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苦惱] 該跟老公領薪水嗎?

看板marriage (婚姻)作者 (as a deafman)時間13年前 (2013/05/02 14:36), 編輯推噓6(6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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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我的看法給版友參考, 因為我在首篇推文: 家用跟老公拿沒問題,想給誰就給誰的錢應憑自己能力賺。 有版友不苟同,我借這篇解釋我的想法。 ※ 引述《mtyc (mttttttt)》之銘言: : 這件事可以分兩個層次去討論: : 1.你只要可自由運用的金錢 : 那勸你用其他的名目向先生提出要求 : 例如 嬰兒用品、家用費、零用錢 : 因為「薪水」一詞背後包含太多含意 : 也不是一般觀念 : 容易模糊焦點 這部分就是「家用」(在此先將養育費用也算進家用) 只是家用離自由運用可能還有一段差距 此段之「用其他名目向先生提出要求」 就已顯示「用途仍須報備」 我明白mtyc版友只是提供一個解套方式給原PO參考, 但原PO想要的自由運用是指「想給誰就給誰」,應是不須報備即有動用自由的完整權力。 為了把我的想法解釋清楚,所以這邊先把「家用」做上述的定義。 : 2.你希望先生認同「主婦是一種職業」 : 想要扭轉先生觀念 : 那就用「薪水」作為名目 : 不過會經過一番舌戰,請務必保持冷靜 : 才能達到溝通效果 : 也可以先看網友的推文,以瞭解先生可能會提出的理由 : 設想好該理由的盲點,進行討論 mtyc版友設了一道防火牆: 「薪水」具有雇傭意涵,這個字眼不宜使用於家庭議題內,以維持理性討論。 那麼回到我的想法: 金錢是流動的,但從哪邊來就應該往哪邊去。 網路上有兩個銅板的故事:(這故事是誰說的就先不提了,免得模糊焦點) 一個銅板買醬油,一個銅板買醋。兩個銅板,平平都是銅板; 但買醬油的錢是買醬油的,買醋的錢是買醋的。 不應該把買醋的錢拿去買醬油,再把買醬油的錢拿去買醋。 「家用」:用在持家的費用,如水電、房租、買菜、教育。 用途是在這個家上,所以經費從這個家收取。 就本串討論背景而言,老婆是專職家庭主婦。 換個說法就是經理人,管理對象是夫妻共有的家。 老公是家中唯一經濟來源,因此費用從老公身上出。 這是沒有問題的。 「薪水」:雇主與受雇者進行交換時,薪水就是受雇者的酬庸。 受雇者將自己的時間、勞力換成商品→雇主將商品換成金錢 →雇主將金錢的一部分作為酬庸回到受雇者身上 (很不等價的交換,但資本主義就是這樣) 如果老婆跟老公要求薪水,那就得問老婆做出了什麼「商品」? 持家打掃可以算是商品。 帶小孩算是商品嗎? 做出持家打掃這個商品的人,可以視為清潔公司, 但老婆的身分是清潔公司嗎? 這一整個道理上就不對呀,所以若要以主婦為由討薪水,根本就是討罵! 若是在家業裡面幫忙,那事情也很簡單 -- 你為公司做事,你確實直接或間接製造了公司用以銷售的產品, 那麼就應該跟公司拿薪水。 (若經理/店長同時就是先生的話,討薪水的對象應該是經理/店長,而不會是先生) 再回到主題:我想要有自由運用的金錢。 這個自由運用的金錢,不管究竟用到哪邊去,用途都是「私人用途」, 那就應該從「私人身分」上面得到。 用小孩零用錢做比喻吧: 小孩要買課本,要買計算機,要買什麼什麼勞作用品, 這些財物的用途(不管小孩會不會用在本來的用途)都指向「小孩的教育」, 所以理所當然雙親應該負責。 但小孩想要玩具呢?他想要的是額外的、跟同學比拚的、平常沒有也不會死的玩具, 爸爸媽媽就應該要買給他嗎? 每個人作法不同,但比較好的做法應該都是: 教導小孩把零用錢存起來,存夠再買。 教導小孩以自己表現得到獎賞。 或年齡足夠的小孩,可以教導他去尋找打工機會,自己賺錢買。 我們都已經知道無條件地滿足孩子會造成多恐怖的後果, 那為什麼成人在看自己的時候看不到這個道理? : → drama:拿家用有多的存起來..其實就是過去女人存私房錢的方法啊 05/02 13:47 : → drama:我記得很多男人詬病這件事的不是? 05/02 13:47 因為「家用」就是「家用」,變成私房錢就是「私人用途」。 於理不合,身為經濟來源的那一方當然會不高興。 就像學校把清寒學生雜費補助變成校外教學高級飯店,教育局會爽嗎? : 推 Abbyabbie:對阿我不懂為何寧可太太偷存私房錢,也不能討論家務有給 05/02 13:50 家務有給的話,請問標準要怎麼算? 打掃客廳來說,平時使用者付費一千。那太太自己不會用到嗎? 太太自己的一千要付給誰? : → Abbyabbie:我老公每月固定匯錢到我戶頭,我拿來投資,孝親,買東西 05/02 13:51 : → Abbyabbie:他不會過問,孩子或他有需要什麼我直接買,很方便阿 05/02 13:52 基本上這是你們夫妻的默契。 其實不管我們再怎麼討論,只要不會造成夫妻關係緊張,就都是好方法 : → Abbyabbie:我也有出家用。有人認為那不是多此一舉? 太太感覺不一樣 05/02 13:53 : → Abbyabbie:有自己一筆錢可以自由運用跟什麼都要伸手差多了 05/02 13:54 : 推 Abbyabbie:有人愛開大絕說:想要自己的錢不會自已賺? 05/02 13:56 這不是大絕,而是戴勝益之所以只留5%財產給孩子的基本道理。 -- love, peace, and univers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38.175

05/02 14:41, , 1F
產值不只是「商品」,也包括「服務」,你的論述有很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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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就是一種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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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家務有給標準要怎麼算,平時你怎麼和公司談薪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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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4:43, , 3F
職業之間是無法比照的,有的能升遷有的不行,所以並不能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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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4:44, , 4F
把一般的雇傭關係拿來套用在家管這職業上,為什麼要推動家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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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給的概念,就很像為什麼有些公司要實行業績制,但是家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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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做得多就能領得多,因為「服務的對象」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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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薪水」概念可以說是資本主義給予我們的,但如果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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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的農業社會,錢是大家一起賺的,有多餘的產品才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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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應該不算是設防火牆,而是依照原po的需求去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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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所謂的「金錢」可以流通,過去的家庭概念與現在不同,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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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目的"作為執行方式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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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必須要按照付出比例來分配所得,但如果是同村人一起耕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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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塊地,就要按照比例去分不是?現在是因為把勞動異化,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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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必須去他處勞動,從他人手中獲得報酬,才變成勞動有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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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應的價值,那麼,為什麼同樣是勞動,家務就被輕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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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換個方面談吧,為什麼很多人喜歡自己當老闆,因為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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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一樓 不過drama你要不要自己回一篇啊 都推了十幾樓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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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勞動價值被輕忽啊,所以為什麼家管要談薪水,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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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種心情問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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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4:56, , 20F
(因為我覺得這離板旨太遠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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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oyang 來自: 210.69.138.175 (05/02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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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現在在討論的就是,不少人不把家管的服務認為是商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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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5:01, , 22F
把家務給薪 當作是會計科目的 機會成本 就沒問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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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5:02, , 23F
我的會計只有大學通識程度..有誤請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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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對於原PO與家人溝通時 就得視家人的毛來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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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延伸資料:家政婦三田。 其中一章有演到:家政婦vs主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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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5:17, , 26F
當老板是因為投資報酬較大(對應:高風險),跟勞動價值無關。
05/02 15:17, 26F

05/02 15:21, , 27F
價值由心生 價格由(眾)人定....投機市場是抓價格<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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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5:29, , 28F
我說的是心情XD 我看到好多都只想到自由而沒想到高風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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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5:30, , 29F
多的是覺得自己為人作嫁累得要死,不如自己創業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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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6:23, , 30F
寫這麼大一篇,其實也就是【家務有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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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6:24, , 31F
與其在這邊寫萬言書辯論,還不如去立法院推動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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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6:24, , 32F
特別是這邊以媳婦居多,真正反對的人都不會看您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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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9:23, , 33F
drama大的論點我想媳婦們都懂得,只是目前溝通的對象是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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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9:24, , 34F
公,牽扯到的感性因素太多,講任何名目都比講『薪水』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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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09:25, , 35F
得容易被接受,有輕鬆的道路可以達到目的(拿到錢),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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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非要硬碰硬去爭吵『薪水』這個名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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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12:37, , 37F
我老公從婚前就要我別出去工作,而且他還口口聲聲什麼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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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12:38, , 38F
老婆的義務勒,如果這種事情不先溝通好,我又不是那種甘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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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12:38, , 39F
的小女人,婚姻怎麼可能會長久?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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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12:39, , 40F
比起溝通這種觀念,我相信有更多比結婚更輕鬆的道路啊
05/03 12:39, 40F
文章代碼(AID): #1HWWc5ps (marri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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