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房事問題

看板marriage (婚姻)作者 (已婚)時間4年前 (2020/10/04 11:39), 4年前編輯推噓11(154104)
留言123則, 14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6/33 (看更多)
這不是房事問題 房事問題是果不是因 背後真正原因是:她完全不在乎你感受,不在乎這段感情,你們的關係已經爛到連不熟的 朋友、同事都不如。 朋友同事都會怕對方不高興了、夫妻呢? 今天不是要她上深蹲架蹲個100公斤 只是請她做一件不用體能、不用技術、用不了多少時間,對維持婚姻長久經營明顯利大於 弊的事情,連這點小事都做不好,談何面對人生往後挑戰? 我勸你同步著手兩個方向 1.離婚、錢跟孩子照顧人力都要有「比預期高很多」的準備,我是過來人 2.準備離婚,不等於要離婚,讓對方看見你的決心,以戰逼和也是一種手段,但我是建議 你離啦,這麼自私沒人品的對象趁早放生,你也已經浪費很多年,再虛耗時間下去搞不好 也不用擔心房事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6.186.16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601782748.A.33C.html

10/04 12:09, 4年前 , 1F
第一段這倒不是,面對陌生的人,自然需要考慮彼此關係
10/04 12:09, 1F

10/04 12:10, 4年前 , 2F
夫妻或是男女朋友不管男女反而更容易不在意對方感受
10/04 12:10, 2F

10/04 12:11, 4年前 , 3F
要是關係已經陷入某一方霸道/驕縱/軟土深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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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12:11, 4年前 , 4F
那彼此關係只會更不平衡,但又維持著.....
10/04 12:11, 4F

10/04 12:13, 4年前 , 5F
如果這樣就是惡極得離婚,那離婚率應該可以再翻幾番.
10/04 12:13, 5F
離,都離

10/04 12:34, 4年前 , 6F
不用體能技術,那就是人體R20阿
10/04 12:34, 6F

10/04 13:29, 4年前 , 7F
如果當一下人體R20可以讓對方高興我OK喔!多來幾次
10/04 13:29, 7F

10/04 13:29, 4年前 , 8F
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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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13:32, 4年前 , 9F
沒錯!不在乎對方才是關鍵!很多女人結婚只為了生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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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13:32, 4年前 , 10F
孩,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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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14:14, 4年前 , 11F
我是女生。個人覺得其實女生只要有潤滑油,不管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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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14:14, 4年前 , 12F
不想做其實都能完成性行為的。不想做的時候,就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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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14:14, 4年前 , 13F
一種投資行為,一周投資個15~20分鐘,如果能換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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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14:14, 4年前 , 14F
個開心的老公,更好的婚姻,也還算值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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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跟人最重要就是互相 但這裡的發文很常讓我以為婚姻不用互相

10/04 14:34, 4年前 , 15F
我覺得你完全不懂男女性的生理差異 超級自以為是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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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14:34, 4年前 , 16F
粹從男性角度出發的發言 性事對每個人的重要性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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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14:34, 4年前 , 17F
樣 只從「怕對方不高興」出發的婚姻能長久?原po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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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 18F
要好好跟妻子溝通 但站在「你應該要怕我不高興」的
10/04, 18F
14:34 在婚姻中單方面決定中止對某項重大政策都不用考量對方感受? 老公不是你家養的黑奴耶?

10/04 14:34, 4年前 , 19F
角度的您 離婚剛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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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14:35, 4年前 , 20F
您的發言正是自己所謂「自私沒人品」的代表
10/04 14:35, 20F
家事、育兒一手包辦 出遊、大餐通通沒少 老婆要偽單身出國一口答應 最後換來頤指氣使跟臭臉 這樣還叫「自私沒人品」我想應該修法所有男人禁止結婚,而且如果你在這裡看的文夠多 會知道我不是個案。

10/04 14:55, 4年前 , 21F
公三小 只想打炮結三小婚?
10/04 14:55, 21F
整個討論串都沒人說「只想」打炮 而是討論男生就算在婚姻中燃盡自己也換不回紅顏一笑時是不是該退場

10/04 15:03, 4年前 , 22F
噓11樓,真的不想做的時候就算有潤滑劑還是爆痛
10/04 15:03, 22F

10/04 15:13, 4年前 , 23F
如果有足夠的潤滑劑還爆痛?那真的是心理影響生理了
10/04 15:13, 23F

10/04 15:14, 4年前 , 24F
。另外建議潤滑劑要買夠濃稠的,日系品牌基本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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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15:14, 4年前 , 25F
不要考慮,德國品牌Eros就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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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16:38, 4年前 , 26F
cplv,已經家事全包,任她擺佈還要溝通什麼?賣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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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16:38, 4年前 , 27F
嗎?
10/04 16:38, 27F
※ 編輯: idanny (36.227.62.180 臺灣), 10/04/2020 17:33:59

10/04 19:49, 4年前 , 28F
所以做那些事都是條件交換?有多少根本該列為「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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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19:49, 4年前 , 29F
應盡責任」啊?讓人想做愛最重要的不是做牛做馬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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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19:49, 4年前 , 30F
調情欸 還是你們覺得這叫做法律應盡義務 管女人有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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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19:49, 4年前 , 31F
有感覺 既然是夫妻就給我做!我重申一次 原po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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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19:49, 4年前 , 32F
兩造應該好好溝通重溫感情 但絕對不是像這篇自以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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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19:49, 4年前 , 33F
有做事就該給碰 感覺不是當奴隸換來的 如果你覺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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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50 則推文
10/05 02:16, 4年前 , 84F
跟k大討教。不過被一個整串到處推文吵架的人說閒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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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02:16, 4年前 , 85F
沒事,覺得挺娛樂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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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02:31, 4年前 , 86F
因為我覺得就你自己紮草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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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02:32, 4年前 , 87F
20:10的推文又沒説是法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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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02:32, 4年前 , 88F
你自己要認為對方就是那個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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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02:34, 4年前 , 89F
即便對方提出解釋,你還是要說對方表達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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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02:34, 4年前 , 90F
不就你自己沒事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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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03:05, 4年前 , 91F
你一開始沒說法律義務 但後續討論時很快就提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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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03:05, 4年前 , 92F
所以我以為你是在講法律義務 這不為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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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03:07, 4年前 , 93F
那是你自己認為對方在跟你講法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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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03:08, 4年前 , 94F
境詢問且你解釋之後 已明白你的意指為何 也說了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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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03:08, 4年前 , 95F
為兩者連及所以才有誤會空間 可沒說你「表達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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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03:08, 4年前 , 96F
10/05 03:08, 96F

10/05 03:09, 4年前 , 97F
看吧,現在又在拘泥用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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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03:09, 4年前 , 98F
你自己講的話別人就必須一字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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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03:10, 4年前 , 99F
別人講的話你就可以自己引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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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03:10, 4年前 , 100F
讓人看不懂 不能說你認為我表達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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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03:11, 4年前 , 101F
那我從頭到尾都沒講是法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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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03:11, 4年前 , 102F
奇了 我聲明從無責怪你表達不清的意思 這樣也叫拘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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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03:11, 4年前 , 103F
用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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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03:11, 4年前 , 104F
你又有尊重過我的用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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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03:12, 4年前 , 105F
我是覺得別人解讀你的話就必須一字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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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03:12, 4年前 , 106F
否則就是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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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03:12, 4年前 , 107F
你自己對別人的用詞倒是解釋得很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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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03:13, 4年前 , 108F
「會讓人看不懂」沒有責怪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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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03:14, 4年前 , 109F
那我講義務又哪邊有說他是法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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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03:14, 4年前 , 110F
是覺得你在雙標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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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03:15, 4年前 , 111F
你所謂的精準 常常不包含自己對於他人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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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03:15, 4年前 , 112F
但是別人對你有些微誤差 就大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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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03:23, 4年前 , 113F
不尊重又何必認真詢問你語意呢,扯遠了。至於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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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03:23, 4年前 , 114F
看不懂那句,就單純覺得兩件事混在一起談會讓人難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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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03:23, 4年前 , 115F
分辨討論主體是什麼,雙方也都會感到混亂,跟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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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03:23, 4年前 , 116F
表達能力無關。你要覺得不舒服我也可道歉,但真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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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03:23, 4年前 , 117F
指責或嘲笑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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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04:41, 4年前 , 118F
看完覺得性真的對男人好重要好重要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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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08:07, 4年前 , 119F
請不要用性別區分"性"對那個人重不重要
10/05 08:07, 119F

10/05 12:41, 4年前 , 120F
結婚以後配偶就是"唯一"性提供者 這時是隴斷資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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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2:41, 4年前 , 121F
情況 所以法律又給了一條性的義務 所以不能硬上但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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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2:42, 4年前 , 122F
於"不願"履行義務的配偶可以離婚...但說真的啦 與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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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2:42, 4年前 , 123F
走到這種路 還不如一開始就別跟這種結婚才是真的
10/05 12:42, 123F
文章代碼(AID): #1VUKFSCy (marri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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