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新婚後買房,問題好多
※ 一般婚後買房,以本例來說,分別財產制
就算依老公的建議來看:
房屋登記3/4給老婆,1/4給老公,
房貸老公背,借款人是老公,
銀行會要求房屋擔保,
避免老公到時錢繳不出來。
假設老公一毛錢還沒出就不繳房貸,
房貸若無人救援,就會法拍,
法拍3000萬元好了,房貸假設不算利息,
原本老婆分2250萬,老公分750萬元,
但老公借了1000萬元,
所以老公750萬元會被銀行拿走,
銀行不足的250萬元,
銀行再從老婆2250萬元拿250萬元,
(但這250萬元本來就不應該屬於老婆的)
老婆事後還可以跟老公要250萬元,
(因老婆只是物保人)
所以就算老公1/4,他也可能賠本。
老公應該要按比例持分1/3以上才有賺(咦)
以上若算錯不要鞭太大力喔:p
我只奉勸原Po,
固然要確保自己權利,
但不要去囂貪對方的東西,
請問你會去佔朋友、親戚、陌生人的東西嗎?
為何獨獨要貪另一半的?
自己多少能力就買多少價值房屋,
有2000萬元就買2000萬元房屋,
老公不是來當分母,
何況依娘家想法老公還只背房貸...(房屋沒老公的份)
要知道你一輩子的婚姻可能就這樣慢慢消磨掉...。
還有...只有我覺得婆婆反應很正常嗎?
引述《Digwu (港仔)》之銘言:
: 再簡單描述一下這篇文章最大的爭議,
: 你們要結婚想買3千的房,
: 女方家出2千,
: 男方(約10年內)能出房貸1千,
: 女方想當屋主,
: 男方以後會負擔1千的房貸,擔心以後離婚這些房貸就白付了,
: 所以想爭取當1/4擁有權的屋主.
: 女方聽了,不悅.
: 那這邊,我假設一下~
: 依照男方的意思,一開始便給男方1/4的屋權,
: 若"超不幸"馬上離婚,男方等於沒付多少貸款,
: 就能馬上拿到1/4屋權(約750)-1/4貸款(約250)=500產值的房屋?
: 假如我是原PO,我想到上面這點,
: 那怎樣都不會想讓男生一開始就拿到1/4屋權.
: 所以男方提議想當1/4屋主的提議,其實不大好@@
: 如果真的仍想買這間3千的屋子,
: 建議就是女方出2千,男方一開始能出多少算多少,
: 之後的房貸1千多萬也讓男方去繳,
: 立據寫明房貸一千多萬讓男方繳,若不幸分開,
: 男方繳了多少房貸就分的多少比例的房屋產值,
: 細節部分,當然都可以慢慢再討論,
: 希望這件事,能圓滿落幕:)
: ※ 引述《mumu0601 (mumu)》之銘言:
: : 已登記結婚,尚未辦理宴客。
: : 我們買了一間約3千萬的預售屋,婆婆一開始就說不幫出,會給50萬裝潢費。
: : 於是,娘家一口氣就答應幫出2千,剩下的給我們貸款。男生負責房貸,女生負責生
活?
: : 銷。
: : 現在提完親,因娘家表示,希望那間房子是登記在女生名下,
: : 結果,婆婆回到家,立馬跟兒子說:既然登記在女生名下,我不要幫「她」出50萬裝
潢
: : 。
: : 很好!我也不願為了50萬,以後好像要欠她一輩子的恩賜。還說,這樣以後要去「媳
婦
: : 」,不是去「兒子家」,好笑的是,又沒要跟她住,去誰家到底關她什麼事?
: : 但問題來了!因娘家父母堅持要簽定夫妻財產分開,又希望房子登記在女兒名下。
: : 我問了很多女生已婚朋友,她們都覺得理所當然!但男方覺得財產分開沒有任何異議
,
: : 房子自己也會付出約1/4,應該也要給他1/4的份。
: : 才剛開始,就因為這麼現實的問題,鬧的不愉快,我不想違背我爸媽的意思,畢竟她
們
: : 話不說就把所有現金拿出來幫我們,但男方覺得這樣好像在防備他,而且如果有個萬
一
: : 他付出的房貸也會完全沒保障了!
: : 我不想壞了我們之間的感情,又不想傷害父母的心,到底該怎麼辦?
: : 至於婆婆,完全不想鳥她!沒出錢的人,意見最多就是她!
: : ..........................
: : 回應,老實說,依我的薪水,無法付出每個月的貸款,而老公從頭至尾也沒要讓我付
貸
: : 的部分,
: : 一方面,他薪水較多,
: : 另一方面,也是因為男方有為這間房子付出,至少住的心安理得。
: : 我的想法是,乾脆房子就登記給我娘家,房貸的部分,我們一起出,當作付房租。
: : 或者再和父母溝通,去登記房子時,寫份備註,男方持有1/4的產權,不曉得行不行
?
: : 另外,我們從來沒硬要那50萬裝潢,是婆婆自己先開口的,難道我們還要跟婆婆說,
不
: : 費心那50萬了?
: : 我並沒有貪任何錢,她不出50萬,我拿自己的聘金出來也無所謂,在我認定,那就是
我
: : 期待已久,我們的家。
: : 房子要購買前,也早已線取得共識,娘家要幫2千,並非先買了再到處哭窮凹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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