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嫁人vs家產..父親讓我心灰意冷

看板marriage (婚姻)作者 (bee)時間13年前 (2013/07/18 11:36), 編輯推噓9(9018)
留言27則, 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22 (看更多)
※ 引述《sixersai (鍵盤華生)》之銘言: : 你爸說得沒錯啊 : 你嫁去別人家已經分到別人家的家產 : 現在又要分自己家的家產 : 那要不要我家的家產也分給你? : 嫁出去不是你自願的? : 那你可以不嫁啊 這樣就可以留在家裡分自己家的家產了 : 有人拿槍逼你嫁嗎 奇怪耶你 : 現在分不到家產又上來靠腰 頗ㄏ 父母遺產 第一順位繼承人:子女,不因為出嫁而有所改變 生前兩年內贈予,可視為遺產之一份,要擔心國稅局來追贈與稅。 若贈予對象非第一順位繼承人, 才不用當成遺產。 至於媳婦,是真的不能分婆家的家產的 除非媳婦自己的老公死亡,那麼媳婦可先分老公一半的遺產。 純來說明一下遺產的部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107.218

07/18 13:28, , 1F
right~
07/18 13:28, 1F

07/18 13:29, , 2F
推你
07/18 13:29, 2F

07/18 15:50, , 3F
推~
07/18 15:50, 3F

07/18 19:06, , 4F
看批踢踢長知識
07/18 19:06, 4F

07/18 20:38, , 5F
第一順位是直系卑親屬,不是只有子女,前幾篇那個身為孫女的版
07/18 20:38, 5F

07/18 20:39, , 6F
友,她是直系卑親屬,與其姐妹是代位繼承,她自己可繼承1/12
07/18 20:39, 6F

07/18 20:40, , 7F
奶奶,三位姑姑,叔叔各1/6,他們姐妹代位繼承父親的1/6
07/18 20:40, 7F

07/18 20:52, , 8F
謝,抱歉沒注意父亡,父亡其子女可繼承父份
07/18 20:52, 8F

07/19 08:40, , 9F
人家爸媽都還沒往生 討論遺產有個屁用
07/19 08:40, 9F

07/19 08:40, , 10F
生前只要過戶或立遺屬,搬再多法條也分不到
07/19 08:40, 10F

07/19 10:22, , 11F
生前過戶是沒辦法,不過反而是老人家有財產給了,兒孫不養的問
07/19 10:22, 11F

07/19 10:23, , 12F
題.預立遺囑另有特留份,就算立遺囑不給女兒,女兒還是可以依
07/19 10:23, 12F

07/19 10:23, , 13F
法取得應繼分的1/2..以那位版友為例,她叔叔為啥急著老父重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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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10:24, , 14F
生前過戶,就是連特留份也不想給姐妹與姪女..
07/19 10:24, 14F

07/19 10:25, , 15F
版友的姑姑應繼分為1/6..那麼就算預立遺囑,亦可取得1/12..
07/19 10:25, 15F

07/19 10:37, , 16F
生前兩年內贈予,因"結婚、分居或營業",才可視為遺產之一份
07/19 10:37, 16F

07/19 10:38, , 17F
若是以其他原因,ex:學費(留學費用百萬),可以不用歸扣的
07/19 10:38, 17F

07/19 10:39, , 18F
"擔心國稅局來追贈與稅">>這句話有誤喔!每人每年贈與免稅額
07/19 10:39, 18F

07/19 10:39, , 19F
度為220萬;若超過220萬,贈與當下是需要繳贈與稅;若在兩年內
07/19 10:39, 19F

07/19 10:40, , 20F
贈與人死亡,不會被追贈與稅,反而可以扣抵遺產稅,因為贈與稅
07/19 10:40, 20F

07/19 10:41, , 21F
之前已繳過,一稅不用兩繳!除非沒有繳稅,才會被追繳
07/19 10:41, 21F

07/19 22:01, , 22F
可是我們有請教過律師,如果要爭取特留分的話,要打官司
07/19 22:01, 22F

07/19 22:02, , 23F
因為我叔叔當初有請律師+2位公證人錄影我爺爺口頭立遺屬
07/19 22:02, 23F

07/19 22:03, , 24F
雖然我請教過3位律師都說這遺屬很扯,可是法律上是合法的
07/19 22:03, 24F

07/19 22:04, , 25F
所以我們就放棄沒爭了,叔叔好像沒被扣遺產稅有扣贈與稅
07/19 22:04, 25F

07/19 22:37, , 26F
扣贈予稅的話是生前贈與,我猜令叔應該是接近100%拿到財產
07/19 22:37, 26F

07/19 22:38, , 27F
找律師見證只是要證明是你阿公自己要給他的喔..
07/19 22:38, 27F
文章代碼(AID): #1HvsBNCN (marri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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