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婚後報稅問題

看板marriage (婚姻)作者 (Fu)時間2年前 (2022/04/27 23:27), 2年前編輯推噓12(12034)
留言46則, 15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6/10 (看更多)
※ 引述《cutemaumau ()》之銘言: : ※ 引述《groovy (悶熱的夏季)》之銘言: : : 你計算有誤 : : 去年我們夫妻倆沒算子女父母等扣除額的話 : : 雙薪320只需要繳16萬 : : (我不知道怎麼計算,總之就選個最少的選項) : : 你才220不用繳到13,等國稅局的通知吧 : 雖然這婚姻點稀薄 : 但是您這邊有很大的錯誤 還是要指證一下 : 所得稅會有預扣的機制, 所以國稅局的單子 : 是把最終稅額減去預扣金額, 才是實際稅額 : 所以320繳16萬這件事本身就是不太正確的資訊, : 除非你有大量扣抵 但這也不能拿來當常態談 :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etw158w/15 : 這個是所得稅算的網頁 國稅局的 很簡單可以算出來總稅額 : 已婚 每人160萬 啥扣抵都沒有 稅其實是接近35萬 : 回到原po的問題 假設甚麼扶養啥的都先不看 就看收入跟法定扣除額 : 單身110萬是45240 兩人90480 : 婚後110萬+110萬 兩人是142200 : 主要原因還是在於累進稅率的關係 很神奇的兩個人結婚政府就會覺得你有錢了 : 要靠結婚省稅 像我們這種中堅份子繳稅主力 是永遠沒機會的 由於前幾篇推文都有提到結婚後,稅務會提升的狀況,我根據推文的新聞去計算一下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3882105 先定義公式 採薪資所得分開計算 (假設妻子收入較高) 假設 妻子薪資收入150萬 丈夫薪資收入80萬 A=妻子薪資(A1)-薪資扣除額(A2)-個人減免額度(A3)-標準扣除額(A4)*2 B=丈夫薪資(B1)-薪資扣除額(B2)-個人減免額度(B3) 假定說有扶養小孩或長輩,則加再A3 從Google得到的資料,實際算法應該為 A=1,500,000(A1)-200,000(A2)-88,000(A3)-120,000(A4)*2=972,000 B=800,000(B1)-200,000(B2)-88,000(B3)=512,000 對照累進稅率後 妻子應繳稅額=972,000 * 12% - 37,800= 78,840 丈夫應繳稅額=512,000 * 5% - 0= 25,560 實際夫妻納稅=78,840+25,560=104,400 如果不結婚的狀況下,算法為 A=女方薪資(A1)-薪資扣除額(A2)-個人減免額度(A3)-標準扣除額(A4)=女方所得 B=男方薪資(B1)-薪資扣除額(B2)-個人減免額度(B3)-標準扣除額(B4)=男方所得 套公式進去算 A=1,500,000(A1)-200,000(A2)-88,000(A3)-120,000(A4)=1,092,000 B=800,000(B1)-200,000(B2)-88,000(B3)-120,000(B4)=392,000 女方應繳稅額=1,092,000 * 12% - 37,800= 93,240 男方應繳稅額=392,000 * 5% - 0= 19,600 實際雙方納稅=93,240+19,600=112,840 那假定雙方收入一樣都是150萬呢?照上述公式 婚前=93,240*2 婚後=78,840+107,640=186,480=93,240*2s 假設沒有很多薪資外的收入,照我Google到的資訊,稅法並沒有懲罰結婚夫婦的狀況 若夫妻雙方收入有差距,甚至是可以節稅的 照這組150+80家庭年薪230萬的夫妻,可以節稅8000 結論: 若收入的主要來源皆是薪資所得的狀況下,結婚最差就是和單身繳相同的稅 但雙方收入有差距,甚至可以節稅,供大家參考 不過我不是稅務專家,也有可能公式從頭到尾就是錯的 Orz 而我也不會因為那8000元想結婚去面對一堆傳統約束 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46.12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651073244.A.B64.html ※ 編輯: angle065 (122.116.46.128 臺灣), 04/27/2022 23:31:47

04/28 00:00, 2年前 , 1F
結婚有結婚的好 單身有單身的好
04/28 00:00, 1F

04/28 01:56, 2年前 , 2F
終於有正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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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01:56, 2年前 , 3F
一堆沒結婚報稅過的在那邊被害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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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06:43, 2年前 , 4F
推。所謂懲罰結婚應該是有扶養孩子,但免稅額偏低
04/28 06:43, 4F

04/28 06:43, 2年前 , 5F
扣抵額又嚴格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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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06:57, 2年前 , 6F
都年經文了怎麼前面還一堆不懂在誤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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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08:46, 2年前 , 7F
如果是收入差不多都過12%或20%一點的 就會有差了
04/28 08:46, 7F

04/28 08:47, 2年前 , 8F
分開兩個人各自扣 就能減到5%或12%級距 結婚後除了
04/28 08:47, 8F

04/28 08:48, 2年前 , 9F
薪資跟個人免稅額各自扣 其他只能扣在一個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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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08:48, 2年前 , 10F
就會變成另一個級距維持在20% 一個降到12% 那就有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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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09:35, 2年前 , 11F
樓上算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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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09:35, 2年前 , 12F
稅率是累進的,所以直接扣在20%的人身上就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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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09:36, 2年前 , 13F
好像只有投資扣除額是虧的,其他在所得級距不同的
04/28 09:36, 13F

04/28 09:36, 2年前 , 14F
情況可以省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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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12:33, 2年前 , 15F
就沒有啊 因為房貸跟原本各自的扶養額度都可以各自
04/28 12:33, 15F

04/28 12:34, 2年前 , 16F
扣 單身時可以降級距 婚後就只能一個人降級距 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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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12:37, 2年前 , 17F
個薪資就要被扣20% 多1元跳一級累進有幫助 多十萬就
04/28 12:37, 17F

04/28 12:40, 2年前 , 18F
沒顯著幫助 是多繳沒錯啊 如果額度可以隨意看分配
04/28 12:40, 18F

04/28 12:41, 2年前 , 19F
給夫妻哪人多少 就可以避免 但系統好像沒辦法選擇?
04/28 12:41, 19F

04/28 12:50, 2年前 , 20F
我指的是累進差額扣除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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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13:15, 2年前 , 21F
以前試算過,記得是收入越高且越相近的,越有可能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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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13:15, 2年前 , 22F
懲罰?假設原本兩人薪資差不多&是超過20% 沒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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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13:15, 2年前 , 23F
單身時分別可以扣掉自身免稅額8.8+薪資扣除額20+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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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13:15, 2年前 , 24F
身12+親屬扶養,都可以降低到12%。但結婚後即便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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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13:15, 2年前 , 25F
計算合併申報,其中一人就只能扣除自身免稅額8.8+薪
04/28 13:15, 25F

04/28 13:15, 2年前 , 26F
資20,剩下的扣除額只能全部歸到配偶身上,就有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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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13:15, 2年前 , 27F
能還是維持在20%(然後配偶12%)。
04/28 13:15, 27F

04/28 13:18, 2年前 , 28F
反之,如果原先收入差距越大(假設一人20%一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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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13:18, 2年前 , 29F
反而是有可能需繳納的稅變少。
04/28 13:18, 29F
我有照著公式算兩個人都是150萬薪資所的的狀況,繳得稅和沒有結婚的時候一樣多喔! 不過房貸那些我就不知道了,但正常來說政府希望我們結婚 理論上結婚稅務會加重的機率應該偏低,假設有應該會被修正才對,理論上啦

04/28 13:28, 2年前 , 30F
而且結婚只能扣一個房貸 悲傷
04/28 13:28, 30F
※ 編輯: angle065 (122.116.46.128 臺灣), 04/28/2022 15:30:58

04/28 17:19, 2年前 , 31F
基本生活費差額的計算導致合併申報大於兩個人分開
04/28 17:19, 31F

04/28 17:19, 2年前 , 32F
報...還是被懲罰了
04/28 17:19, 32F

04/28 17:35, 2年前 , 33F
剛爬稅版確實還是有被婚姻懲罰的可能存在~但要改
04/28 17:35, 33F

04/28 17:35, 2年前 , 34F
算式是要修法的,丟系統算一算就好反正也無法改變
04/28 17:35, 34F

04/28 17:35, 2年前 , 35F
什麼QQ
04/28 17:35, 35F

04/29 09:29, 2年前 , 36F
我家是夫妻兩方收入差不多 婚前分開算都不會跳級 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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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9 09:29, 2年前 , 37F
後合併申報五種算法全部跳級了 這應該就是懲罰
04/29 09:29, 37F

04/29 11:02, 2年前 , 38F
這才是對的
04/29 11:02, 38F

04/29 11:02, 2年前 , 39F
用300萬去算當然差很多
04/29 11:02, 39F

04/29 11:03, 2年前 , 40F
我結婚後第一年還可以分開的時候就試算過了,分開
04/29 11:03, 40F

04/29 11:03, 2年前 , 41F
報比合併報少了1萬左右,真的有被懲罰到,可憐啊!
04/29 11:03, 41F

04/29 14:40, 2年前 , 42F
以過往數十年的稅法來看 我很肯定政府不想大家結
04/29 14:40, 42F

04/29 14:40, 2年前 , 43F
婚哈哈哈
04/29 14:40, 43F

04/29 21:18, 2年前 , 44F
你怎麼會有政府是正常的這個錯覺
04/29 21:18, 44F

04/29 21:46, 2年前 , 45F
真的到需要省稅的地步比較建議開公司
04/29 21:46, 45F

04/30 02:24, 2年前 , 46F
今年試算 好像反而合併報稅比分開划算一咪咪XD
04/30 02:24, 4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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