穩定的家庭。
這不是你一個人努力就可以完成的
: 協議條款:
: 在這次爭吵之後,她給我列出了一份協議,其中包括以下條款:
: 1.婚喪喜慶逢年過節各自回各自家,但小孩都跟著我
: 2.任何生日都彼此各按造要跟的人過節!你、我、及彼此家人都是!
: 3.所有節日唯一要合體一起過的只有要跟寶寶的時候
: 以下這種節日 以寶寶為主
: 除夕第一天、寶寶生日、兒童節、聖誕節
: 其餘要找各自家人團圓排除以外的日子皆可
: 4.關於之前的婚紗,如果離婚後歸誰拿去拍攝
: 5.房子離婚後要心甘情願一人一半
: 6.寶寶的姓氏就是跟著媽媽姓不會改變
以上條件 夫妻雙方同意就好
: 7.如若雙方在外遇到心儀的對象想要提出離婚,以上條件都不改變,也願意互相尊重分
開
: (這點如果有爭議看看如何修正較妥當)
女方第二次要求房產:
婚姻出狀況的時候:正常人會都想離婚,而不是直接外遇好嗎?
更別提女方外遇還有權分到...一毛都沒出的房產
別跟我扯懷孕多辛苦,所以需要房產彌補她
小孩跟她姓,家用男方出錢
: 8.家事各人各自分攤自己及寶寶
: 9.婚姻履行期間女方絕不出任何一毛家用,除了添購跟寶寶有關的一切生活物品
: (我從過去到現在都沒有改變這種想法,如果需要一個女的一起支撐養家和照顧家裡及
孩
: 子的責任,你很清楚,我寧可瀟灑離開婚姻!因為一個人很舒服!)
: 10.未來除了教會相關活動及共同孩子的活動之外,其餘不需要兩個人出席各大場合,
尤
: 其各自家人舉辦的聚餐等!
: 尋求網友的建議:
: 我不知道我們的婚姻該不該繼續走下去。她的憤怒和失望是有原因的,我也承認我在很
多
: 地方做得不夠好。但她的條款讓我感到我們的關係已經沒有了信任和愛。我想知道,其
他
: 人在面對類似情況時是怎麼處理的?這段婚姻還有挽回的希望嗎?我們應該繼續努力,
還
: 是該尊重彼此的需求和感受選擇分開?
: 請給我一些建議,我們的婚姻是否還有救?
先救救你媽吧
一年只有四次看孫子的機會,其他婚喪喜慶逢年過節都回女方家
辛苦存錢幫兒子買房,媳婦外遇卻能分走一半
我幫老公一部分出頭期款 貸款他還,都不敢開這種條件(只要求我該拿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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