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老公的心結

看板marriage (婚姻)作者時間13年前 (2013/06/24 19:28), 編輯推噓25(26137)
留言64則, 2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4/15 (看更多)
不好意思,因為看到不少人推文鼓勵原po提告,因此想說兩件事。 我不贊同提告。提告其實對原po未必有什麼好處,想想偵查與訴訟程序上所 要付出的精神、時間與費用,甚至家庭內部可能發生的矛盾,真的不一定是 件好事。 此外,雖然有些板友推文很不客氣,但是這裡畢竟是婚姻板的討論,本來就 可能存在各種意見。而在婚姻與家庭的領域中,與公領域乃至於社會領域不 同之處就在思考事情的方式,也就是婚姻與家庭主要不是以一種權利優先於 各種良善(其內容可能是倫理、和睦、親密等)的方式在思索彼此的關係與互 動,相反的,是以良善優先於權利的方式在思考彼此的關係。 這也是為什麼我覺得所謂「你管父母怎麼花孝親費!」不是很圓滿的說法; 家人之間本來就會在花用上有不同意見,這並非單純誰的錢,誰就有決定權 這麼簡單清爽的事。好比我們給小孩零用錢,多少也會看一下小朋友買了什 麼玩具、零食,總不能說小朋友要買含有有害重金屬的玩具或有毒物質的零 食也無所謂,因為那是他的權利吧! 因此,來自不同家庭背景的板友對於夫妻間金錢的分擔、使用方式,與孝親 費如何使用有不同看法毋寧是正常的,並且原po本意即是來這裡聆聽各種意 見的,相信也有容人的氣度,畢竟那些斥責也是一種意見。雖然令人詫異, 但氣個兩天也就過眼雲煙了。反之,以訴訟讓板友受到制裁並藉此獲得賠償 ,並非原po的原意,以力服人可能不會讓人服氣,也許還會徒生恨意。 不過我認為關於各種良善關係的意見是值得去反省的,這些對原po嚴厲斥責 的聲音,是不是有點太「尊重」先生了。反而忽略了原po家本來就是同居共 財,沒有所謂偷盜、分贓的問題,同時原po也是依先生的希望為了育幼而暫 離職場。婚姻中的大小事很難抽刀斷水的評斷,原po與先生長期相處下來造 成今天的局面,恐怕不是板友憑一面之詞所能完全體會的,除非真的是成熟 又富同理心才能給出好的建議。板友有片言折獄之失,言詞過當,但就此提 起訴訟,我覺得有些過了,是雙輸的局面。 我覺得原po辛苦了(拍拍),先生應該要多體諒你的付出,他的收入不只是「 他的」,更是這個家的,他還要多加油一點。但部分板友的提醒也是恰當的 ,對於可疑宗教還是要有些戒慎,先生在這件事上的意見,不至於完全沒有 道理。詳情我不清楚,點到為止。祝福你們一家平安,我們在心裡支持你, 板上的種種就不要太掛懷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7.77.229.70

06/24 20:08, , 1F
你真的是佛心來著的 :)
06/24 20:08, 1F

06/24 20:09, , 2F
恨意是會滋長的,在這個時候如若能化解掉還是比較好
06/24 20:09, 2F

06/24 20:32, , 3F
推文不客氣和表達意思,不代表可以有毀謗詆毀和攻擊的內容
06/24 20:32, 3F

06/24 20:32, , 4F
,這是原po在意的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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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0:36, , 5F
漢摩拉比法典的產生,就是因為人類自身無法擺脫以牙還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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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0:36, , 6F
以眼還眼的情緒啊...提告不僅僅是其權利,也是其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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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0:39, , 7F
會因此產生什麼樣的影響...只能說結果也是自己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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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0:43, , 8F
呃,人類都進化了,P大的意思是要朝最佳解去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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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1:05, , 9F
提高等於把爭執公開在娘家婆家甚至所有親戚朋友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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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1:06, , 10F
媽媽拿這筆錢是否還會安心 婆家是否會有不同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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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1:07, , 11F
認識不認識的人 各種議論是否準備好要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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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1:08, , 12F
這是原po的權利 但還是要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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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1:15, , 13F
我也覺得提起訴訟太過,但那些說偷的也該道歉,太難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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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1:17, , 14F
沒考慮過除現實法律外,本板的板規其實也可以給點警告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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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1:19, , 15F
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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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ocketsun 來自: 87.77.229.70 (06/24 21:25)

06/24 21:29, , 16F
抱歉,剛想到既然P大您也是板主參選人,想問問您對此類言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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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1:30, , 17F
若您當選後會如何處理呢?若依目前板規二之3,有無違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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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1:31, , 18F
希望網路事網路畢,有的時候必須在網路上就能達到某些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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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1:33, , 19F
呃,在回文下建議還是別提版務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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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1:34, , 20F
06/24 21:34, 20F

06/24 21:36, , 21F
我認為有違反,依板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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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1:38, , 22F
感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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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1:49, , 23F
您一定是很讚的律師,思慮周密,下筆如行雲流水,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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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ocketsun 來自: 87.77.229.70 (06/24 22:51)

06/24 22:52, , 24F
我支持原PO提訟,網路發言禮儀早就是社會共識了,不能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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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2:52, , 25F
「公共場域的意見形成」來逃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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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3:54, , 26F
如果那些人可以出來道歉當然沒要提告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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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3:55, , 27F
就看那些人得擔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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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3:55, , 28F
至於宗教已經吵過很多次了,應該有一定的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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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3:56, , 29F
這麼多年原原PO母親身家都沒減少,在合理範圍內是否可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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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23:56, , 30F
她的信仰?最多財產有異時再提出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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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00:03, , 31F
我覺得裡面用小朋友用錢的舉例不太洽當,孩子有未成年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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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00:04, , 32F
題,當然有管束的緣由;但今天討論的是長輩,也不是借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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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00:05, , 33F
老闆付薪水還可以管員工怎麼花嗎?我覺得那是一種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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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00:06, , 34F
多少有自己付錢的是大爺,要付的甘願的心態...這種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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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待父母,其實他們也感受的到,這給的感覺比不給更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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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00:09, , 36F
突然想到如果我吃雞排一直被我媽念你花我的錢怎麼可以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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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00:09, , 37F
這種垃圾食物我一定會很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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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00:13, , 38F
老實說,打訴訟是一件非常勞神傷財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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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00:15, , 39F
所以P大才會以經驗者告訴大家,若非得以,別輕易走入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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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00:39, , 40F
懶人包?
06/25 00:39, 40F

06/25 00:59, , 41F
推這篇和Helentx的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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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01:09, , 42F
跪了,層級讓小的我感到汗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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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01:23, , 43F
有些推文者的用詞一開始就是攻擊別人,只因他看不慣別人用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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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01:24, , 44F
等別人反擊了,才說不關他的事呀,問別人想怎樣呢
06/25 01:24, 44F

06/25 01:27, , 45F
現在更誇張了,連偷錢,分贓這些字眼都出來了..文責自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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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02:24, , 46F
小孩子的零用錢和給父母的孝親費,完全不在一個天平上
06/25 02:24, 46F

06/25 02:24, , 47F
小孩子的判斷和長輩的判斷可以相比較嗎??
06/25 02:24, 47F

06/25 02:26, , 48F
就算父母拿錢去買藥,該糾正的事也是"買來路不明的藥"
06/25 02:26, 48F

06/25 02:27, , 49F
而不是"管束錢的用途".
06/25 02:27, 49F

06/25 02:28, , 50F
如果給孝親費還要看用途,那真的不如不要給.孝親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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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02:28, , 51F
意,可是如果不會做,還不如不給的好.
06/25 02:28, 51F
這位板友您好,誠如您說的,也許真的完全不在同一個天秤上。我們姑且先不論 勸阻父母買假藥算不算是管束金錢用途,您或許不曾聽聞社會上有老父母因受騙 將子女給的奉養金悉數匯給金光黨;或是因寵愛某一子女將其他子女的奉養轉給 某子女,造成家庭風波;或是貪小便宜購買假菸假酒嚴重損害自己的健康;或是 拿子女的奉養去嫖妓,染得性病卻隱忍不發,到性病末期始為家人發現等族繁不 及備載之例。會不會小孩的判斷所能造成傷害還比較小? 其實我只是想說,父母有一天年紀會大,理智與判斷力也難免退化,有時候需要 子女從旁協助,這種時候往往不是一句「錢是誰的誰說了算」就能簡單解決的問 題。我並非認為有什麼非得管束父母如何使用金錢的必要,還請您不要誤會。我 想您一定很幸運,父母都還健康理智,也祝福您能一直都能與父母就金錢(奉養) 的用途不會有意見相左之時。

06/25 08:23, , 52F
成人判斷力不見得較強,真的!尤其人年紀大 可以較脫離社會
06/25 08:23, 52F

06/25 08:24, , 53F
老人也很容易被鼓動的然後亂亂買.像i板友提到買不明藥
06/25 08:24, 53F

06/25 08:24, , 54F
其實這也是管束錢用途的一種啊,不只老人小孩,有時看到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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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08:25, , 55F
快要陷入被騙時,雖然是他的錢,但很難步想拉他一把耶
06/25 08:25, 55F

06/25 09:41, , 56F
推佛心來著~
06/25 09:41, 56F

06/25 10:15, , 57F
推理性看待
06/25 10:15, 57F

06/25 14:04, , 58F
我是覺得提告太過,但嘴臭的人難道都不用道歉的嗎?
06/25 14:04, 58F

06/25 14:05, , 59F
母女聯合偷老公錢這種說法真是孰可忍孰不可忍
06/25 14:05, 59F

06/25 14:30, , 60F
推。不過我家親戚也碰過類似事件,娘家媽先是把錢都給兒
06/25 14:30, 60F

06/25 14:33, , 61F
子然後是捐佛堂。女兒們孝親費給久了也是會不爽。
06/25 14:33, 61F

06/25 14:34, , 62F
這真的都是人之常情,不是但講理能解決。
06/25 14:34, 62F

06/25 15:18, , 63F
不用到提告啦~請版主處理!!!
06/25 15:18, 63F

06/25 15:20, , 64F
用版規二-2或是二-3,(柔性)人身攻擊是吧~
06/25 15:20, 64F
※ 編輯: Pocketsun 來自: 77.12.83.95 (06/25 17:44)
文章代碼(AID): #1Ho2rKuS (marriage)
文章代碼(AID): #1Ho2rKuS (marri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