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老公沒通知就突然帶他家人回家
看板marriage (婚姻)作者toosad (kk)時間3年前 (2022/03/03 12:29)推噓277(326推 49噓 998→)留言1373則, 338人參與討論串6/27 (看更多)
我是原PO。抱歉又來這裡占版面了。
我承認,因為自己身邊沒甚麼人可以聊離婚的話題,所以另外一篇落落長的心情。
這是第一次發生"突然"有人進來家裡的事情。
雖然以前在類似的情境中,我講過我的概念,
(例如,他臨時說要去找他家人時,我會問他:要不要先打個電話問一下?不然這樣沒禮貌)
但我並沒有很明確地跟他說過 "請不要沒有通知我,就帶人進來家裡" 這種要求。
(可能也因為我以為這是基本,壓根沒有想到會發生)
這次是他不清楚我的"要求",而首次發生這種不愉快的情境,
但我並不是因為一個"事件"而氣到要離婚。
不是因為家裡一團亂被看到,或自己衣衫不整被看到,而氣到要離婚。
我也想事後與他溝通這個 "帶人回家記得先通知我" 的共識,
若溝通的順利,我真的可以事過境遷。
但溝通時,我明顯感受到 "他覺得我提出的訴求微不足道"。
所以我主要是因為"他的態度"而心冷。
當我說他應該先通知我時,他只是強調他的"難處",並覺得我應該要體諒。
(據他表示,是小孩臨時說想上廁所,所以讓大家來家裡,他也沒辦法。
雖然,大家進來後,根本沒人去上廁所,但這也不是重點了。)
另外就是"再怎麼不開心都不應該沒禮貌"。
並加上一句"假如今天是你爸媽來,我可不會這樣"的比較,
彷彿今日若腳色互換,他仍會孝順又識大體,所以我應當要檢討自己。
其實我知道自己當下很沒禮貌,所以我也提出希望他體諒我的"難處"。
我說,因為我當下真的情緒快要失控了,沒有出去跟他吵架已經是我最大限度了。
但他並不覺得這算什麼問題。總之一切都是我個人不夠識大體,說再多都是狡辯。
就如同一個人殺了人了,那他就是不對,就是該被判刑,管他出於什麼理由殺人。
我感覺我"沒打招呼"的行為,在他眼中就是這麼"沒有商量餘地"的一個"犯行"。
為什麼呢? 大概是因為"他家人的感受" >>>>> "我的感受"
只要他家人在,我好像就是空氣。
我問他,當下你不能先進房安撫好我的情緒後,再兩人一起出去跟你家人打招呼嗎?
你一定要把我當空氣,然後你們一群人很開心在外面聊天嗎?
他回我,因為他不知道該怎麼處理我不開心的情緒,所以沒辦法。
大家知道我在生氣,因為我老公很大聲地笑著跟小孩說"阿姆在生氣啦!"
聽到後我只覺得難堪,因為就算他這樣說,也沒人關心我。
且這句話聽起來,好像我只是一個婆家人來訪就生氣的神經病。
隔天晚上,當我跟他提離婚時,老公覺得難以理解並表現得很難過。他說:
"為什麼這件事情要鬧成這樣?"
"我都是吵完就過了的人,為什麼你會因為爭吵就可以說斷就斷?"
"夫妻間有摩擦爭吵不是很正常嗎?"
"我說過很多次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在你生氣時安撫你,不能之後再和好就好了嗎?"
"我是想要跟你好好過日子的,我真的不知道你怎麼會這麼不開心"
"我已經包容你很多、也沒有要求過你什麼"
"我一直都給你很大的自由,你想去做任何事我都沒管過你,為什麼妳還不開心"?
"我已經很習慣照顧你了,總是會擔心你有沒有好好吃飯,但為什麼你可以這麼絕情"?
我跟他說,我無法每次都忍受他在有摩擦時,直接冷暴力無視我且不願理解我,
每次我都是因為他這種態度難過,既然他的態度個性不會變,我無法再這樣下去了。
全程他沒有提到他仍愛我。其實我不意外,因為我感受到的就是這樣。
他甚至說,喜歡或愛他也不清楚,但他很習慣要照顧我了。
我真的不太清楚這是什麼意思,類似照顧寵物嗎?
其實我有點訝異,很多人只看我先前po文的敘述,就都叫我離婚。
我不太清楚大家就是看熱鬧隨口說說,還是是真心的意見?
我媽的態度一直是,只要不是罪不可赦(外遇、家暴、賭博)的錯誤,都該堅持下去。
而且他也一直說"這是你自己選的老公,要對自己的決定負責。"
抱持著"大家都是這樣走過來的"的覺悟,婚後我們努力磨合了2年多。
每次遇到挫折跟父母朋友哭訴,大家都勸說"如果還有愛就再努力溝通吧"。
並且教我有一種魔法是"不要去期待對方改。先改變自己的心態跟行為,對方就會轉變"。
我努力練習這個魔法,有看到一些效果出來,但是我還是偶爾會難過到無法調適自己。
我不知道自己要做到什麼地步才對。
有時候我覺得自己是要像聖人一樣才行嗎?
被別人的行為跟態度影響,只代表我心胸狹隘嗎?
我好像永遠都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永遠都有做不好的地方。
我感覺我永遠不能期待對方任何事。我若期待對方改,期待落空的話只能算我自作孽。
但現在就連期待一個對方的理解都得不到。
我也不能去計較誰做的多誰做得少,不能計較誰讓步的次數多。
因為大家都說計較這些小氣又自私,一段感情不應該斤斤計較,
要做就發自內心,"自己想做"而做,不要做了後指望對方給予認同肯定,
不可以責怪對方不給予同等的回報,因為感情本來就不是在做等價交易。
我一直努力想做到"不求回報的付出"並"修練好自己的內心不要受外在影響"
可是我真的累了,到最後也不知道自己究竟為了什麼而辛苦。感情似乎早已被磨光。
長期的心理壓抑,經常在發生爭執時感到委屈,
這在現今,其實是很常見且能被大眾理解的離婚理由嗎?
還是多數人仍然認為離婚=失敗/一個缺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2.126.5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646281754.A.769.html
推
03/03 12:30,
3年前
, 1F
03/03 12:30, 1F
其實我也有這種感覺,也許自己也是出來害人的。單身比較好。
推
03/03 12:32,
3年前
, 2F
03/03 12:32, 2F
推
03/03 12:34,
3年前
, 3F
03/03 12:34, 3F
→
03/03 12:34,
3年前
, 4F
03/03 12:34, 4F
→
03/03 12:34,
3年前
, 5F
03/03 12:34, 5F
→
03/03 12:34,
3年前
, 6F
03/03 12:34, 6F
他覺得"照顧我"是好老公的表現。
例如會買飯回來給我吃、幫我拿我的包裹、晚上會跟我道晚安、偶爾會帶我出去走走
我習慣經常花自己的薪水出去做spa,他也沒罵過我浪費。
這類的,我有放在心上,也感謝他,但是發生爭吵時的心痛真的讓我受不了。
推
03/03 12:35,
3年前
, 7F
03/03 12:35, 7F
→
03/03 12:35,
3年前
, 8F
03/03 12:35, 8F
→
03/03 12:35,
3年前
, 9F
03/03 12:35, 9F
→
03/03 12:36,
3年前
, 10F
03/03 12:36, 10F
→
03/03 12:36,
3年前
, 11F
03/03 12:36, 11F
→
03/03 12:36,
3年前
, 12F
03/03 12:36, 12F
推
03/03 12:36,
3年前
, 13F
03/03 12:36, 13F
→
03/03 12:36,
3年前
, 14F
03/03 12:36, 14F
推
03/03 12:37,
3年前
, 15F
03/03 12:37, 15F
→
03/03 12:37,
3年前
, 16F
03/03 12:37, 16F
→
03/03 12:37,
3年前
, 17F
03/03 12:37, 17F
→
03/03 12:37,
3年前
, 18F
03/03 12:37, 18F
→
03/03 12:37,
3年前
, 19F
03/03 12:37, 19F
→
03/03 12:37,
3年前
, 20F
03/03 12:37, 20F
→
03/03 12:37,
3年前
, 21F
03/03 12:37, 21F
→
03/03 12:37,
3年前
, 22F
03/03 12:37, 22F
→
03/03 12:37,
3年前
, 23F
03/03 12:37, 23F
→
03/03 12:37,
3年前
, 24F
03/03 12:37, 24F
→
03/03 12:37,
3年前
, 25F
03/03 12:37, 25F
以前真的提過婚姻諮商,當是他直接就回我
"為什麼要去那種地方?我跟你談你也都聽不進去, 去花錢諮商有差嗎?"
第二次提時他說"如果你覺得要去就去吧"
因為他其實不太情願的態度,我後來也沒安排了..
→
03/03 12:37,
3年前
, 26F
03/03 12:37, 26F
推
03/03 12:37,
3年前
, 27F
03/03 12:37, 27F
→
03/03 12:37,
3年前
, 28F
03/03 12:37, 28F
→
03/03 12:37,
3年前
, 29F
03/03 12:37, 29F
→
03/03 12:37,
3年前
, 30F
03/03 12:37, 30F
→
03/03 12:37,
3年前
, 31F
03/03 12:37, 31F
→
03/03 12:37,
3年前
, 32F
03/03 12:37, 32F
→
03/03 12:37,
3年前
, 33F
03/03 12:37, 33F
推
03/03 12:38,
3年前
, 34F
03/03 12:38, 34F
推
03/03 12:39,
3年前
, 35F
03/03 12:39, 35F
→
03/03 12:39,
3年前
, 36F
03/03 12:39, 36F
還有 1297 則推文
還有 9 段內文
→
03/04 23:24,
3年前
, 1334F
03/04 23:24, 1334F
噓
03/05 00:51,
3年前
, 1335F
03/05 00:51, 1335F
→
03/05 00:53,
3年前
, 1336F
03/05 00:53, 1336F
噓
03/05 01:07,
3年前
, 1337F
03/05 01:07, 1337F
→
03/05 01:42,
3年前
, 1338F
03/05 01:42, 1338F
推
03/05 02:24,
3年前
, 1339F
03/05 02:24, 1339F
→
03/05 02:24,
3年前
, 1340F
03/05 02:24, 1340F
推
03/05 20:35,
3年前
, 1341F
03/05 20:35, 1341F
→
03/05 20:35,
3年前
, 1342F
03/05 20:35, 1342F
噓
03/06 01:01,
3年前
, 1343F
03/06 01:01, 1343F
→
03/06 01:01,
3年前
, 1344F
03/06 01:01, 1344F
推
03/06 09:26,
3年前
, 1345F
03/06 09:26, 1345F
推
03/06 10:12,
3年前
, 1346F
03/06 10:12, 1346F
→
03/06 10:12,
3年前
, 1347F
03/06 10:12, 1347F
推
03/06 14:22,
3年前
, 1348F
03/06 14:22, 1348F
推
03/06 23:56,
3年前
, 1349F
03/06 23:56, 1349F
→
03/06 23:56,
3年前
, 1350F
03/06 23:56, 1350F
→
03/06 23:56,
3年前
, 1351F
03/06 23:56, 1351F
→
03/06 23:57,
3年前
, 1352F
03/06 23:57, 1352F
→
03/06 23:57,
3年前
, 1353F
03/06 23:57, 1353F
→
03/06 23:57,
3年前
, 1354F
03/06 23:57, 1354F
→
03/06 23:57,
3年前
, 1355F
03/06 23:57, 1355F
→
03/06 23:57,
3年前
, 1356F
03/06 23:57, 1356F
→
03/06 23:57,
3年前
, 1357F
03/06 23:57, 1357F
推
03/07 02:19,
3年前
, 1358F
03/07 02:19, 1358F
→
03/07 02:20,
3年前
, 1359F
03/07 02:20, 1359F
噓
03/07 10:30,
3年前
, 1360F
03/07 10:30, 1360F
→
03/07 10:31,
3年前
, 1361F
03/07 10:31, 1361F
→
03/07 10:31,
3年前
, 1362F
03/07 10:31, 1362F
→
03/07 10:32,
3年前
, 1363F
03/07 10:32, 1363F
推
03/07 10:37,
3年前
, 1364F
03/07 10:37, 1364F
→
03/07 10:37,
3年前
, 1365F
03/07 10:37, 1365F
→
03/07 10:37,
3年前
, 1366F
03/07 10:37, 1366F
→
03/07 11:12,
3年前
, 1367F
03/07 11:12, 1367F
→
03/07 11:13,
3年前
, 1368F
03/07 11:13, 1368F
噓
03/08 01:42,
3年前
, 1369F
03/08 01:42, 1369F
→
03/08 08:59,
3年前
, 1370F
03/08 08:59, 1370F
噓
03/09 15:17,
3年前
, 1371F
03/09 15:17, 1371F
→
03/09 15:19,
3年前
, 1372F
03/09 15:19, 1372F
→
03/09 15:19,
3年前
, 1373F
03/09 15:19, 1373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最舊先):
14
74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6 之 27 篇):
399
1091
-90
203
-87
202
-22
66
12
101
277
1373
-3
171
139
645
marriage 近期熱門文章
19
227
43
217
30
562
PTT兩性男女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