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如何處理這樣的關係
看著原po的推文
似乎有著這件事如果女友不能改變心意
似乎有要和女友分手的打算 看著真是令人心驚
我分享另一種看法 雖然不一定正確的想法
只是表達世界上也是有人這樣想的 給你參考
兄弟姐妹之間感情好壞 其實是很看緣分的
有些家庭就是兄友弟恭 相處融洽 關係緊密
有些不過就是有血緣關係的室友
你向那些對於把兄弟姊妹只看成有血緣關係室友的人
說明你自己跟兄弟姊妹之間有多好 彼此如何互相扶持
說破嘴他恐怕也無法理解
對於這種把兄弟姊妹只看成有血緣關係室友的人來講
(把兄弟姊妹只看成有血緣關係室友的人是誇飾法
總之是指 兄弟姊妹之間沒這麼緊密的人)
孝順對自己或對自己另一半有養育之人的是應該的
向對自己或對自己另一半有恩的人報恩也是應該的
但是照顧其他人(包含兄弟姊妹)對他們而言就不是什麼非做不可的事了
以下以第一人稱(我)帶入
把兄弟姊妹只看成有血緣關係室友的人的思維
兄弟姊妹雖然是同一個父母養的
但是隨著父母的工作或大環境的變化
本來養孩子的方法、資源就會有所不同
若爸媽養我的時候剛好比較有錢 我過得比較輕鬆
養弟妹的時候剛好家道中落 弟妹比較辛苦
這又不是我所造成的問題
養兒育女是父母的責任
身為哥哥姐姐並沒有養弟弟妹妹妹的義務
真要因子女間的差異不公平而有什麼愧疚
是爸媽應該要對弟妹有愧疚
而不是剛好過得比較爽得我應該要有什麼愧疚 就理所當然要拿出什麼來幫忙弟妹
反之亦然
但是因為孝敬有養育自己的父母是應該的
為了減低父母在這部分的難過
多給父母一些錢 一些資源 一些幫助
讓父母在養育弟妹上比較輕鬆 這完全是應該的事情
所以我可以對父母有多一點付出
但對弟弟妹妹 很抱歉 沒有辦法
爸媽要把我給的爸媽的東西都轉送給弟妹 我ok
但是叫我直接給弟妹東西 no way
我所應該孝敬的只有爸媽
旁系血親不在範圍之內
所以呀
原po可能的話是不是問問女友 她真正的想法到底是什麼
是不是她原生家庭是獨生女 不能了解兄弟姊妹間的感情
或是她們家兄弟姊妹間本來就比較淡薄
會跟丈夫的兄弟姊妹計較的女人並不是就一定不好
換個角度想 她也是在為你們兩個的小家庭打算
你很大方 不一定就非得要求她必須跟你一樣大方
有時候在同一件事情上 一個比較衝 一個比較守
一來一往拉扯下來 結果剛好可以達成平衡也說不定
只是因為想法不完全一樣 就要分手
你也要想想是不是真有那麼愛她
而且爬爬文 婚姻板裡 也是有些人對於給父母(公婆)錢
但是父母(公婆)把錢花在自己不認同的地方 就上來抱怨的文
雖然我個人是覺得錢給了人家 就是人家的了 人家愛怎麼花是人家的事
但是對於關係這麼近的父母 在花錢時也都會有人來發文抱怨了
對於受資助旁系血親(對你女友而言 僅僅只是旁系姻親) 竟然額外有錢可以出去玩
感覺就是拿我家的勞力支出給旁系姻親在玩樂
會感覺不爽 老實說也不算違背人性
並沒有什麼特別需要被譴責的理由吧 這樣就要考慮分手
我還是認為 要想想是不是真有那麼愛她
原po說妹妹會把獎學金給原po
所以原po認為兄妹之間有來有往 沒什麼不好
但如果原po未婚妻 是沒什麼兄弟姊妹觀念的人
她無法理解這樣的來往有什麼必要也是合理的
原po大可以不要收妹妹的獎學金
同時在妹妹獎學金的額度裡 也不資助妹妹
這樣實質上對妹妹沒有影響 也不會增加未婚妻的恐慌
何苦非要先給妹妹錢 讓未婚妻跳腳 然後回頭又跟妹妹收獎學金
如果原po妹妹真像原po講得這麼懂事
前面都已經幫了妹妹這麼多年了 現在開始減少
妹妹應該也不至於不高興才對吧
如果還是想要資助妹妹
是不是提高對父母的孝親費
藉由減經父母對妹妹負擔的方式來資助妹妹
而不要再直接給妹妹錢 妹妹需要的由父母來給
(反正你已經多給父母了 也不致於影響父母原本的生活)
畢竟孝順父母是本來就應該做的事
能力範圍內多給本來就沒有什麼可被詬病之處
這樣是不是有可能降低未婚妻對於小家庭資源被旁系親戚瓜分的恐懼
原po與妹妹感情好 這是非常值德慶賀的事
但是原po未婚妻與小姑之間 倘若並不存在原po與妹妹之間那樣的感情
加上轉個彎到其他版去看 多的是兄弟姊妹間互挖資源的故事
而且 升米恩 斗米仇 一開始好好的 後來反目的也不少見
在不同的感情基礎下 原po未婚妻會有那樣的反應其實並不違反人性 頂多只是不大方而已
大方是高尚的品德 不具備高尚的品德 只想當一般人不行嗎
這樣就要分手 還是再問一句 真的有很愛嗎
夫妻是要一輩子相處 互相扶持的
配偶間應該是彼此最愛的人 愛到超過世界上其他人
而且一旦結婚就是獨立出來成立一個"新的家庭"
而不是硬把對方拉近自己的原生家庭裡
要求對方適應自己原生家庭的一切
結婚後要先以小家庭為重點 再擴及原生家庭
如果還是一心只以自己原生家庭為主
其實也要好好想想 是不是真的已經準備好要結婚
當然 如果跟未婚妻談過之後
發現這女人完全只是自私地想要獨占
連給對父母錢也有意見(當然然數額也要合理 比例太高任何人都會跳腳)
那原po當然要好好重新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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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69.12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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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這個部份是我說的不夠清楚
這兩個人既然要結婚了 除非辦分別財產制 否則結婚後錢就是一起的
先生的錢是太太的 太太的錢也是先生的
要如何支出 如何分配支出 留下多少才夠 本來就要討論
所以我才建議原PO 先知道未婚妻心裡到底在想什麼
如果未婚妻是認為全部都要由她來管 那得看原PO能不能接受
如果未婚妻只是不安全感或是不能了解家人間的感情或是其他原因
因為愛未婚妻 找個未婚妻能接受的做法 實際上又不影響原PO本來資助妹妹的想法
拐個彎 讓大家都高興 有什麼不好
既然愛她 要重視她心裡的感受
找個能讓她情感上可接受的做法 又不影響自己原本的目的 何樂而不為
遇到意見不合 應該先溝通想解決辦法
會提到是不是不夠愛
是因為看原PO的回文好像不打算溝通了
未婚妻不滿的點都還沒找到 就好像就要放棄了 還滿嚇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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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說了不一定正確 但總會有人有不同想法 我只是想像有某種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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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也說 你要把重點放在給父母 是孝親
你既然是給父母 未婚妻還有意見的話 要看意見內容是什麼
是完全不想孝順父母 還是對金額有意見
如果是不想孝順父母 你可能要再想想
如果是對金額有意見 有意見的理由是什麼
是不是好好跟她解釋 消弭她的不安全感
那是不是也討論 在多少範圍之內 是各自的自由金 互不干涉
除非是另有約定好(如自由金) 否則我個人是不太認同 婚後花錢完全不用向另一半交待
要各過各的何必結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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